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urenceliu: 別想太多 泥繼承順位很後面的 04/01 14:51
他男友順位不是更後面? 又沒血緣 他已經說過房子要給我 我姊 還有他廢物男友的兒子
我會買下來把他們趕出去 或是把我那份賣掉 總之不要再見到這兩個廢物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4:52:51
→ ptt0219: 你根本就不是民法第1138條的法定繼承人,除非你大姑立遺 04/01 16:04
→ ptt0219: 囑遺贈給你。 04/01 16:04
→ ptt0219: 遺囑是法定要式的法律行為,如果沒按法定方式為之的話, 04/01 16:05
→ ptt0219: 依民法第73條前段規定是無效的。 04/01 16:06
他男友也不是阿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07:31
→ ptt0219: 嘴巴講講那種,聽聽就好,不必當真。 04/01 16:08
可以不要見到他們廢物父子 我就很開心了 他們能流落街頭是更好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10:13
推 ptt0219: 手段好一點,早就把東西先放到口袋裡了。 04/01 16:11
→ ptt0219: 你怎麼不去查查你爸的財產,現在剩多少? 04/01 16:11
→ ptt0219: 二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04/01 16:13
我爸說他那一半的房子以後會給我 所以我起碼可以多五百萬了 其他 就是等我大姑姑看要不
不要給我 我也無法 連戲也不演 都沒去看她 我爸大概有幾千萬 但如果配偶可以分
的一半 加上他有四個小孩 我大概也只能分的幾百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14:54
推 laurenceliu: 不可以在跨下ㄇ 04/01 16:14
→ ptt0219: 我如果是你的後媽的話,爸爸大部分財產,先用夫妻贈與拿 04/01 16:16
→ ptt0219: 走大部分再說。 04/01 16:17
→ ptt0219: 先拿先贏,懂嗎? 04/01 16:17
怎麼拿阿 東西在我爸那裏 他要給誰又不是我能決定的 文攻武鶴都無法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18:38
→ ptt0219: 脾氣壞、不得人緣而且手段又差,你是能分到什麼? 04/01 16:18
憑我是嫡次子阿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19:10
→ ptt0219: 就算分到了,你最後也只會把錢拿給你男友花掉而已。 04/01 16:19
算命的說我虛歲42.3歲以後男友或未來的男友會比較好 不會在花到我的錢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19:59
→ ptt0219: 這就是人家常說的乞丐命,紙上富貴一場。 04/01 16:19
我法定有特留分 紙上富貴個屁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20:32
推 laurenceliu: 順位不是配偶優先ㄇ 04/01 16:20
→ laurenceliu: 配偶不在才輪到直系血親 04/01 16:20
→ ptt0219: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應繼分按民法第1144條定之。 04/01 16:22
子女不是也可分嘛?反正我也不要求多了 如果我能有多那半棟就知足
我姑姑的房子也不用覬覦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23:46
→ ptt0219: 你去看民法第1138條跟1144條。 04/01 16:23
→ laurenceliu: 我書唸得少 可以白話一些兒ㄇ 04/01 16:23
→ ptt0219: 當然了,配偶還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就是了。 04/01 16:23
→ ptt0219: 配及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人時,應繼分與其他繼承人 04/01 16:24
→ ptt0219: 平均。 04/01 16:24
→ ptt0219: 例如:配偶與子女四人繼承的話,每一個人的應繼分就是五 04/01 16:25
→ ptt0219: 分之一。 04/01 16:25
話說我那個臭繼母死了以後我有份嗎?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26:26
→ ptt0219: 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部刀,我就省略了。 04/01 16:26
→ ptt0219: 部分 04/01 16:26
→ ptt0219: 你繼母沒有收養你的話,你跟她在法律上只是姻親而已,並 04/01 16:27
→ ptt0219: 沒有繼承權。 04/01 16:27
我第最近買了台賓士 話說他甚麼時候才會被車撞死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28:15
→ namis77: 你的事圓滿吧 04/01 16:31
推 ptt0219: 民法第969條: 04/01 16:33
→ ptt021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 04/01 16:33
→ ptt0219: 偶。 04/01 16:33
→ ptt0219: 04/01 16:33
→ ptt0219: 你繼母對你來說,是父親的配偶(即血親之配偶);你對 04/01 16:33
→ ptt0219: 你繼母來說;是配偶的女兒(即配偶之血親),所以依民 04/01 16:33
→ ptt0219: 法第969條,你們的法律關係是姻親。 04/01 16:33
→ ptt0219: 04/01 16:33
→ ptt0219: 民法第1138條: 04/01 16:33
→ ptt0219: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04/01 16:33
→ ptt0219: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04/01 16:33
→ ptt0219: 二、父母。 04/01 16:33
→ ptt0219: 三、兄弟姊妹。 04/01 16:33
→ ptt0219: 四、祖父母。 04/01 16:33
→ ptt0219: 你跟你繼母是姻親關係,而沒有血親關係,依民法第11 04/01 16:33
→ ptt0219: 38條,你們對彼此都沒有繼承權。 04/01 16:33
全世界最討人厭的生物就是繼母 只會搶我的資源
我小姑剛好在跟我二姑聊天說我大姑把這個廢物當老公 我看財產煤我的份了 凹屋~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38:29
→ ptt0219: 真的有實際拿在手上的才是真的,其他聽聽就好了。 04/01 16:39
我的如意算盤是勞保月退兩萬 加上財產一千萬(半棟房子加半棟)租出去或拿利息月入一萬
三萬過晚年會成嗎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1:37
→ ptt0219: 養吃軟飯的觀念沒改變的話,還是乞丐命。 04/01 16:43
→ ptt0219: 這種連算命都不必算就知道的事情。 04/01 16:43
我笨一時不會像我大姑一樣笨一輩子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3:59
→ ptt0219: 五十步笑百步~~ XD 04/01 16:44
我又沒替人家養小孩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5:01
我大姑廢物男友連家事都不做 垃圾跟晾衣服都我大姑 我男友會做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5:46
推 namis77: 以為會拿到的一千萬,還有已經給男友的一千萬,你有兩千 04/01 16:45
→ namis77: 萬唷 好野人~ 04/01 16:45
以為未來會拿到五百萬啦(五百萬已經拿了) 我哪有給我男友一千萬啊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6:41
推 namis77: 林林總總的加起來,你是沒算過喔 04/01 16:47
1.200而已啦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49:16
推 laurenceliu: 肯定很師 人師真好 04/01 16:51
我男友不帥臉還破相(血管瘤開刀)但他慧眼識英雄 只有他愛我啊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6:53:25
→ ptt0219: 她男友據其描述並不帥啊!男的在床上也顧自己爽而已。 04/01 16:54
→ ptt0219: 以上是依據她在PTT寫的東西。 04/01 16:54
→ joned: 沒關係啊 他愛我就好 04/01 16:54
→ ptt0219: 如果是有人願意幫忙清償幾十萬債務,又每個月給15000元, 04/01 16:56
→ ptt0219: 我看叫妳女神、女王之類,應該很多人都願意的。 04/01 16:56
→ ptt0219: 城堡開出來的價碼好像低很多,其實我覺得你可以考慮看看 04/01 16:58
→ ptt0219: 。 04/01 16:58
真情假意我還分得出來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7:00:51
※ 編輯: joned (122.116.46.103), 04/01/2018 1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