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uewindwmg: 先不談綠能這件事情,有關你文中提到焚化爐的問題, 11/06 16:10
→ bluewindwmg: 我個人覺得有很多需要修正的觀念,台灣今天如果沒有 11/06 16:10
→ bluewindwmg: 焚化爐,你根本沒辦法想像你家垃圾要去哪裡處理?! 11/06 16:10
→ bluewindwmg: 而且至少垃圾送進焚化爐處理,是把廢棄物透過可行性 11/06 16:10
→ bluewindwmg: 的技術處理,技術上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操作處理的 11/06 16:10
→ bluewindwmg: 人,你要說焚化爐製造空氣污染,要不要去看看燃燒一 11/06 16:10
→ bluewindwmg: 次紙錢產生的有害物質有多少?建議不要什麼都拿發電 11/06 16:10
→ bluewindwmg: 廠跟焚化爐出來講污染,只會讓人覺得是用20年前或30 11/06 16:10
→ bluewindwmg: 年前的眼光在看現在的事情罷了! 11/06 16:10
→ ilovesongyy: 沒有人說不要電廠和焚化爐,而是汙染防治要做啊 11/06 17:22
→ ilovesongyy: 不用在乎汙染問題恐怕才是舊觀念 11/06 17:23
推 bluewindwmg: 請問焚化爐做了什麼污染防制?你了解多少? 11/06 17:43
推 bluewindwmg: 另外,你知道詹順貴擔任副署長前,是極力要求要修環 11/06 18:37
→ bluewindwmg: 評法的人嗎?結果被一群自以為是的環保團體搞得拍桌 11/06 18:37
→ bluewindwmg: 離席 11/06 18:37
這位大大,拍桌那天我也在現場,我還算清楚他和環團的爭執點在哪裡,
所以如果你這麼推崇詹順貴,
我也說了詹順貴對此變更的想法是不宜刪除但是希望放到附件,
但是放在附件的問題我也有提到,
當然廠商可能也是覺得如果要跟漁會共同推動這個計畫恐怕會有很多問題,
我反而會希望可以修改成跟苗栗縣共同組成的財團法人來共管這個計畫,
同時也得要寫明清楚應該資訊透明公開的事項以及公益董事的席次和替換。
當然這也得要是保得住這個承諾的狀況底下才有可能。
推 bluewindwmg: 我很欣賞貴黨黃國昌立委,因為他是能用證據跟資料說 11/06 18:42
→ bluewindwmg: 服人,而不是用挑起情緒的方式 11/06 18:42
※ 編輯: ilovesongyy (125.224.23.175), 11/06/2017 19:34:49
推 bluewindwmg: 請問焚化爐用了什麼防制設備? 分別防制什麼? 11/06 21:59
→ bluewindwmg: 環保團體,是台灣環保推動的大阻力,懂? 11/06 22:00
→ bluewindwmg: 因為這些環保團體,沒有專業,況且有些還有背後的支 11/06 22:00
→ bluewindwmg: 持團體,根本一點也不環保 11/06 22:00
→ bluewindwmg: 跟漁會一起共同管理這個計畫!?財團法人?這個財團 11/06 22:02
→ bluewindwmg: 法人是誰出資的?這些都有背後的政治角力 11/06 22:02
推 bluewindwmg: 那些所謂地方人士,哪個不是為了拿取利益!?最可憐 11/06 22:04
→ bluewindwmg: 的是那些被煽動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捍衛 11/06 22:04
→ bluewindwmg: 自己的家園還是在捍衛別人的利益 11/06 22:04
基本上這原本對口是漁會,只要是漁會當對口,當然會有大哥你說的政治角力問題,
所以才會想說是不是用法人組織或者是協會來控管,同時也要有額外的監督計畫,
避免公共利益私有化的狀況。
如果大哥有更好的方法,也請提出來,至少比讓廠商直接刪除承諾要好得太多!
至於錢是誰出的,廠商先出然後最後是民眾身上拿回去囉!
推 jyunrrr: 推b大,b大應該是化工背景? 11/07 00:20
推 bluewindwmg: 謝謝,是環工背景 11/07 07:45
推 bluewindwmg: 要法人可以,請找沒有任何政治背景影響的公設法人 11/07 16:53
→ bluewindwmg: 況且所謂海洋牧場!?實質效益在哪? 11/07 16:53
B大你好,其實這承諾是當初上緯為了通過離岸風機示範案所承諾的,
內容只有連署書裡面第一頁變更前而無細部計畫,
我的目的只是想要留住這個承諾,那麼如果有比較好的方法來經營的話,
龍鳳漁港才能靠此計畫來盤活。
大大是念環工的,應該對台灣的環評制度也有很大的理解,
事實上把這樣的承諾放在環說書裡面確實是有所問題,
但也是因為過去廠商為了通過環評,幾乎會用很多計畫、承諾來爭取環評委員認同,
其實這計畫的主管機關應該是更上位像國發會、漁業署共同擬定控管才合理。
只是廠商玩弄環評程序應該要承擔的後果,本來就應該要承擔才對!
※ 編輯: ilovesongyy (125.224.23.175), 11/07/2017 20:09:51
推 bluewindwmg: 要監控可以啊,請找專業的,不要什麼都拿漁民生存問 11/07 23:54
→ bluewindwmg: 題來吵,漁會農會這些看多了 11/07 23:54
推 bluewindwmg: 我認為刪掉才是正確,如果廠商答應了一個做不到的承 11/07 23:56
→ bluewindwmg: 諾,最後大家在那邊吵半天一樣做不到,這樣有比較好 11/07 23:56
→ bluewindwmg: 嗎? 11/07 23:56
冒昧問一下B大廠商刪除承諾為什會是對的?
廠商當初會過環評,是因為他自己承諾要做這些事情,
如果當初沒有仔細評估自己是否辦得到只是為了環評闖關就信口開河,
那麼這個承諾達不到的主要責任本來就是廠商本身,
我是想不到可以這樣子讓廠商隨意刪除承諾的理由。
※ 編輯: ilovesongyy (36.235.108.64), 11/08/2017 11:05:37
推 bluewindwmg: 如果你覺得不刪,我可以告訴你,到時候一樣會做環評 11/08 13:40
→ bluewindwmg: 變更把這個承諾刪掉,因為這是實務上常見的,可是卻 11/08 13:40
→ bluewindwmg: 曠日費時 11/08 13:40
→ stardustray: 個人覺得既然做不到 一開始就不該白紙黑字寫在上面 11/08 22:18
→ stardustray: 如果實務上本來就是如此 那這種情況應該要被改變 11/08 22:19
→ stardustray: 而不是接受它 11/08 22:19
推 bluewindwmg: 原本我也覺得很簡單啦,但是我告訴你們,光環保團體 11/08 23:07
→ bluewindwmg: 整天無理取鬧就夠你應付了 11/08 23:07
s大那是非常理想的狀況,可是現在就是廠商會開出一堆有的沒有的承諾拚過環評,
如同B大說的,等過了以後,再開始做環差來改掉,這比較符合現在的狀況。
我們這種沒有太大權力的小老百姓,能夠做的就是嘗試去保護住承諾而已。
※ 編輯: ilovesongyy (36.235.108.64), 11/09/2017 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