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n95 (日式綠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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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友吵著買房寫她名字 他這句話超中肯
時間Fri Jun 23 23:33:09 2017
女友吵著買房寫她名字 他這句話超中肯
新聞內容:
一名男子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表示,自己年薪約百萬,目前28歲,和女友交往不到一
年,近來他想要購屋置產,但女友卻堅持要買她的名字,讓他困擾不已,「我是真的很愛
她,可是我還是會怕怕的,如果分手我豈不是人屋兩失?如果簽聯名,她又不要不要的一
直哭鬧,頭期款及後面貸款月付全部我繳,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問題讓平常潛水不發言的網友通通浮出水面,10分鐘內出現逾百則喊話,「如果你真的
放她的名字,送她屋子而已」、「可以分了,你可以想像未來的日子了嗎?」、「這種女
人翻臉比翻書還快,買你名字她才會跟你,買她名字她還跟你再一起幹嘛?」另有網友專
業提醒,「婚前請買自己的名字,就算結婚後離婚,還是自己的房子,結婚後買她或你的
房子,離婚時好像是婚後共同擁有的,必須平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623/1146449/
不知道是現在的女生有問題嗎???
有福同享,有難烙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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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nocom: 可以兩個人聯名 免得離婚了 女生也吃虧 06/23 23:37
→ Altair: 現在很多女生都把自己當物品在賣 06/23 23:47
→ ccufcc: 請問是哪一句話超中肯?騙我點進來 06/24 00:05
→ Noobungas: 魯肉:還好我分得快,這種貪圖男人財產的 blah blah 06/24 08:30
→ archimonde: 男女平等. 女人不是最愛喊嗎? 06/25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