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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hoyoha (woha)》之銘言: : 之前聽女生朋友說要結婚,但遇到問題 : 女方很有錢,住在台北市精華地段 : 爸爸想要給女兒一間房子包含裝潢還有傢俱當嫁妝 : 但被男生拒絕了,覺得自尊心受創、沒面子 : 是不是認為他買不起房子,所以說要用租的 : 兩個人一起省吃儉用存頭期款再自己買房 : 我是女生,有點無法理解, : 一搬來說,有一間免費的房子,可以少奮鬥好幾年 : 真的會因為覺得自尊心受傷而拒絕嗎?   是過戶給女兒,又不是女婿,女婿是要玻璃心什麼,反正女婿 離婚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又分不到那間房子。   真要戰是戰下列這種情況:   男方出錢,而房子是登記在女森名下~~   然後在離婚前,房子就賣掉了,而且女森名下都沒有財產~~   這時候才要幫男方QQ~~ --   如果岳父大人要過戶一棟房子給我,算是一種侮辱的話~~   我希望他能多侮辱個幾次、幾十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31.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8521534.A.BC1.html ※ 編輯: ptt0219 (1.162.31.129), 03/03/2017 14:13:35
NewMacpro: 樓下可以J4憲法十一條麼? 03/03 14:13
mono5566: 啾是憲法第五條 跟第 六條放在一起ㄛ 03/03 14:14
※ 編輯: ptt0219 (1.162.31.129), 03/03/2017 14:14:15
genie529: 沒錯^_^ 03/03 14:14
NewMacpro: 原乃O///O 03/03 14:15
※ 編輯: ptt0219 (1.162.31.129), 03/03/2017 14:19:24
qekezfeed: 侮辱我個一萬次吧 03/03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