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而在亞洲這邊向日、韓、台、港、中等地因為法律的關係,我們並不能準備槍械, : 對岸的準備者在這邊傾向於以狗來代替(空氣鎗或電槍改造),或是一些刀械,比如 中國的標準是1.8J/cm2,基本上大部份BB槍都高於這個標準, 這差不多是0.2gBB彈以槍口初速70m/s射出, 因此如果沒有關係,在中國買bb槍是很容易被關的,太多案例了, 台灣是20J/cm2,算是寬鬆很多, 這要用0.3g的加重BB彈改到槍口初速200m/s才會超過, 而這個標準其實是從日本那來抄來的, 但日本自己的行業標準是槍口動能1J,換算就是3.5J/cm2, 差不多是0.2gBB彈以100m/s的槍口初速打出去. 而香港的標準是槍口動能2J,差不多是0.2gBB彈以140m/s的槍口初速打出去. : 唐刀、騎士劍等用觀賞品或是藝術品的方式購入自開刃 其實如果沒練過,不建議長刀械,用不好的,砍人是技術活, 刃長45cm左右的開山刀之類的會比較好... : 蠻貴的,在台灣你可以準備十雙一百的那種橘色工地手套就很夠用了 橘色的是沾膠手套,比較貴,一雙大約30~40左右, 不沾膠的大量買才有十雙一百的價. : 推 b325019: 標準是用特定鋁板測試沒錯啊,可是每次新聞出來都是打鋁 : → b325019: 罐說殺傷力有多強w : 推 Swallow43: 那不是標準,標準是要送刑事鑑定的,那是不知哪個白癡 : → Swallow43: 警察想出來的,每次都馬打穿鋁板,然後送驗,送驗結果 : → Swallow43: 合乎規定機率87%這麼高 鋁罐測是土法,如果能打穿罐底但無法穿過罐蓋,那它的槍口動能應該會低於2J, 也就是說,即便都穿透,還是可能符合台灣的20J/cm2的標準的. 順便講一下,弩在兩岸也都是管制品,在台灣可以去請牌購買, 在中國...嗯...就不用想太多了,反正你們上淘寶搜一下, 搜不到的就不要胡思亂想的看網頁想私下聯絡購買了.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淘寶上都是水彈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26.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573839149.A.DAA.html
whitefox: 生手建議用類似判管筆的物品,像是L型棘輪起子 11/16 06:45
whitefox: 前幾星期美國有個新聞,男童拿這個打扒趴一個瘋女 11/16 06:46
whitefox: 特點是揮動時的離心力很強 11/16 06:48
whitefox: 真的判官筆是一隻小手握著一根垂直的筆 11/16 06:49
whitefox: 整根直的如同一般的筆,那是假判官筆 11/16 06:50
prudence: 有點類似拐之類的武器? 11/16 07:19
prudence: 判官筆跟拐~算管制品嘛? 11/16 07:19
kuma660224: 極權國對易改裝鋼珠高壓氣瓶的是戒慎恐懼 11/16 07:24
kuma660224: 導致出現很垃圾的水彈槍生存遊戲 11/16 07:25
kuma660224: 台灣是有扳機能續能到一定殺傷力都違法 11/16 07:28
mmmimi11tw: 如果能打穿罐底但無法穿過罐底,..XD 11/16 07:28
kuma660224: 塑料BB彈是合法,弩是違法 11/16 07:29
kuma660224: 運動性彈弓也合法 11/16 07:29
Swallow43: 台灣警察就想搞成那個戒慎恐懼之國,現在他們就是在推 11/16 09:16
Swallow43: 法案,讓警察可以自由心證決定眼前的BB槍合法非法 11/16 09:17
kuma660224: 還差太遠了 11/16 09:23
kuma660224: 台灣有法治,不是警察說了算 11/16 09:24
kuma660224: 獨裁天朝是黨的安全感 比法律甚至憲法偉大 11/16 09:24
Swallow43: 現在法案就是讓警察說了算,不然之前整體業界跟消費者 11/16 09:39
Swallow43: 幹嘛反彈這麼大? 即便這麼大,內政部還是無視讓法案直 11/16 09:39
Swallow43: 送立院去三讀 11/16 09:40
kuma660224: 修法是針對有打擊底火的模擬操作槍 11/16 09:46
kuma660224: 弄掉阻鐵換部分零件就是真槍 11/16 09:47
