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223445: 附議 01/16 17:34
※ 編輯: hateOnas (220.136.173.225), 01/20/2017 10:42:39
※ 編輯: hateOnas (220.136.171.84), 02/08/2017 20:44: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則
一、歡迎來到 MenTalk 板,在和大家交流前,一定要熟讀板規唷!
二、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三、出水桶後再犯遭水桶相同類型板規稱為第二次犯或再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四、退文須經兩位以上板主事先同意才能執行。
五、所有判決皆以板主群主觀認定為準。
^--------^
/ˊ⊙ ⊙ˋ\╬
/ 皿 \
╭───────────────────────── 切勿以身試法 ─────╮
│ 本板為PTT MenTalk板 │
│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及板規規範 │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相關板規為由而免卻責任。 │
╰─────────────────────────────────────╯
1、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猥褻意淫字句、挑釁語氣、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酸人、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發現為兩方吵架,則兩位使用者皆可能違規,板主會視情況予以裁決。
1-3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之文章,板主得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一個月以上與退文之處份。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2、文章規範
2-1 請勿發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標點符號不算字,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2-2 每人每日限發10篇文章,其中個別ID每日限發7篇,包含自刪及板主刪文。
(板主公告、參選文或轉錄站務公告不計)
2-3 禁止張貼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3、請勿發表廣告文、問卷文、謀求個人(商業)利益、可獲得獎勵
之投票連署之文章或推文(含連結)。
3-1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加重處罰,加處30日水桶。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退文,再犯者加重至永久水桶。
4、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轉錄站方公告則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水桶三個月。
5、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PO文賺錢。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再犯者永久水桶。
並向ID_Finance檢舉。
6、請勿濫用轉文。
6-1 請勿轉他板戰文或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6-2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6-3 非原文作者本人轉錄,需增加2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的心得,違者視為濫用。
(轉錄站方公告無需心得)
6-4 原轉錄文之內容或推文違反本板板規者,轉錄後5分鐘未刪除者
由轉錄者概括承受。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7、請勿做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7-1 未於文章發出之始在第一行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
即任意刪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以此條處理;
若已宣告,該使用者仍推文,則視同挑釁。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7-2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已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
將水桶半年並退文。
7-3 禁止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違者禁言60日
並退文處理;若為推文,則水桶180日。
7-4上述未盡之事,經由板主群評估後納入裁量。
※7-2~7-4不納入累犯紀錄,但仍適用分身條款。
8、為尊重各看板自治,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如發言
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或他板板主徵選相關。
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群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9、被本板水桶之"帳號使用者",如果用其他帳號發言且違反相同板規,將送組
務請帳號部調查是否同人,若同人則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
號的相同違規行為將視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
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執行天數。
9-1 使用跳板IP或VPN之使用者,跟特定使用者有相似的行為模式,將依據
#18_S43RG (About_Life) 向小組長申請認定為相同使用者。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部或組
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1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不送查
舉例二: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5 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相同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次累犯,給予 15*2 天 - 已執行水桶天數。
舉例三: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5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3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
且違反相同板規,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 倍計算:30 天
B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 倍計算:30 天,
再加累犯 15*2 規定 - 已執行水桶天數
10、欲檢舉者請於置底檢舉區推文檢舉,內容需附上被檢舉人之ID、文章代碼
(AID)、違規事實、板規等。
10-1 未以此規定提出的檢舉案件(如站內信檢舉),板主群得不受理。
10-2 依據#18_S43RG (About_Life),板主群得不受理不明來源使用者之檢舉。
10-3 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或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14日。
10-4 於置底檢舉文發表不相干之推文者(非檢舉事項),禁言30日。
經板主群判斷後,如屬誤推者則不水桶。
2017.01.01 頒布施行
2017.01.16 依照2017.01.06修改
2017.01.20 修改板規9
2017.02.08 修改板規9-1
hateonas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73.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4557114.A.B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