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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1.再犯的定義很詭異 : 「違反A板規處3天後,出水桶後再犯任一板規稱為再犯」 : 我是認為過度嚴苛 : 照理說再犯是違反同一個板規,才叫做再犯 : 如果害怕有人故意專程來亂的 : 第一次水桶其實可以是7天開始 : 3天略少 : 2.水桶 3天 30天 1年 : 範圍跳太大 : 第一次水桶3天 : 第二次應該可以是15天 : 第三次30天 : 第四次60天 : 第五次90天 : 最多就是90天, : 第六次可以再水桶90天,這樣的處罰天數已經很夠了 : 第三次違規,突然跳到1年,不合理 : 3. : cigxm來信,水桶竟然還有4171天 : 我認為這樣的水桶天數不合理 : 請板主重新審視水桶日期 : 因為cig先生之前確實已經被水桶夠久 : 他是否遭到永久水桶? : 如果有永久水桶,是否應該取消? : 大家說好不好!!! 我說說我的看法: 1.我查了一下,talk、Womentalk、Gossiping確實都是犯「同一板規」才稱為再犯 Mentalk當時會訂「任一板規」應該是三不五時有人來亂板,所以才改得比較嚴 要修改可以,只要我這篇文下面有超過5個人附議,我就修改來請大家投票 不過你要搞清楚的是,當初Cigxm先生會被桶這麼久 是因為他反覆犯下多重帳號的板規,連續幾次被乘以2倍的水桶 他犯的是「同一板規」,不是「任一板規」 2.我同意可以修改水桶的天數 第一桶可以拉到7天,第二桶一個月,第三桶三個月,第四桶六個月,第五桶一年 你覺得如何? 不好意思,你也知道板主是無給職的 板主我傾向一次桶久一點,讓板主我和被桶的人多花點時間研究股票賺錢 不要把時間花在這無聊又沒實質收益的板務紛爭上 你認同我的想法嗎? 3.Cigxm先生沒有被永桶 因為今年8/8 ptt系統更新後,水桶上限增加到2106年 變成永桶是80年=29200天 #1Zqb2Sg2 (MenTalk) 他當初被桶的5471天已經不是上限,所以不是永桶 前任板主的判決繼任板主不應推翻,因為不符合法律的概念 如果繼任者可以任意推翻,那法律制定就失去了意義 如果他想回來,應該要去做功課研究有什麼正式的管道可以重新判決或更改判決 4.在我說要選板主時,Cigxm先生就寫信給我 說如果我答應拿掉他的水桶,他就投我一票,我回覆他「我思考一下」 想不到他也寫信給你,請你幫忙遊說 其實我沒有拒絕他回來,只是我不想當板皇,不是一切我說了算 如果有正式管道可以解桶,若時間許可,我是可以幫忙的 不過前提還是必須符合正規的程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37.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787248847.A.F4C.html
words2012: 第2點可以 08/21 07:07
words2012: 關於cig 就是你處置的權力了 我沒意見 08/21 07:07
greenbag: 推 08/21 10:27
forsakesheep: 一般來說是不會隨意解桶啦,沒特殊理由的話 08/21 10:56
yggyygy: 我某板被730天,我打算每天複製一篇心經表示我有懺悔讓 08/21 11:08
yggyygy: 他們提前放我出來 08/21 11:08
takomalu: 想起以前有個參選政見就是要重審被以前板主桶的 後來當 08/21 11:12
takomalu: 上板主之後 反而是桶得腥風血雨 最後被下台時大概有破pt 08/21 11:12
takomalu: t最快被罷免連署速度 08/21 11:12
takomalu: 明明ptt的板上面還有群組可以申訴 如果真的有被亂判的就 08/21 11:14
takomalu: 可以去擊鼓鳴冤 會被桶到那麼久的天數定讞的 怎麼不想想 08/21 11:14
takomalu: 自己幹了啥 既然要做幹嘛不乖乖牢底坐穿就算了 至少還 08/21 11:14
takomalu: 能給自己留點敢作敢當的面子 08/21 11:14
corydoras09: 我同意首次犯板歸7天 3天太輕了 08/21 12:29
forsakesheep: finalace嗎?王牌也消失好久了 08/21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