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acpro (可口可麥(mio'A'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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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要告人的進來
時間Tue Jul 12 03:06:49 2016
※ 引述《nnlllnn (Jasica)》之銘言:
: 要告他五年以上的嘛!
: 五年以下不告!!
: 五年以下不告!!
: 五年以下不告!!
: 刑法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他就算有犯法
: 犯的也只是兩年以下
: 自己說過不告這小的蛤!
: 到是
: 你侮辱人家的家人
: 這是可以提告的
: 某人只是在網路上回說「妳是月經來了嗎?」
: 就被判罰2000元
: 你問人家家人那裡會不會排水
: 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
: 我真的不知道假設他真的申請了一個帳號
: 你是要告他哪一條??
: 他PO文罵的是自己
: 他認為那個帳號就是他自己!
: 所以才去申請了那個帳號的!!
: 申請個帳號就犯了5年以上的重罪?
: 還有
: oooppp曾經說過「我不是軍人」(他有證據)
: 他曾經說過他是SOHA族(他有證據)
: 也曾說過他是中醫師
: 他隨便虎爛的話你也相信?
: 你們不要一直說他是軍人
: 再亂講的話也會被告
: 我明天下午請假找律師談
: 順便去一趟偵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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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在加拿大 又說在大阪 你真的知道vpn是怎麼用的嗎?
馬上要飛回台灣了
可以找律師 又可以找偵查隊
好厲害好厲害QQQ
你嚇小孩沒有用....
這版活躍的都是告過人的 凱文勾勾上半年才剛告完鄉民
其他不說囉~~ 大家都不玩版規的
我上半年也跑了法院一趟 不起訴又被我上訴O.O
希望你$$夠你跑法院囉 不然你浪費凱文的時間...那個齁...他會很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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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蓄意更新很多次 這是6:09分的分隔線 底下是後續更新的 IP位置也更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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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
我不是oooppp
地檢署見
我不會跟你和解的
申請個帳號最好是犯了五年以上重罪
你告這個就是誣告
那個被罵的帳號不是你
當時是沒人註冊的
不要亂告啊!
我跟你說過
小心被告誣告啊!
誣告罪不輕啊!
還有
記住自己說過的話
不告五年以下微罪
是男人說到就要做的
※ 編輯: nnlllnn (51.254.215.67), 07/12/2016 05:57:43
查詢IP: 61.195.96.230
IP國別: 日本 (Japan)
IP地理: 城市:Tokyo 緯度:35.685 經度:139.7514
查詢結果:
查詢IP: 51.254.215.67
IP國別: (United kingdom)
從東京 跑到 加拿大 又跑回日本 剛剛6點多跑去英格蘭欸
說真的拉 你偵查隊幾隊的朋友??哈 你知道警察這種一定查得到嗎.....
凱文勾勾 就直接吉下去好了 一直扯是不是本人
這種用跳板IP來亂的 根本很有事 給他一個教訓
原來的IP位置 太多可以查了ㄎㄎㄎ 插他20幾個分身也可以得到
慢慢玩吧 以為電腦過了時間找不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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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3:07:36
※ NewMacpro: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2 03:07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3:08:43
推 nnlllnn: 你可能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07/12 03:09
→ NewMacpro: 嗯 哪裡違反? 07/12 03:12
推 weliche: 呃...她沒藉此營利完全沒著作權法的問題... 07/12 03:12
推 nnlllnn: 「可能」 07/12 03:13
→ NewMacpro: 可能??話說清楚喔 我跟凱文不一樣 07/12 03:16
→ NewMacpro: 她可能會釣你 我寧願把你叫來地檢署排隊我也願意 07/12 03:16
噓 nnlllnn: 轉錄要經過本人的同意,你這文有我的文 07/12 03:16
→ NewMacpro: 我很死心眼的:) 07/12 03:17
→ NewMacpro: 喔??檢舉啊?看你會不會過 07/12 03:17
→ nnlllnn: 可能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07/12 03:18
推 hiimlive: 真假?活躍的都告過人? 07/12 03:21
→ NewMacpro: 雞排妹~~~~~~乖~~ 07/12 03:21
噓 nnlllnn: 我正在告我的鄰居 07/12 03:21
→ NewMacpro: 甘我屁事 07/12 03:22
→ NewMacpro: 保重囉~~~~~~~ 07/12 03:22
→ LongRanger: 剛剛起床以為我眼花 一篇文為何刪了重發? 07/12 05:50
→ NewMacpro: 0.0以為他修改什麼 07/12 06:01
→ LongRanger: 喔 他為何這麼介意別人的事啊? 07/12 06:05
→ NewMacpro: 被抓到了 惱羞了OAO/ 07/12 06:06
→ LongRanger: oh 所以我跟你在這討論 他會不會也告我? 07/12 06:08
→ LongRanger: 會的話 我先忙別的事...我最近忙 07/12 06:08
QQ貓叔加油~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6:18:03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6: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