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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關現行水桶天數之規定,我個人認為現在處罰太重了 : 第二次就會被退文、第三次就會被桶一年,刑度是否有再減少的空間? : 例如從3天起跳,每次double這樣,不知道現任板主群的看法如何? 現在有爭議的其實就是第三點 吧 嗎 呢? 好 第二次30天上下這個我堅持 我可以讓步在 20 - 35之間 第二次要不要退文 我認為可以改成視情況而定 若認定為故意違規 之類的 第三次要不要一年 有待討論 但是第三次 要退文 這個我堅持 3天 慢慢double上去 3 6 12 24 36 根本不痛不癢 5犯才 36 所以二犯 20-35 我覺得屬合理 就是在告訴你 我第一次放你走 第二次就不跟你開玩笑了 第三次 才是有待討論的 : 2) 有關累犯的認定是否可以放寬? : 畢竟我這次犯了這條板規,知道板主的標準之後 : 不見得能了解別條板規板主任定的標準為何 我是有想過 再出桶後x天 (假設365天) 如果沒有再違規 就不計累犯 這方面 我堅持的地方是 最前面的那個數字 視為一項 意思就是 假設你犯了板規1 跟 2 我可以不當累犯 但是如果 1-1 跟 1-2 我會當你累犯 這樣 我有想過 但是我當初在改這個的時候視覺得先這樣 可以放上來討論 : 3) 有關退文的部份,是否可以改成不要規定死一定要退文? : 畢竟退文是屬於全站性的處罰,現行板規下板主並沒有裁量的空間 : 一旦吃退文若非初犯,要180天後才能申請消除退文 : 而許多板面都有退文篇數的限制,等同於全站水桶180天甚至更久 退文的部分 是 我想過 但以目前來說 除了某幾條外,會有退文的都屬與比較嚴重的 這部分 會再重新審理板規 看看有沒有應退的未退 或是該退的未退 這個狀況 感謝歐洲揚的討論 -- 陳到劉備陣營中的地位通常次於趙雲,二人都以忠勇為人著稱; 介紹常常說陳到趙雲「齊名」其實是有點問題的。 齊名的話通常地位要差不多 陳到基本上就是班在趙雲之下。 換句話說如果你覺得趙雲在蜀漢陣營中很邊緣的話 陳到就要比趙雲再邊緣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72.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52366609.A.01F.html
barbarian72: 現行標準即為一年內視為累犯 一年後重新計算 03/12 12:58
hua828797: 我4覺得每個板規不同罰則比較好但這要弄很久 03/12 13:03
hua828797: 累犯標準改這樣我覺得不錯 03/12 13:03
forsakesheep: 感謝兩位的回覆喔 03/12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