kuma660224: 內政部強調非火藥擊發的空氣式BB不在此限 11/16 09:48
kuma660224: 玩具槍協會:壓縮空氣二氧化碳、電池或彈簧 11/16 09:49
kuma660224: 等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此限 11/16 09:49
mmmimi11tw: 所有查到的改造手槍幾乎全部都是操作槍,換個槍管等零 11/16 10:04
mmmimi11tw: 件就能擊發 11/16 10:04
rommel1: 玩具槍廠商老闆最後是無罪定讞 11/16 10:54
rommel1: 警察說有殺傷力 被法院推翻 11/16 10:56
gametv: 警察故意拿改造好的槍跟火藥底火來演示給記者看還大喊好強 11/16 11:08
gametv: ,CAM870事件那群警察想升官想瘋了 11/16 11:08
suntex01: 所CAM870這到底現在是合法還非法? 11/16 13:01
Swallow43: 為啥會搞到定讞就是因為警方一直上訴 11/16 13:02
Swallow43: CAM870 法院說合法 警方說非法 11/16 13:02
suntex01: 幹.警察還真夠閒.真那麼閒不先去抓漁港走私上來的. 11/16 13:15
kuma660224: 警方會議決議是,原廠CAM870空氣散彈槍 11/16 13:17
kuma660224: 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規定的 11/16 13:17
kuma660224: 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砲 11/16 13:17
kuma660224: 改造它則是非法. 11/16 13:17
kuma660224: 是刑事局自己超譯過度解讀 11/16 13:20
kuma660224: 不熟悉原廠設定以為有改造 11/16 13:21
suntex01: 應該是這樣沒錯.不然喜德釘槍也是非法的 11/16 13:21
mmmimi11tw: C 是合法的哦 法官說的 11/16 13:21
kuma660224: 那其實不代表國家政府立場,是基層搶功 11/16 13:22
kuma660224: 法院明確打了那刑警的臉. 11/16 13:23
Dion20000630: 鄭傑說過砍人很累 11/16 13:24
kuma660224: 那情形類似大號單刃水果刀合法,改雙刃非法 11/16 13:37
rommel1: 比較像抓改車 卻罰原廠...又不是後者改的... 11/16 13:39
kuma660224: 對岸做法則類似把水果刀跟車子都禁賣 11/16 13:41
mmmimi11tw: 然後變成改賣軟的水果刀跟軟的車子 11/16 13:46
rommel1: CAM870現在是法院認證合法玩具槍 定讞的 11/16 13:51
mikamikan: CAM870的問題沒有那麼單純,完全合法喔,參見台灣高院 11/16 14:12
mikamikan: 108年度上訴字第2254號 11/16 14:12
kuma660224: 上訴不代表違法 11/16 14:14
mikamikan: 判決的大意,簡單來說是原廠槍沒改造合法,但是由於結 11/16 14:16
mikamikan: 果可以改造成火藥擊發,所以是不是合法由警方個案認定 11/16 14:16
mikamikan: ,像是上述這個案子持有CAM870無罪的原因不是槍枝本身 11/16 14:16
mikamikan: ,而是被告對於這把槍合法與否沒有認知,不具有故意 11/16 14:16
mikamikan: 也就是說一般人持有還是很容易被警方找麻煩,而且經過 11/16 14:18
mikamikan: 新聞報導過幾次之後,以後不小心持有改造版的要用對槍 11/16 14:18
mikamikan: 械不專業不具故意抗辯的難度會提高 11/16 14:18
leo10: 但是改造定義在哪,瓦斯槍換滑套尾頂桿彈簧也可以打鋁珠打 11/16 19:43
leo10: 出超過20J的威力 11/16 19:43
rommel1: 超過就違法了吧? 11/16 19:44
kuma660224: 所以之前是吵改造的定義 11/16 19:59
kuma660224: 能塞鋼珠能接高壓氣瓶沒壞,算改造嗎? 11/16 20:02
kuma660224: 法律判例去定義,警察與司法的磨合 11/16 20:02
kuma660224: 警察找麻煩,本來就常見,即使跟槍械無關 11/16 20:03
