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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 「超級美洲獅」能飛上玉山手法遭戳破 真相很難堪 https://udn.com/news/story/1/2361979 原文摘要: http://imgur.com/rMVtAjb 空軍在民國100年採購的3架EC225「超級美洲獅」(Super Puma)直升機,去年遭審計部 糾舉,不符原建案要求的國內高山搜救性能需求,空軍曾刻意讓EC225救護機飛上玉山, 並對外公布照片,希望透過宣傳,證明這型救護直升機能在高山執行任務,試圖「打臉審 計部」。 但此事內幕昨遭監察院披露,原來當時飛上玉山的超級美洲獅,是刻意卸除了救護裝備, 減輕機身重量,才能在玉山起降。監察院昨日老實不客氣地列出此案採購七大缺失,狠狠 對國防部國防採購室、空軍司令部祭出糾正案。 經審計部糾正後,空軍曾安排EC225飛上玉山北峰,並透過官方臉書粉絲頁,放送直升機 在台灣最高峰起降的畫面,當時軍迷一片打臉聲,認為空軍打臉審計部,網上充斥「打臉 文」。不料,昨日監察院調查披露真相,反打臉空軍。 監察院糾正案文表示,空軍耗資新臺幣34億3,939萬餘元採購的EC225救護機,因技令飛行 操作限制,依現有條件尚無法執行高山特殊地區的任務,於100年7月成軍後,迄105年底 ,僅實施「山區搜尋」,從未實施山區「滯空吊掛、起降」的救援任務;經審計部查核, 發現不符高山救援的計畫需求後,105年1月空軍才協調獲得空中巴士公司的補充技令,將 飛機起降的密度高度限制由原1萬1000呎放寬為1萬3000呎,但未經歐洲飛航安全局認證。 監察院表示,105年10月間,空軍為測試EC225救護機可否在1萬2000呎起降,因受限直升 機高山起降的重量限制,經拆除電動吊掛等搜救裝備,減輕機身重量,始得以執行玉山起 降,但卸除救護裝備的直升機,有違救護機須具全天候搜救能力,原建案目標未完全達成 ,致無法達到提升國軍整體搜救能量的預期效益。 監察院指出,空軍EC225救護機自編訂採購文件、審標、履約管理、驗收等階段,均不夠 嚴謹與周延,使原建案目標未完全達成,影響提升國軍整體搜救能量的預期效益。監察院 國防及情報委員會、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昨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李月德、蔡培 村、方萬富提案,糾正國防部國防採購室、空軍司令部。 心得感想: 如果沒有審計部,很多東西大家也看不到其他面向。 不過該領終身俸的還是可以領,被糾舉也不會痛就是了 想想,1200位國防事務官全面取代國防部文官的畫面 不寒而慄 對了 ,不要再說是採購法的問題囉 沒驗收,就給錢,應該不是法規的問題吧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部分: (一) 國防部採購中心於採購計畫編訂階段時,未能審查空軍第455聯隊提報之採購計畫 性能規格需求,是否符合原核定之建案文件規格需求,任由申購單位自行審認性能需求, 未善盡採購計畫審查職責。 (二) 國防部採購中心未落實審查空軍執行EC225救護機之測試,是否符合契約有關主裝 備性能規格要求,任由空軍未依契約,填具「測試結果及不滿意報告」、「系統測試報告 」,未勾選測試判定合格或不合格,且未核符是否與原建案文件之規格需求相同,即同意 驗收結案,導致採購之救護機執行搜救任務,未符原先規劃預期而有所限制,難謂善盡職 責。 二、 空軍司令部部分: (一) 空軍第455聯隊於計畫申購階段編訂採購計畫,未按照國防部核定之建案文件救護 直升機需可於本島最高山脈13,000呎起降之規定,契約僅訂定升限性能規格為12,000呎, 不完全符合空軍救護隊執行高山地區搜救之任務需求,減損主裝備效能,影響提升國軍整 體搜救能量之預期效益。 (二) 空軍司令部及空軍第455聯隊於採購招標階段負責審查廠商規格,負責審查投標廠 商投標文件之審標人員,未真正明瞭廠商投標文件性能圖及相關註記含意,未及時發現外 界溫度、飛機總重、壓力高度等重要因素,對救護機性能之影響,進而查證投標文件所提 供之規格,是否確為原核定建案文件所需僅賴一人進行技術審查,顯欠嚴謹,且單位主 管亦未確實監督,相關審核機制有欠周延,核屬欠當。 (三) 空軍司令部及空軍第455聯隊於EC225救護機接收前,已知該型機於現行作業環境 ,無法於本島最高山脈起降,且未達搜救續航能力5小時之需求,不符契約性能規格要求 ,卻未召開成軍整備會議,及時提出因應作為,逕請空軍第455聯隊於交運驗收時自行審 認,未善盡計畫管制及履約督導職責,顯有疏失。 (四) 空軍第455聯隊為驗收代表及直升機接收團隊,未確依契約內容及實際需求予以審 認,亦未採行任何處置措施,衍生後續驗收未辦理升限性能測試,未能確保直升機高山救 護性能符合計畫目標,其管制督導機制,顯有違失。 (五) 空軍第455聯隊於驗收測試階段,實施國內飛行測試,明知契約性能要求須於本島 12,000呎山脈起降,卻便宜行事,於歐洲直升機公司未執行該性能飛行測試時,未依契約 附加條款之性能規格及律定之格式檢測項目,逕以原屬附件參考資料之T21表,作為驗收 判定合格與否之依據,乃由空軍第455聯隊聯隊長簽署已通過飛行測試及完成檢驗受領之 憑證文件,核有不當;空軍司令部後勤處知悉EC225救護機未符契約升限性能規格,逕函 請國防部採購中心辦理驗收結案,核未善盡審查、督導及執行飛行測試之責。 (六) 空軍耗資新臺幣34億3,939萬餘元採購之EC225救護機,因技令飛行操作限制,依 現有條件尚無法執行高山特殊地區之任務,於100年7月成軍後,迄105年底,僅實施「山 區搜尋」,從未實施山區「滯空吊掛、起降」之救援任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不符高山 救援之計畫需求後,105年1月空軍始協調獲得空中巴士公司之補充技令,將飛機起降之密 度高度限制由原11,000呎放寬為13,000呎,惟未經歐洲飛航安全局認證;105年10月間, 空軍為測試EC225救護機可否在12,000呎起降,因受限直升機高山起降之重量限制,經拆 除電動吊掛等搜救裝備,減輕機身重量,始得以執行玉山起降,惟卸除救護裝備之直升機 ,有違救護機須具全天候搜救能力,原建案目標未完全達成,致無法達到提升國軍整體搜 救能量之預期效益。 -- 我問我爸:剛接到爺爺電話,他問我聯考得如何? 可我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你說爺爺是不是老年痴呆了? 我爸說:你爺爺都去世好幾年了,怎麼可能打電話給你?我看是你自己痴呆了吧? 這時我媽跑過來對我說:你一個人自言自語說什麼呢? 然後我就在孤兒院醒了過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2.149.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490330819.A.9E3.html
eszerfrm : 不過實際上測試裝備時的確常把狀態調整到最佳 03/24 13:55
notepad67 : 這案是沒驗收就付錢,和調到最佳不一樣吧... 03/24 13:56
notepad67 : 買來怎麼用都可以研究,但是不驗收就逕行結案 03/24 14:09
notepad67 : 根本說不通吧 03/24 14:09
notepad67 : 空軍第455聯隊聯隊長簽署已通過飛行測試的文件 03/24 14:10
notepad67 : 根本是偽造公文書吧,這樣也行? 03/24 14:10
Re12345 : 歡迎來到中華民國國軍 03/24 14:34
chungminchun: 這群.....我如果說狗官會不會被水桶? 03/24 15:03
gsx56840 : 市場上也沒有更好的現貨了吧,EC225的設計可在阿爾 03/24 15:04
gsx56840 : 卑斯山脈執勤,以升限來說沒有比他好的 03/24 15:04
飛機好不好是一回事, 為何要偽造文書? 為何不驗收就結案付錢? 為何被審計部捉包,就脫光上去想打人臉,結果被監察院打臉...
