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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Asanoizumi: 請依板規10提出建議,本板非board-police, 恕不接受非 04/12 16:51
Asanoizumi: 依照板規提出之檢舉或建議。 04/12 16:51
10.板友若認為有必要新增之板規,可在板面上發起[板務]討論,該討論串有1/3以 上的推噓文同意新增時,板主將在板上另開[記名公投],並於置底公告。 請問板規10的格式是什麼? 種類:1.公告 2.請益 3.討論 4.抒發 5.閒聊 6.正經 7.射惹 8.問卷 (1-8或不選) 其他:非上述類別請自行繕打 [問卷] [公告] ... 我認為有必要新增"違反站規應該要有處罰"這個板規 所以依照板規10提出[板務]討論的建議 無奈沒有1/3以上的推噓文同意新增 硬要提一下 board-police -- ▁▁▁▁▁▁▁▁ D ▁▁▁▁▁▁▁▁ ▕ PTT護航王用箋 ▏ o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 ̄ ̄ ̄ ̄ ̄ ̄ ̄ h  ̄ ̄ ̄ ̄ ̄ ̄ ̄ ̄ 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35.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60512147.A.F06.html
Asanoizumi: 沒有格式喔,因為你提出來的啊,所以說說你認為怎樣的 04/13 09:54
kitune: 我同意你被本版永桶 04/13 09:54
Asanoizumi: 處罰算適當,有1/3的人贊同我們再來開記名公投 04/13 09:55
kitune: 好喔 本版常駐算一百 三分之一也才三十個 你基本盤夠用啦 04/13 09:55
Asanoizumi: 至於board-police嘛,是因為沒想到你援引的處理辦法是 04/13 09:56
Asanoizumi: 經公告但未實施的,這點我也滿吃驚的 04/13 09:56
LongRanger: 我早說過這邊人治嚴重 有關係就沒關係 04/13 09:57
LongRanger: 公告的說 未施實 這真的是全世界獨見 04/13 09:57
shukevin: 表達能力真是越看越有趣 04/13 10:00
martinmask: 我同意hateonas自請永桶 即刻生效 04/13 10:21
hateOnas: 不同意喔 :) 04/13 10:35
martinmask: 我同意hateonas即日起撤銷帳號 立刻生效 04/13 11:12
hateOnas: 生效了嗎 ◢▆▄▃崩╰(〒皿〒)╯潰▃▄▇◣ 04/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