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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kdick (Dick)》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1Tm2BUkB ] : 作者: darkdick (Dick) 看板: Boy-Girl : 標題: Re: [討論] 『不想結婚』算不算分手正當理由? : 時間: Mon Nov 4 21:08:44 2019 : 看到這個標題,正好想到一個朋友最近的處境,他也是為了類似的狀況在傷腦筋! : 朋友34歲,他的女友33歲,兩人交往五年,感情穩定,也都見過雙方父母, : 朋友在科技業上班多年,工作跟經濟狀況也都很穩定, : 也因為如此,朋友開始有了想安定下來的想法,考慮女方已經33歲, : 再拖下下去就會變成高齡產婦,所以希望一年內,甚至半年內結婚, : 不過女方也不知道什麼原因,不想這麼早結婚,這一點讓朋友很苦惱。 所以是你的朋友自己想婚~ : 其實朋友想結婚還有另外一個因素,那就是女方不希望有婚前性行為, : 這一點朋友在交往前就知道,交往期間也很尊重女方,朋友也很潔身自愛, : 沒做過對不起女朋友的事,不過朋友畢竟是個正常男人, : 交往多年卻不能有更親密的關係,這也是朋友所困擾的。 所以是你的朋友想要有親密行為的需求~ : 其實朋友還不想分其實也是為了女方著想,畢竟女生已經33歲, : 分手後女生如果還要再找到適合的另一半,恐怕不太容易, : 就算找到了,等到想要結婚生小孩的時候,女生可能已經接近40歲了, : 不過女方似乎沒有替朋友著想,為此雙方目前已經算是小冷戰, : 所以朋友正在思考是否要提分手,另外找個有共識的對象。 沒有分也不是為女友著想啦, 因為分了要重新找有共識的對象,也不是那麼容易啦! 結論:人都是先想到自己,自私沒有不好~ 不用包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7.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74314775.A.944.html
ken720331: 實話 11/21 14:10
susna80: 中肯 11/21 14:46
martinmask: 當然是要吳鳳 11/21 15:02
martinmask: 年紀越大越懂得吳鳳的清爽 11/21 15:02
martinmask: 小學生漫畫才會寫要單身才找對象啦 11/21 15:03
martinmask: 大人就是 我全都要 11/21 15:03
motoman: 正解 11/21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