darksnow : 當時和EC225競爭的S-92就被嫌高空操作數值問題 03/24 15:08
darksnow : 現在回顧當時的新聞,會開始想了解老美提供的參數是 03/24 15:09
darksnow : 甚麼狀況的值勤標準 03/24 15:09
PsycoZero : S-92也好不到哪去不是嗎 03/24 15:10
chungminchun: 按照上面的說法 看來我是罵得太快了點...(慚愧) 03/24 15:11
darksnow : 就廠商介紹參數遠較EC225差(5900m vs 4270m),但現 03/24 15:12
darksnow : 在監察院在刁後外界才曉得參數僅供參考 03/24 15:13
darksnow : 那就會好奇老美的升限參數是甚麼背景狀況下的成績 03/24 15:13
說實話的人,就作不成生意了...
gsx56840 : S92在升限和高山救難設備上沒有EC225是不爭的事實, 03/24 16:00
gsx56840 : 空軍為何不照規定做要問空軍,只是要強調EC225這選 03/24 16:00
gsx56840 : 項沒問題,買別的不會更好 03/24 16:00
買別的不會更好,那就陳述事實啊! 為何要偽造文書採購,假驗收真結報? 東西好就買,沒人說買的不對,為何要造假,為何要變弊案?
RURILIN : 就你列的標準沒有現貨能達標,造假來買好過沒有,這還 03/24 16:26
RURILIN : 不是法規問題? 03/24 16:27
可是R大,這案是空軍自己建的案.... 合約是他自己簽的啊 重點是 1.投標文件僅賴一人進行技術審查,顯欠嚴謹 2.便宜行事,於歐洲直升機公司未執行該性能飛行測試時, 未依契約附加條款之性能規格及律定之格式檢測項目, 逕以原屬附件參考資料之T21表,作為驗收判定合格與否之依據, 乃由空軍第455聯隊聯隊長簽署已通過飛行測試及完成檢驗受領之憑證文件, 核有不當; 空軍司令部後勤處知悉EC225救護機未符契約升限性能規格, 逕函請國防部採購中心辦理驗收結案,核未善盡審查、督導及執行飛行測試之責 沒按規定驗收,就假結案是違法的行為啊...
RURILIN : 上頭挖洞給自己人跳啊.便宜行事確實是錯的. 03/24 16:49
eterbless : 如果照原本規格這樣開下去結果沒有東西能符合規格 03/24 17:02
eterbless : 然後流標要改規格結果中間有直升機就摔了 這樣責任 03/24 17:02
eterbless : 會是算誰身上? 03/24 17:03
流標要改規格就是案子要重送,也就是當初建案時就錯了 通常會改規格重上簽 中間有直升機就摔了你說的是舊機嗎? 舊機掉和買新機沒有關係 簡單說,板主說的是對的,是司令部在建案時就亂建 後面的人只能配合違法 上一個亂搞的就是陸軍 陸軍採購輕型狙擊槍 審計部批驗收未盡職責 但經審計部調查結果發現,陸軍並未籌建合格標準的戰術靶場,也未規劃完成相關訓練鑑 測要項,無法有效實施遠距離狙擊、反狙擊戰術訓練及鑑測;同時未同步籌獲狙擊手成套 裝備,未能即時有效發揮遠距精準射擊效能,提升狙擊戰力。 審計部又發現,狙擊槍未確實審認減音器的規格;也未詳查狙擊鏡,不符原通過初期作戰 測評的研製規格與構型藍圖,又未經精度射擊測試及有效射程測試等項目驗證,逕予驗收 ;未確依「測試評估主計畫」執行全系統遠距射擊精準度性能,及高度墜落不損壞可靠度 效能的測試項目,即予驗收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函請國防部研謀妥處。 國軍就是這樣,建案都亂建 然後買完發現不能驗收,就違法不驗收 但是一樣付錢,重點是這種事,各軍種都有,永遠停不了 好笑的是審計部,永遠查的到 但是國軍的監察審計永遠只會蓋章...
