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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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要求你有車有房才結婚 其實是為了你好
時間Sun May 26 14:36:54 2019
※ 引述《nurd5566 (阿宅56)》之銘言:
: 台灣現行法定夫妻財產制下 婚後的財產屬於共有
這是錯的
台灣的法定財產制,還是各自所有
自己的房子還是自己的
男方想賣就賣,不用女方同意
賣自己的東西,不需要別人的同意
但如果是共有,那共有物的出售,當然要全體共有人同意
台灣的法定財產制,是「差額」分配
分配的是錢,不是分東西
概念是不一樣的
簡單來說,婚後增加的財產「價值」,雙方共分
但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用拿出來分享價值
手上多的,要補給手上少的
補金錢差額
https://www.heritageattorney.com/------7.html
: 但婚前各自擁有無誤
: 台灣女性和他們的原生家庭都是很貪婪 再不然就是眼高於頂 非條件好的不嫁
: 如果你本來就有能力拿出頭期 婚後房貸也都是你在繳 但是婚後才買房
: 要是有個什麼萬一 還得對簿公堂才能確定財產是你的
: 除非結婚登記時你們就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 但是現在的台灣 沒幾個女生願意跟你簽的
: 非條件好不嫁 嫁了以後你的就是我的 這就是台女的想法
: 婚前搞定房產 對你有好處
: 有錢人家嫁女兒 即便給棟房子當嫁妝 也一定是婚前搞定
: 絕不會婚後才來讓你有機會主張權利
: 嫁女兒的娘家尚且如此 婚後被要求負擔更多責任的你 當然要精打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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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客縵胡纓 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 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 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 持觴勸侯瀛
三杯吐然諾 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 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鎚 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 烜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 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 白首太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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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nny0725: 為啥要補? 05/26 14:57
推 lpbrother: 可是連結的是過世的遺產,跟離婚好像不一樣? 05/26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