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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之銘言: : 我朋友要離婚了 : ◢▆▄▃崩╰(〒皿〒)╯潰▃▄▇◣ : 他要來台北請我們簽離婚協議書 : 老婆也要一起來 : 我本來以為只要空白紙拿來幫她簽一簽就好 不用看到老婆 : 沒想到要一起來... : 這樣感覺很尷尬... : 有幫簽過離婚協議書的版友嗎? 賺過一次這種case 在竹北的戶政單位 簽了みつい,拿了600元閃人 前後花不到10min 其實人生就是來來去去,沒什麼好尷尬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6.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94392747.A.C0A.html
hateOnas: 你是民間公證人? 05/10 13:10
窮人到處找打工的case 就遇到徵文要找人簽名,600元 ※ 編輯: mitsui0309 (36.226.226.74), 05/10/2017 13:12:32
hateOnas: 了解 有用紅包嗎 05/10 13:14
男方直接給現金 ※ 編輯: mitsui0309 (36.226.226.74), 05/10/2017 13:21:33
ptt0219: 如果是我的話,通常一個證人都收2000元。 05/10 13:57
ptt0219: 離婚證人在台灣過去的社會觀念是沒人要當的。 05/10 13:58
靠北,這件事我得意了很久(最速賺錢傳說) 被你一講,怎麼感覺我虧到了。 ※ 編輯: mitsui0309 (36.226.226.74), 05/10/2017 14:06:15
ptt0219: 因為傳統上勸和不勸離,以及認為當離婚證人會帶衰姻緣運 05/10 14:07
ptt0219: 。 05/10 14:07
ptt0219: 網路上還有郵寄通訊的離婚證人唄,超便宜的,一千還是兩 05/10 14:08
ptt0219: 千,但我個人覺得法律上的效力有爭議性。 05/10 14:08
CCLLOW: 我當初只有在戶政請兩位路人簽....這樣感覺好像比較不謹慎 05/10 14:10
ptt0219: 路人當場有見證雙方離婚之真意,還是有法律上之效力。 05/10 14:11
ptt0219: 網路上還有郵寄通訊的離婚證人,很難證明有見證到離婚雙 05/10 14:11
ptt0219: 方是有離婚之真意的。 05/10 14:11
ptt0219: 除非搞視訊吧? XD 05/10 14:12
hateOnas: 可是他們是特地北上來找我們簽耶... 05/10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