rommel1 : 沒辦法阿,政風主計一條鞭,就是管不到軍中內部 03/24 18:48
rommel1 : 文人政府插不了手的領域 03/24 18:49
我還是覺得國防部不能全部由軍人掌握... 其實很多人都說國軍沒錢,但是其實亂花的錢多了去了 比如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辦理空軍「MJU-7A/B火焰彈」採購案,耗費6千餘萬元採購之彈藥 無法使用,經審計部查核後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這個案子也很妙 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以下簡稱聯勤司令部,民國(下同)102年1月1日改隸並更名為陸 軍後勤指揮部〕於94及97年度各辦理一次空軍「MJU-7A/B火焰彈」採購,數量均為3萬 5,000枚,共計7萬枚,契約總價分別為3,230萬餘元及3,080萬元。空軍98年3月執行之操 演,投擲117枚94年度採購之火焰彈,全數未正常燃燒,聯勤司令部爰向承商提起訴訟, 經於99年8月達成和解,由承商賠償採購契約總價3,230萬餘元,惟實際追償結果,承商幾 無所得或資產,鉅額公帑無法獲償;另空軍98年7月執行之訓練,投擲120枚97年度採購之 火焰彈,其中有115枚未正常燃燒,聯勤司令部提起訴訟,因未能妥為舉證釐清相關因果 關係與責任歸屬,經法院於100年4月判決敗訴確定,採購總價3,080萬元未能獲償。 花六千萬,沒有一發能打的 勤司令部於採購契約驗收方式(目視檢查)權益保障不足之情況下,未於付款條件另作妥慎 之預防性規範,降低購入不良品之風險,肇致94年度採購不良品後,97年度再次重蹈購入 不良品之覆轍,又因未能及時有效防範未然,事後求償無門 重點是重覆上當二次,還剛好都一毛拿不回來 你說採購人員沒有問題? 我是不信啦... ※ 編輯: notepad67 (103.202.149.132), 03/24/2017 18:54:00
pathfinder : 誰想去住海景第一排呢 唉 03/24 19:54
gametv : 唉...... 03/24 21:57
spector66 : 辦他圖利啊 03/24 22:06
notepad67 : 不太可能會辦,按國軍作法,除非被撞破天 03/25 07:12
notepad67 : 會找幾個士官出來捏一下 03/25 07:12
notepad67 : 這種明顯是大家都有份的,不會有人被處理 03/25 07:12
tsuyoshi2501: 難怪只買三台就停下來了,老海鷗何時要替換 03/25 09:29
M1004218 : 就說要整組打掉重蓋個高素質+守法紀的國軍 03/25 12:07
M1004218 : 而不是用一堆空窗期軍人權益blabla理由阻止改革 03/25 12:08
M1004218 : 不然這種鳥事只會一再重演 03/25 12:09
OpenGoodHate: 其實就把國防部審計單位裁掉交由審計部稽核,關幾個 03/25 13:19
OpenGoodHate: 星星就會乖了,本來就應該把稽核權力交出來的 03/25 13:19
你說到重點... 我也覺得,這些重大弊案為何審計部和立法院預算中心 一抓一個準 但國防部,沒有半點感覺 不過,你要想現在還有文官在國防部 等1200國防事務官進去後.. ※ 編輯: notepad67 (103.202.149.132), 03/25/2017 13:24:12
rommel1 : 國防部主計局長只聽命部長 文人政府的主計總處只 03/25 15:09
rommel1 : 管的到國防部"部本部"的會計主任~~~鞭長莫及~~~ 03/25 15:10
rommel1 : 如果真要改革 應該把軍人的權力限縮在"作戰"方面 03/25 15:11
OpenGoodHate: 承平時期本來就要限縮,一來減員額二來避免弊端 03/25 22:59
OpenGoodHate: 軍司法裁掉就是一個好例子,台灣的部隊沒有大到要養 03/25 23:01
OpenGoodHate: 一堆軍司法跟一堆行政院己經有的單位,結果還裁不掉 03/2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