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happy: 公然汙辱跟毀謗好像可以走公訴,用刑事方式作為管道,但這 11/06 11:24
→ yohappy: 條不太行得通,等於藉由公部門資源去暢快原告心理,硬要用 11/06 11:24
→ yohappy: 免費資源也是可以,就先去各分局找警察做筆錄吧,刑事警察 11/06 11:24
→ yohappy: 都忙這種鳥事就好 11/06 11:24
→ yohappy: *侮辱 11/06 11:25
→ Andon: 他這樣告我,我進去關,我女兒怎麼辦? 11/06 11:29
→ Andon: 女兒需要爸爸啊! 11/06 11:29
→ mapxu664: 你女兒不需要 11/06 11:29
→ yohappy: XD 11/06 11:30
→ Andon: 我要告664護理長,你讓我心靈受創 11/06 11:32
→ ken720331: 她幹嘛要原諒你 11/06 11:32
→ yohappy: 走公訴大多不會被關啊,政府資源不是這樣用的,受刑人每 11/06 11:32
→ yohappy: 天要在使用資源,又不能有社會生產力,對於勞動生產力大 11/06 11:32
→ yohappy: 於被關效益來說,衡酌之下應該用錢了事,讓魯叔繼續賺錢 11/06 11:32
→ yohappy: 賣身 11/06 11:32
推 yggyygy: 代替岳亮懲罰你 11/06 11:33
推 voohong: 放過你女兒好嗎 11/06 11:33
推 mapxu664: 去告啊,坐等認證 11/06 11:37
→ mapxu664: 等你女兒識字後,她就會知道爸爸在網路上幹麻 11/06 11:38
噓 susna80: 首先大部分的人內容攻擊的是魯叔 11/06 12:41
→ susna80: 你要先確定證明你本人是魯叔才能告 11/06 12:41
→ susna80: 再來就是你如果要告別人公然侮辱,可以去查一下構成要件 11/06 12:43
→ susna80: ,畢竟你告那麼多人律師費那些也是要付的 11/06 12:43
→ susna80: 告不成又付一堆律師費蠻慘的 11/06 12:43
→ susna80: 最後就是你寄信給綠包,根據內容另外考量到所有的過往, 11/06 12:45
→ susna80: 的確可以用跟騷法 11/06 12:45
→ susna80: 看起來綠包完全可以告你 11/06 12:45
→ susna80: 就算沒告成功你也會跑非常多次法院 11/06 12:45
→ yohappy: 一次而已不會非常多次 11/06 13:17
→ yohappy: 民事倒是可以多幾次,民事就花錢 11/06 13:18
→ lazybr: 不是有人說綠包不缺錢,不必擔心綠包的錢,所以我覺得告 11/06 13:33
→ lazybr: 民事比較好 11/06 13:33
→ yohappy: 不是擔心錢,是值不值得妳花這個錢? 11/06 13:37
→ yohappy: 如果是我才不會花錢買一些垃圾紙 11/06 13:38
推 namis77: 再騷擾人妻啊 笑死,今天過了你還是會追人妻跑啦,連爬 11/06 13:38
→ namis77: 公園都還沒做,跑法院算什麼 11/06 13:38
→ susna80: en那是綠包的錢,妳不用管綠包怎麼花喇… 11/06 15:20
→ susna80: 妳這樣跟某哀低看到綠包花錢買衣服該該叫有點像 11/06 15:20
→ susna80: 怕被告就好好陪女兒老婆跟岳父,不要騷擾人妻或是刷仇恨 11/06 15:21
→ susna80: 言論 11/06 15:21
推 namis77: 講出來嚇嚇他也好啊,又不一定會告,看他不斷道歉 下次 11/06 16:12
→ namis77: 再來耍白目啊XD 11/06 16:12
→ yohappy: 網路言論是個人自由,我只是奉勸無需白忙一場,要花就花 11/06 16:15
→ yohappy: 看別人買衣服也不會評論什麼,我自己也會買 11/06 16:16
→ dk3y93: 其實花不了什麼錢,我當初就沒花錢啊。 11/06 18:05
推 dsfcomtw: 夜路走多了,真的會遇到鬼。(笑 11/07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