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nlinLABA: 對方警察走了就走了 是個阿姨 03/28 00:15
→ ganlinLABA: 然後我跟對方都只有保強制險 03/28 00:15
→ ganlinLABA: 我出醫院後有去警察局的交通隊做筆錄 03/28 00:15
三聯單上面會有對方的電話
你先把目前的損失表列好 你有在工作嗎?因為不知道你484學生
只有強制險的話你這邊醫療收據還是可以蓋副本
你自己有保險嗎? 或是家長有沒有幫你買?
找個有精神的時候打電話給對方
如果妳不確定自己會不會保持冷靜的對話就請冷靜的人在旁邊一起打
打電話主要是詢問對方賠償事宜,記得錄音
可以問對方想要私下解決還是走調解。
調解是很久又麻煩 ,金額不高的話私下解決比較快。
對方後續態度很重要。
※ 編輯: sp89005 (42.74.53.222 臺灣), 03/28/2020 00:21:03
→ ganlinLABA: 好滴 03/28 00:21
推 ganlinLABA: 感謝大大 等我比較好的時候會再打給對方的 03/28 00:23
→ ganlinLABA: 那我車拿去修之前先拍各種角度的照片再拿去車行修會 03/28 00:24
→ ganlinLABA: 比較好對吧 03/28 00:24
推 namis77: 私下確定和解還是要跑一趟調解委員會,私下立的證明都不 03/28 00:25
→ namis77: 具法律效力喔 03/28 00:25
→ ganlinLABA: 豪~ 03/28 00:26
→ sp89005: 私下立的証明不會不具效力…是資訊不夠才會不具效力。 03/28 00:37
→ sp89005: 雙方+見証人 身份証字號 出生年月日 簽名 蓋章 一式兩份 03/28 00:38
→ sp89005: ↑還有地址 電話 03/28 00:39
推 namis77: 這個在調解委員會他們有說明這點,在其他行業也大多是這 03/28 00:40
→ namis77: 樣 03/28 00:40
→ sp89005: 私下和解當然是 應賠錢方當場一手交錢一手交和解書 03/28 00:41
→ sp89005: 這種和平的狀況 如果金額比較高要扯到分期什麼的 當然 03/28 00:42
→ sp89005: 就要去調解委員會 03/28 00:42
→ sp89005: 比如說金額就賠個眼鏡+醫藥費幾千塊可以直接拿現金了事 03/28 00:43
→ sp89005: 的話,就私下和解(確定受損方以後不會再討錢) 錢也拿到 03/28 00:44
→ enuj: 我拿過幾十的,因為合理,妳也確實拿到補償,簽和解書,調 03/28 00:49
→ enuj: 解委員作成決議的也不具法律效力,決議內容跟和解書都是法官 03/28 00:49
→ enuj: 衡量的依據而已 03/28 00:49
→ sp89005: PS 如果對方有誠意談 先談是最好 但該保有的警覺性不可無 03/28 01:40
推 lim3: 阿嵐真的專業 (? 03/28 10:22
→ SunSky0126: 嵐完全康復了嗎 03/28 12:58
→ sp89005: 你們的阿嵐現在依然掰咖 03/28 16:30
推 ken720331: 拍拍 03/28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