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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為恭醫院前那條路 兩線變三線,有左轉專用道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6875337,120.9073514,3a,75y,241.83h,71.8t/data=!3m6!1e1!3m4!1s-Di3559lZ4vMz9oUB5Q6XQ!2e0!7i16384!8i8192 https://tinyurl.com/rsh57uc 左轉|直行|右轉| | | | / / | / / / / / / / / / / G / / / / | / 直行|直行| | | 這個我直行會被逼到左車道 其實如果能切到中車道,我會願意切 問題在直行車道,它反而是往右偏的 很多車就這樣順順的卡進來啊! 然後這路權是要怎樣算? 所謂的'直行車優先',在此有兩種解釋 你是要標線直行,還是要空間直行? 後者從來都不讓的,排成一排很緊的一路擠過來;也不打方向燈 不公平嗎?公平自在人心,所有的車都這樣做,也算共識 照我看是線畫錯! 地上的線就不應該彎,應該直直畫 左轉|直行|右轉| | | | / | | / | / / 拉 | / / 鍊 | / / -> 合 | / -> 併 |/ | | 直行|直行| | | 乾脆這樣畫算了,反正大家都這樣開 原本的直行兩車道,就應該要匯入中間車道 這樣,中間車道在空間上,在標線上,就取得了一致 都是直行路權,吵架才不會有模糊的空間 不然哪天神經病發作 我堅持標線直行主義,堅決以生命悍衛路權 (不會死人啦,應該說,以鋼板,以新台幣悍衛路權) 我就擠進去啊,刮花不讓的車幾塊鋼板 他要我賠我就叫警察,打官司打敗我我才肯賠 在標線上我可是直行 那這不是鬧大了? 按我的畫法,則空間與標線直行一致 但是雙車道合併有拉鍊式車流規範 在不遵守時,有五五波的解釋空間 雙方都有錯,責任比 5:5 (就算認定對方標線及空間都是直行,判成 4:6 或 3:7 我也會服氣) 耶,不是都解釋清楚了嘛 不然標線和空間錯亂,要怎麼判? 有判例嗎? 如果空間主義獲勝 以後就別想叫我尊重標線 我就照我想的方法開,人人都可以腦洞大開 如果標線主義獲勝 那不好意思,我雖然是擠進去的,但我是直行車 來來來,賠我賠我 是略勝但我也不會無責吧.. 至少判成 6:4 我也爽啊 很怪?四十歲的老中二你是沒見過嗎? 愈老愈番顛咧~ 圖我畫很久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08.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aoli/M.1583339371.A.BA1.html ※ 編輯: HuangJC (101.15.208.103 臺灣), 03/05/2020 00:38:46
zxcc79: 其他地方也吵這種吵很久了 幫QQ 03/05 00:40
我修了第一張圖 主要是在 G 點 (G 是 Go 的意思 XD) 如果說 G 點車多(車流高潮),那我根本就插不進去 你懷疑我在開車? 對,我是在談開車 XD 不是啦,我是說 既然插不進去,那我要前行嗎? 前行就是左轉專用道了 但我留在原處又幹麻?中間空了好大一排 唯有改變標線畫法 那我留在原處,看起來才不會怪怪的 不然這不是逼我向前,再逼我左轉?
GYd99: 我覺得新竹市的作法可以參考,像西大食品路口那樣 03/05 01:06
GYd99: 在滿前面內側車道就虛線引導到中間車道直行 03/05 01:06
GYd99: 這樣大家順著線開比較順 03/05 01:07
google map 會用嗎?可以把網址發上來 不過我聽不出你講的和我畫的有何不同 是漏看了嗎?抄過來 左轉|直行|右轉| | | | / | | / | / / 拉 | / / 鍊 | / / -> 合 | / -> 併 |/ | | 直行|直行| | | 就是有引導到中間 但是因為大家也都從右車道自行移到中線車道 要嘛承認,要嘛開罰 所以我就承認了 要不然以目前的畫法,自行切進來的 或者雖然有打方向燈,但左側有車要切進去的 一句'直行車優先'可是很曖昧 說不出誰先誰對 不然再加另一個選擇 左轉|直行|右轉| 及 | | | 直行| | | | | / | | / | | / | | / | |/ | | 直行|直行| | | 最左車道就是左轉及直行兼用 取消左轉專用燈 這樣,左車道直行車也就放心往前了 不然平時往前,等左轉燈來時 直行車怎麼辦?被逼左轉? 保持現狀好像也不錯 繞一圈要回到原點了 XD 也就是"頭份人有自己的玩法" 反正我不左轉也不會有人檢舉嘛 (直接直行我做很久了,從沒人檢舉) 但如果後面有車要左轉怎麼辦? 答:那我就左轉 我不妨礙他人,但不會妨礙他人時 我也會偷偷違規 這就是在地人的玩法 不改,就是渾沌的意思 而我在地已經數十年 渾沌就是這樣運作 ※ 編輯: HuangJC (101.15.208.103 臺灣), 03/05/2020 01:44:16
rar2721: 問題出在路口的外側車道,應直行右轉共用 03/05 02:25
rar2721: 內側及中間車道分別為左轉及直行專用 03/05 02:27
rar2721: 這路口根本就沒有紅燈右轉中央路的時相 03/05 02:28
rar2721: 外側車道可直行右轉共用,就不用擠中間車道了 03/05 02:31
rar2721: 在仁愛路口加掛個車道預告標誌會更好 03/05 02:35
你可以回文,拷我圖去改,很快 我這篇文一開始全是文字,寫到多兩三倍還講不清 然後開始畫圖,才把多餘文字刪掉;圖才能好好表達 左轉|直行|右轉| | | 及 | | |直行| | | / | | / | | / | | / | |/ | | 直行|直行| | | 外側直行的人不多啊,不過要去大潤發的會先靠右沒錯 直行車喜歡走內側,因為是較高速 :P 快一咪咪也爽 所以要他們為了別人進不來而分散至外側,難 而中間車道的問題在...太短 可以吸收的車流量太少 繼續往下延伸是菜市場 結果是車流在這要左閃右閃 因為只有兩道,卻搞出要三道才能順利開的狀況 有人要右轉卡路口,有人要左轉卡路口 所以就左閃右閃 對面車道(尖山往交流道方向)是在上班時 也左閃右閃 XD 不過也許不用操太多心,只是好上加好的概念吧.. 去一趟大都市,台北 會感覺頭份是小鎮,已經很好開了 我就沒事發發肺文而已 建設要和經費平衡,不能花太多錢,結果只拿到一點點效果 所以渾沌未必是不好的...
