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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12歲女童與棒球教練師生戀 家中嘿咻被母撞見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黃姓男子擔任國小棒球活動的外聘教練,卻和時為12歲女學生偷 偷談起師生戀,不但帶女學生到旅館、民宿等處發生親密關係,還大膽在女學生家中嘿咻被 抓包,女學生母撞見氣得火冒三丈怒提告,新北地院認定兩人共合意發生91次性行為,考量 黃男無前科且已與女學生達成和解,今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黃男徒刑3年,緩刑5年,可 上訴。 42歲黃男2014年9至10月間,擔任國小棒球活動的外聘教練,誇讚參加棒球活動的女童有天 分,對她倍加呵護,兩人開始偷偷交往,女童也視教練為男朋友,黃男面對女童父母則自稱 是她「乾爹」,常至女學生家中作客,與女學生父母互動熱絡。 判決指出,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黃男帶女童到汽車旅館、墾丁民宿、台中棒球場、黃 男住家等處嘿咻,甚至還趁女童父母不在家時,大喇喇在女童家滾床單,去年3月,女童母 返家撞見兩人在家嘿咻,才驚知女兒竟跟教練上床,怒而對黃男提告。 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黃男身為女童教練應嚴守師生分際,不應與學生有不當男女 關係,卻自制力不佳,與女童嘿咻91次,對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影響,應予譴責。 但法官考量黃男並未使用暴力手段逼迫,兩人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加上黃男無前科並 賠償45萬元與女童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對 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均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另得服200小時義務勞務 及接受4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07505 心得: 嘿咻的地方居然有 台中棒球場... 真好奇是棒球場的哪裡 有點好奇到底是誰 不過線索有點少 那個國小只是去當兩個月而已 可能沒正式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32.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41783543.A.1F4.html ※ 編輯: KasmirLo (60.249.32.147), 11/10/2018 01:13:28
takomalu: 吃超幼齒 QQ 11/10 01:20
KasmirLo: 我想這個去問幾個球員應該有人知道 但不敢問XD 11/10 01:22
Altair: 恐龍法官 11/10 02:18
martinmask: 好爽 11/10 14:49
freshguy: 91次 真會做 11/10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