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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有限制:須滿18歲 僅能收養對方之親生子女 2019-02-21 12:43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即時報導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全案共27條,明定5月24日施行 ,但還得送立法院三讀通過。草案大部分準用民法,但許多規定部份有別於異性戀,包括 同性婚姻年齡限制設定須滿18歲,且只能收養對方親生子女。 為符合公投結果也保障同志權益,行政院終於推出「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草案明定,稱同性婚姻關係者,就是相同性別2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 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至於程序上該如何結婚,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鍾瑞蘭解 釋,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 鍾瑞蘭說,2人關係成立後,互負扶養義務、互為繼承人,也明定當事人間爭議應適用之 救濟處理程序,更揭示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而受影響。 草案規定異性戀婚姻差異部份包括同性婚姻年齡限制設定須滿18歲,且20條規定,同性婚 姻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白話來說就是只能收養對方親 生子女。 法務部長蔡清祥對此則解釋,現階段是根據婚姻問題先行解決,收養也沒有在大法官會議 提到,但法務部基於現狀需求,保障小孩子權益,才把繼親收養放進去,這部分可以在下 一個階段再行討論,現階段男同性伴侶尋找代理孕母,女同性伴侶借精生子等都涉及人工 生殖法問題,目前法律不允許的,此草案也就不允許。 草案相較寬鬆部份則是,異性戀婚姻不能與旁系血親6親等以內者結婚,除非是因收養而 成立之6親等旁系血親,草案則是僅限制同性婚姻不得與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 在4親等(表姐弟)以內者、旁系姻親在5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成立婚姻關係,但因收 養而成立之4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另外直系姻親在姻親關係消滅後, 也能適用。 心得:同婚專法真的出現了,鄉民覺得這個專法如何, 必須滿18歲跟目前的民法一致。 僅能收養對方親生子女這樣應該就解決所謂的「收養」問題。 異性戀六等親內不得結婚,同性戀則是可以, 這是因為同性戀也生不出小孩所以放寬嗎? 鄉民覺得這樣的專法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50749653.A.57C.html
Jenny0725: 啊你覺得呢? 02/21 19:49
Alan104: 到立法院時有反同團體又要鬧了 02/21 19:54
Alan104: 但我家人其實都支持兩好三壞 02/21 19:55
lpbrother: 我覺得還可以啦,已經依照公投的方式設計專法了,雖然 02/21 19:56
lpbrother: 跟民法有87%像,不過也已經避開了婚姻的字眼 02/21 19:56
lpbrother: 不過我看反同婚團體還有得吵 02/21 19:57
Alan104: 不過是反對任何一種的同婚 (反對專法、民法) +適齡性教育 02/21 19:57
Alan104: 等到那個時候我阿嬤又要在網路上吵了 02/21 19:59
myyouling: 我看新聞說 當蘇貞昌講出「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 02/21 19:59
myyouling: 」的名稱時 所有民進黨立委都笑了 02/21 19:59
Alan104: 「你支持同婚,你就是同志,你就有病!」 02/21 20:00
lpbrother: 阿罵也懂上網? 02/21 20:01
Alan104: 他在跟他的同學LINE群組裡吵 02/21 20:02
myyouling: 都2019了 思想僵化的人還是很多 02/21 20:05
NelsonFang: 老一輩不先新陳代謝沒用啦 02/21 20:05
NelsonFang: 每次選舉就知道 都嘛跟年輕人意見不同 02/21 20:05
Alan104: 只不過雖然民法應該會比較好,但是其實專法的公投至少讓 02/21 20:06
Alan104: 反同團體沒辦法反對專法的 02/21 20:06
Alan104: 其實看看八卦版,反同的年輕人也很多啊 02/21 20:07
kreuzritter: 到底不是每個同志都跟蔡康永一樣文質禮貌 02/21 20:44
kreuzritter: 同志爭取認同還一大段路要走,偏偏群內又好些豬隊友 02/21 20:45
Jenny0725: 樓上加油// 02/21 20:48
mxr: 甲甲有夠噁 02/21 21:05
NelsonFang: ....樓上小心檢舉 02/21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