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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了,很多東西已經無法證實了,而小說內容也不是完全符合父 母的說法。 九年前林小姐已經16歲以上了,如果合意性交是沒有刑事上的問題; 但小說有個主角是13歲,就算合意性交,也有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與14 歲以下之人性交罪,只是到底小說內容裡哪部分是真的?哪部分是假的呢 ? 父母要嘛早就應該出面為女兒主持公道了,以他家財力及影響力根本 不成問題(爸爸是皮膚科名醫),就算譴責對方道德上有問題,我也沒意 見。但人死了,怎麼判斷事實的真相呢? PS:當然了!有人提出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但事實真相如何? 總不能以一個精神病患所創作的小說內容,來作為定罪的事實認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4.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93422084.A.7F7.html
namis77: 書貼近的是作者理念,非陳述事實,當事人沉浸其中 他人 04/29 07:38
namis77: 的知情,此真相又非真 04/29 07:38
ptt0219: 無論真相為何?總之,就是林小姐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04/29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