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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根據投票結果 暫擬板規修正案如下 請大家過目 沒有甚麼意見的話 12.12 啟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則   一、歡迎來到 MenTalk 板,在和大家交流前,一定要熟讀板規唷!                                 二、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三、再犯及三犯定義 違反A板規處3天後,出水桶後再犯任一板規稱為再犯 再犯出水桶後犯任一板規稱為三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四、違反任一板規 初犯 3 天 再犯 30 天 並退文 三犯 1 年 並退文                            ^--------^ /ˊ⊙ ⊙ˋ\                            / 皿 \ ╭───────────────────────── 切勿以身試法 ─────╮ │             本板為PTT MenTalk板               │ │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及板規規範    │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相關板規為由而免卻責任。 │ ╰─────────────────────────────────────╯ 1、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言詞侮辱、謾罵等)、歧視、猥褻意淫字句、威脅、挑釁、 嘲諷、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發現為兩方吵架,則兩位使用者皆可能違規,板主會視情況予以裁決。 1-3 含有對特定族群、性別、個人之上述條款內容, 1-4 上述未盡事項,若造成看板混亂,板主得(ㄉㄜˊ)公告後鎖文並水桶。 2、文章規範 2-1 請勿發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標點符號不算字,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2-2 每人每日限發7篇文章,包含自刪及板主刪文。 (板主公告、參選文或轉錄站務公告不計) 2-3 禁止張貼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 2-4 禁止張貼語意不清、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 2-5 發表文章請使用分類及加上標題,分類項目內無適合分類,請自行設置 但不可設置任何違反法律及社會善良風俗之分類 3、請勿發表以營利為目的及誘使人投票/按讚/連署文、問卷文、交易文、業配文、 廣告文及任一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內容,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主觀認定 3-1 文章內文(含推文)部份或全部涉及上述條款。 3-2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加處365日水桶並退文。 3-3 依照全站公告 #1QOArzZ7 (SYSOP) 嚴禁張貼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 發文之使用者無條件受該板一年以上水桶禁言且無條件退文處分,並向小組長 回報,累犯者退文且水桶兩年以上,停止全站板務服務(停權)一年以上。 此條文其餘未盡事項由站方公告之規定為主 本板非交易類專板 任何板友之交易糾紛皆與本板無關 請勿在本板張貼任何板規3所禁止之文章 4、非本板板主、直屬小組長、群組長及站長,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   (轉錄站方公告則不在此限)。 5、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PO文賺錢。 6、請勿濫用轉文。 6-1 請勿轉入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6-2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6-3 非原文作者本人轉錄,需增加3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的心得,違者視為濫用。   轉錄新聞每人每天限一篇且內容須為繁體中文 轉錄新聞者無論是否為原發文作者皆須附上30個繁體中文字心得 (轉錄站方公告無需心得)   6-4 原轉錄文章之內容或推文若違反本板板規,且轉錄後5分鐘內未刪除者, 皆由轉錄者概括承受。 7、請勿做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7-1 未於文章第一行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即任意刪他人推文,經當事 人檢舉以此條處理;若已宣告,該使用者仍推文,則視同挑釁。 於文章內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後,不得再更改,更改後的使用者皆屬無效 7-2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已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 將水桶365天並退文。 7-3 禁止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違者禁言365日 並退文處理;若為推文,則水桶180日。   7-4 相似帳號條款:  7-4-1 禁止公開/敘述/隱射與相似帳號來往之訊息、信件、消息等言論,經被      仿帳號者檢舉,視為擾亂看板秩序,板主可水桶發佈內容者30日。  7-4-2 相似帳號於本板發/推文,經被仿帳號者檢舉後,水桶180日及退文。 7-5 上述未盡之事,經由板主群評估後納入裁量。 經板主群討論,判定為蓄意引起糾紛者 水桶360天 8、為尊重各看板管理者及看板自治,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 如發言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或他板板主徵選相關。 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群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9、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一旦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為同 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違規行為將視 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 執行天數。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部或組 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3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3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倍計算:6 天。         B帳號亦給予 6 天禁言     舉例二: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3 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犯,給予 30天並退文 10、欲檢舉者請於違規檢舉區推文檢舉,內容需附上被檢舉者之ID、文章代碼 (AID)、違規事實、板規等。 10-1 未以此規定提出的檢舉案件(如站內信檢舉),板主群得不受理。 除了被水桶者,於水桶期間可依站內信提出檢舉。 10-2 依據#18_S43RG (About_Life),板主群得不受理不明來源使用者之檢舉。 10-3 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或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14日。 10-4 於違規檢舉區發表不相干之推文者(非檢舉事項),禁言30日。 經板主群判斷後,如屬誤推者則不水桶。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43918438.A.BE6.html
henkyu: 這條有溯及既往嗎 ?剪唧唧 12/04 18:16
你的意思是 有犯過的之後再犯就算累犯嗎?
