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nse5566: 好像不能這樣回公告餒 07/14 19:34
※ 編輯: ptt0219 (1.162.26.215), 07/14/2017 19:37:55
推 Harrywu119: 沒聽過概念式連結? 07/14 19:41
→ Harrywu119: ID代表現實人格 07/14 19:41
噓 MMMMM55: 罵id就可以告,判例一堆 07/14 19:48
中華民國第309條沒有刑事判例,第310條只有一個刑事判例如下所述,你
所謂一堆判例是指什麼?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28 年上字第 3074 號
要 旨:
被告等以上訴人吸食鴉片,向縣政府指摘其係屬煙民,不得為自治工作人
員,或因奉令調查,據情報告,均非意圖散布於眾而指述足以毀損他人名
譽之事,自無成立誹謗罪之可言。
※ 編輯: ptt0219 (1.162.28.189), 07/14/2017 19:50:15
噓 MMMMM55: 自己google 07/14 19:51
→ MMMMM55: 去問八卦版訟棍,他會告訴你 07/14 19:52
推 qekezfeed: 我也是煙民啊 07/14 19:56
推 rocfrank: 我是支持這個判決啦! 也不用法學的程序 法理那麼嚴肅 07/14 20:04
→ rocfrank: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對方不喜歡聽而被判定的這句在現實亦 07/14 20:05
→ rocfrank: 有案例有所本 07/14 20:07
→ fattyfatty: 匿名依然有人格權 好像是這樣 07/14 20:39
噓 WWWWW123: nnlllnn紅遍男板 黑特 八卦 汪踢 他是名人欸 07/14 20:46
→ WWWWW123: 竟然說中校不是紅人 07/14 20:49
推 mxr: 中校快去征服母豬板啦 07/14 21:08
→ earl1122: 還是樹懶教主 07/14 21:18
推 haiduc: 專業給推 這板法律問題沒人比ptt0219專業 07/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