rar2721: https://imgur.com/pgRatkH.gif 03/05 02:51
這圖抓的還是馬上畫的 其實我覺得苗栗政壇人物好像有來這個板,隱隱約約 如果有想法職位的,就跳出來吧..
owlcity0928: 拉鍊合併這觀念對台灣駕駛人很陌生哈哈 03/05 08:13
你聽過,且文件也寫入法令中了 就執行上來說,爭搶的地方比較不會讓 但真正有錢有閒的地方,大方的人比較多,會讓
rar2721: 圖當然是網路抓的,我畫不出來~ 03/05 09:41
rar2721: 這段往竹南方向已經過市場,中外線直行很難? 03/05 09:43
不是很難,是沒有意願 要求直行車開去外線,方向盤一打就過去了,是謂不難 但為什麼要?開去外線有什麼好處? 那是在為別人著想,對自己沒好處的 這和佔用左轉道直行,被後面想左轉的叭根本不一樣 去佔用別人權益當然不行
rar2721: 直行都擔心占用左轉或右轉道被叭,擠中間很自然 03/05 09:48
rar2721: 若提早提示直行也可走外線,你的問題就不存在了 03/05 09:51
rar2721: 找個你信任的議員服務處幫忙吧,守株待兔沒用的 03/05 09:55
如果我們談不到共識,那也不用找人幫了 也許保持現狀是最好的
rar2721: 若這路口有右轉專用時相,直行車當然不能走外道 03/05 19:36
rar2721: 我印象中是沒有,所以直行車走中間及外道,合理吧 03/05 19:38
rar2721: 如果直行車有兩車道可走,不就解決你的問題了 03/05 19:56
你沒聽懂,我不是說不許直行車走兩道 我是說,大家沒意願去走兩道,只為了解決別人的問題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只想要自己過得好 走外道會慢一點點,就少了走外道的動機 我去抱怨別人為何不走外道,明明沒有不讓他們走 這是一點用也沒有的 交通設計的藝術在這裡:怎麼讓用路人覺得是為了自己而配合大家 有時地面標線一改,就有差別 上一次的討論案例是在交流道那邊,板上應沒捲掉 現在你也看得到頭份交流道和以前是不一樣了 除了上交流道那邊是拓寬,必需有土地建設之外 下交流道那邊就沒有拓寬,完全只是標線規劃改一改 但改這麼一改,感覺還真是不一樣呢..
rar2721: 不用重劃線,增加車道預告,就少一半車子跟你搶車道了 03/05 20:41
rar2721: 外車道路面已劃直右轉共用喔,直行合法,不是占用 03/05 21:17
rar2721: 內側車道就真是左轉專用,直行車占用小心被檢舉喔 03/05 21:18
如果被檢舉,那我就會升高訴求意願了 不再是渾沌 不過我都開幾年了,沒被檢舉過 因為老實說沒礙著誰,大家也懶得檢舉吧! 我的做法就是:當我被逼去左道時,若我是第一輛,那我就直行 若我不是第一輛,那我被卡住,就等中道全走再切換車道 若我是第一輛,但出現左轉時相,且後方有車要左轉 那我會乾脆左轉 所以我也從沒礙到別人就是了 ----------------------- 如果我被檢舉,那就輪到我檢舉一整排車 所有從 A點走到 B點但不打方向燈的車,整排檢舉 打了方向燈也沒用,我是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不禮讓我的,整排檢舉 (因為我是靜止車,近距守株待兔,應該所有車牌都可以拍得很好) 而且我會卡在 G 點,不往前開,後方車也可能不爽叭我 但他其實沒理由要我走 左轉|直行|右轉| | | | | | | / B / | / / / / / / / / / / G / / / A / | / 直行|直行| | | 我未必會勝訴,但肯定會鬧大 如果我沒勝訴,就會改寄交通部 控告地方政府行政疏失 XDDD 號誌設計不良引人入罪 且有一整排車都不打方向燈搶道 又被認證不必罰款 所謂法不責眾,那麼誰錯? 叫他們自己先打一架! ※ 編輯: HuangJC (101.15.208.103 臺灣), 03/06/2020 01: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