Noobungas: 修改哪邊不會列出對照喔 12/04 18:16
改很大
hateOnas: 你的意思是 有犯過的之後再犯就算累犯嗎? 12/04 18:16
diverse101: 禁止特定ID推噓文呢? 我覺得這一條有必要存在 12/04 18:16
7-1 還在啊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8:17:41
henkyu: 那三犯以後咧 有歸零嗎 12/04 18:16
看文字好像是出水桶後就歸零了 這邊我再跟72討論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8:18:59
diverse101: 不好意思 我看到了 12/04 18:19
henkyu: 不是 我意思是 板龜生效以前被桶過 那板龜生效後再犯板龜 12/04 18:20
henkyu: 這樣算初犯ㄇ 12/04 18:20
我跟72討論一下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8:23:48
LongRanger: 開票結果在那? 12/04 18:27
┌─────────────────────────────────────┐ │ 文章代碼(AID): #1RudkJkg (MenTalk) [ptt.cc] [MenTalk] 看板 選情報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41569427.A.BA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9 m 11/07 [馬路探子] □ [MenTalk] 看板 選情報導 ◆投票結果:(共有 16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 10 票 62.50% 62.50% 不同意 6 票 37.50% 37.50%
Noobungas: 每天洗同樣的幻想文應該砍文 12/04 18:30
那個喔 很難判定
lim3: 我覺得這樣不行 版皇就是要公布就生效r 12/04 18:30
你說的是板皇9.0吧 我目前還是8.7版本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8:39:49
Noobungas: 笑死,16票,人這麼少還立一堆規矩 12/04 18:41
txaxtatxa: 可憐 12/04 18:52
LongRanger: 依照當初 板主當選票數 是否至少該有一百票才合理? 12/04 19:07
LongRanger: 還是只要有人投 一票都算? 12/04 19:08
這不是以前的鳥籠公投 ... 再說 ┌─────────────────────────────────────┐ │ 文章代碼(AID): #1QCyn597 (MenTalk) [ptt.cc] [MenTalk] 看板 選情報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13344069.A.24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7 m1112/15 [馬路探子] □ [MenTalk] 看板 選情報導 ◆投票結果:(共有 1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barbarian72 8 票 42.11% 42.11% yoanzhong 11 票 57.89% 57.89%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9:21:17
LongRanger: 你舉這個例子 跟這次甚麼關係? 12/04 19:26
LongRanger: 所以 只要你開心 甚麼都可以 對吧? 12/04 19:27
依當初板主票數 不是你說的嗎? 那我拿最近的版主當選票數 你卻問跟這次有甚麼關係 所以你的意思是 我出來公告草案 就要依照我的當選票數 72出來公告草案 就要依照72的當選票數? 這樣嗎 看起來我無法理解你的問題 很抱歉...是不是可以明確一點 嗯嗯嗯 我怎麼覺得這問題好像以前遇過...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9:32:51
LongRanger: 72 辦的以 72 的選票 你的以你的選票 很難懂嗎? 12/04 19:33
可是草案是我跟72一起討論的... 為什麼要照我的 ?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0.56), 12/04/2018 19:39:47
LongRanger: 只要扯到對自己有利的 就一堆理由 對啊 以前看過 12/04 19:35
LongRanger: 就是很愛選八卦板那位...都你玩就好 12/04 19:35
LongRanger: 11 月開完不處理不解釋 等到 12 月開心了 再來公告 12/04 19:36
hateOnas: 那正式版 我請72公告好了 12/04 19:40
mapxu664: 請問一下當初說要發錢,結果誰得獎啊 12/04 19:55
hateOnas: 對過 沒有沒在選票紀錄裡的 12/04 20:13
barbarian72: 這個草案是我跟h板主共同討論出來的 有什麼事情我們 12/04 21:55
barbarian72: 都可以討論 11月因為我們兩個都有事 所以沒辦法立即 12/04 21:55
barbarian72: 處理 所以本月處理 還請見諒 12/04 21:55
barbarian72: 是我疏忽沒有先公告 實在抱歉 12/04 21:55
martinmask: 你覺得會有人管你媽 12/04 22:05
barbarian72: 好像也是 12/04 22:09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32.180), 12/07/2018 21: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