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linjiang: 真的 工作上也是要敢開口 10/22 17:51
→ F0r: 真的... 10/22 17:51
推 heartlock: 人生無法盡善盡美,無愧於自己的良心就好 10/22 17:51
→ F0r: 不過不算了 人對的起自己的內心最重要 10/22 17:51
→ F0r: 哈哈 10/22 17:52
推 heartlock: 我同學倒是先生外遇,她被要求搬離她先生婚前買的房子 10/22 17:53
→ heartlock: ,2個女兒帶走也不是,不帶走也不是,很慘 10/22 17:53
推 jumisui: 樓上這種,上一代的女性蠻多這樣的、她們很弱勢,但總覺 10/22 17:57
→ jumisui: 得現在又好像太強勢,我已經很站女性這邊,也有這種感覺 10/22 17:57
→ jumisui: 我還是不要說話好了,好像看過婚姻板板友說那些沒結婚的 10/22 17:59
→ jumisui: ,還喜歡發表意見、教導別人怎麼經營婚姻,唉我現在覺得. 10/22 17:59
→ jumisui: ..還是別亂說好了 10/22 17:59
→ jumisui: 男女板有些男板友吧?則是說給她們的懲罰-就是讓她們(年 10/22 18:03
→ jumisui: 紀大女性)沒後代?我現在真的理解,連網路都可以兩面不是 10/22 18:03
→ jumisui: 人耶,難怪男人夾在媽媽跟老婆之間會受不了,是我都想離婚 10/22 18:03
→ jumisui: 了 10/22 18:03
→ F0r: 先生外遇這種其實例子是更多的 10/22 18:06
→ F0r: 所有才會有女性希望用房子來保障自己被離婚之後的生活 10/22 18:06
→ F0r: 婚後的壞男人太多了 10/22 18:08
推 susna80: 同樓上 10/22 18:27
推 ken720331: 中肯 10/22 18:54
→ F0r: 台灣離婚率超高 世界排名應該前三 唉... 10/22 19:00
推 ken720331: 唉唉唉唉四爺知道的不少 10/22 19:29
推 enuj: 唉唉唉唉 10/22 19:39
推 kissa0924307: 登記給任一方都不公平 就共同持有啊 10/22 20:16
推 enuj: 對啊,共同持有到底哪裡不行? 10/22 20:18
→ F0r: 共同持有對弱勢來說就比較沒有保障 10/22 20:20
→ F0r: 其實就是一種安全感啦 10/22 20:21
推 claymath: 愛情裡面 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 10/22 20:56
推 linlinjiang: 好認命 10/22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