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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nlllnn (Jasica)》之銘言: : 要告他五年以上的嘛! : 五年以下不告!! : 五年以下不告!! : 五年以下不告!! : 刑法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他就算有犯法 : 犯的也只是兩年以下 : 自己說過不告這小的蛤! : 到是 : 你侮辱人家的家人 : 這是可以提告的 : 某人只是在網路上回說「妳是月經來了嗎?」 : 就被判罰2000元 : 你問人家家人那裡會不會排水 : 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 : 我真的不知道假設他真的申請了一個帳號 : 你是要告他哪一條?? : 他PO文罵的是自己 : 他認為那個帳號就是他自己! : 所以才去申請了那個帳號的!! : 申請個帳號就犯了5年以上的重罪? : 還有 : oooppp曾經說過「我不是軍人」(他有證據) : 他曾經說過他是SOHA族(他有證據) : 也曾說過他是中醫師 : 他隨便虎爛的話你也相信? : 你們不要一直說他是軍人 : 再亂講的話也會被告 : 我明天下午請假找律師談 : 順便去一趟偵察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195.96.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68263476.A.BA0.html 哇 在加拿大 又說在大阪 你真的知道vpn是怎麼用的嗎? 馬上要飛回台灣了 可以找律師 又可以找偵查隊 好厲害好厲害QQQ 你嚇小孩沒有用.... 這版活躍的都是告過人的 凱文勾勾上半年才剛告完鄉民 其他不說囉~~ 大家都不玩版規的 我上半年也跑了法院一趟 不起訴又被我上訴O.O 希望你$$夠你跑法院囉 不然你浪費凱文的時間...那個齁...他會很樂意的 ===================== 原文蓄意更新很多次 這是6:09分的分隔線 底下是後續更新的 IP位置也更動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195.96.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68263476.A.BA0.html 先說 我不是oooppp 地檢署見 我不會跟你和解的 申請個帳號最好是犯了五年以上重罪 你告這個就是誣告 那個被罵的帳號不是你 當時是沒人註冊的 不要亂告啊! 我跟你說過 小心被告誣告啊! 誣告罪不輕啊! 還有 記住自己說過的話 不告五年以下微罪 是男人說到就要做的 ※ 編輯: nnlllnn (51.254.215.67), 07/12/2016 05:57:43 查詢IP: 61.195.96.230 IP國別: 日本 (Japan) IP地理: 城市:Tokyo 緯度:35.685 經度:139.7514 查詢結果: 查詢IP: 51.254.215.67 IP國別: (United kingdom) 從東京 跑到 加拿大 又跑回日本 剛剛6點多跑去英格蘭欸 說真的拉 你偵查隊幾隊的朋友??哈 你知道警察這種一定查得到嗎..... 凱文勾勾 就直接吉下去好了 一直扯是不是本人 這種用跳板IP來亂的 根本很有事 給他一個教訓 原來的IP位置 太多可以查了ㄎㄎㄎ 插他20幾個分身也可以得到 慢慢玩吧 以為電腦過了時間找不到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78.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68264014.A.B83.html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3:07:36 NewMacpro: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12 03:07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3:08:43
nnlllnn: 你可能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07/12 03:09
NewMacpro: 嗯 哪裡違反? 07/12 03:12
weliche: 呃...她沒藉此營利完全沒著作權法的問題... 07/12 03:12
nnlllnn: 「可能」 07/12 03:13
NewMacpro: 可能??話說清楚喔 我跟凱文不一樣 07/12 03:16
NewMacpro: 她可能會釣你 我寧願把你叫來地檢署排隊我也願意 07/12 03:16
nnlllnn: 轉錄要經過本人的同意,你這文有我的文 07/12 03:16
NewMacpro: 我很死心眼的:) 07/12 03:17
NewMacpro: 喔??檢舉啊?看你會不會過 07/12 03:17
nnlllnn: 可能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07/12 03:18
hiimlive: 真假?活躍的都告過人? 07/12 03:21
NewMacpro: 雞排妹~~~~~~乖~~ 07/12 03:21
nnlllnn: 我正在告我的鄰居 07/12 03:21
NewMacpro: 甘我屁事 07/12 03:22
NewMacpro: 保重囉~~~~~~~ 07/12 03:22
LongRanger: 剛剛起床以為我眼花 一篇文為何刪了重發? 07/12 05:50
NewMacpro: 0.0以為他修改什麼 07/12 06:01
LongRanger: 喔 他為何這麼介意別人的事啊? 07/12 06:05
NewMacpro: 被抓到了 惱羞了OAO/ 07/12 06:06
LongRanger: oh 所以我跟你在這討論 他會不會也告我? 07/12 06:08
LongRanger: 會的話 我先忙別的事...我最近忙 07/12 06:08
QQ貓叔加油~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6:18:03 ※ 編輯: NewMacpro (42.72.178.36), 07/12/2016 06: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