kuma660224: 警察也是人有自己看法,重點是司法判例 11/16 20:04
kuma660224: 連開交通罰單,警察都可能超譯過度執法 11/16 20:05
kuma660224: 但司法才是最後決定的 11/16 20:05
※ 編輯: zaku7777 (218.173.118.185 臺灣), 11/16/2019 21:17:36
mikamikan: 我必須說,你重新把判決好好讀過一次,你看看法官認定 11/16 21:24
mikamikan: 無罪的原因是客觀構成要件還是主觀構成要件,CAM870是 11/16 21:24
mikamikan: 否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現在根本取決於鑑定人了 11/16 21:25
mikamikan: 如果該案中那把CAM870符合法定標準的話,那法官最後的 11/16 21:28
mikamikan: 結論怎麼會是在主觀構成要件,看判決的七、惟查(二) 11/16 21:29
mikamikan: 簡單來說刑事局鑑定是有殺傷力,但是被告兩人因為對於 11/16 21:30
mikamikan: 槍械不具有專業,所以難以要求對於該槍有殺傷力有認識 11/16 21:31
mikamikan: 所以最後無罪,但是要小心,該案檢方已經採用我前面提 11/16 21:32
mikamikan: 到的理由,也就是媒體大量報導,來證明被告有未必故意 11/16 21:33
mikamikan: 即便該案法官不採,但之後的案件法官並不一定會採相同 11/16 21:33
mikamikan: 見解。也就是未來可能因為持有該槍被判有罪可能性提高 11/16 21:34
這事件是改子彈而非改槍,刑事局的鑒定標準本身就有邏輯問題, 照它的玩法,弄根無縫鋼管也能搞出所謂的槍械出來, 只要有能力取得改裝子彈的話, 換言之,查獲者也必須有改裝子彈做為犯罪意圖, 也就是說,這事上其實是警方倒因為果了. 不過..之後內政部想亡羊補牢,把同類型的東西全部禁掉,也是種必然, 既然搞不清它是槍或是玩具,那乾脆全部禁掉為妙, 就算不是槍,也肯定是違禁品. ※ 編輯: zaku7777 (218.173.118.185 臺灣), 11/16/2019 21:48:34
kuma660224: CAM870其實是特例 不宜當通例 11/16 21:45
kuma660224: 它原設計氣體槍,但擊發方式是撞針敲擊 11/16 21:46
kuma660224: 與火藥式槍枝相同,槍管金屬且暢通 11/16 21:46
kuma660224: 很容易改裝火藥子彈使用 11/16 21:46
kuma660224: 這其實跟一般氣動變動BB玩具槍有差 11/16 21:47
kuma660224: 也就是說它其實屬於目前修法的操作槍 11/16 21:47
kuma660224: 早期不嚴格區分只看氣動+BB,認定安全 11/16 21:48
kuma660224: 但後來發現不對勁,幾乎不改就能發射火藥彈 11/16 21:49
kuma660224: 而這情形是不能類推到市面其他玩具槍的 11/16 21:49
一般來說,東亞系的廠商不會自找麻煩,上述該槍,它本身有防止以 真槍彈藥來發射的可能性,槍管壁也適度削薄了, 因此是非用特製的改裝子彈才能在符合膛壓下發射, 所以這種鑑定...實在有入人有罪之嫌, 畢竟這種玩法之後的花樣可多了,只要是根金屬管都可以玩... 廠商是要賺錢,提高擊發組件與槍管的強度只是提高成本, 玩具化的使用前提下,根本沒必要,當然能省就省. 以前所謂的改造槍,大多是國外廠制的道具操作槍, 這種槍構造與真槍無異,也是使用火藥底火,部件強度高,因此改裝簡單. 港台系廠商起初都是師承日系,日廠在1970年代以後的"自律"非常嚴格, 能用軟金屬就不會用硬的, 能用塑膠就不會用金屬, 改無可改, 當然,在港台有民間小廠自行車製改裝套件又是另一回事. 之後在2000年後,AIR GUN在亞歐美逐漸流行,玩家對槍械的要求越來越高, 加上技術與精密度進步,才會有CAM870用撞針打(填充瓦斯的)母彈射BB彈的方式, 因此使用改裝火藥彈又變成可能. 以產業來說...這是個飯碗,台港系入行早,因此有相當市場,又接歐美的OEM單, 原本陸系曾經是個威脅,非常便宜,但在中國自己嚴打下完蛋, 少數有背景陸廠商只做外銷,市面上幾乎沒有, 因此大部份市場又被港台廠商端了回來. ※ 編輯: zaku7777 (218.173.118.185 臺灣), 11/16/2019 22:09:47
mikamikan: 內政部最後的處理方式才是最麻煩的點,因為合法與否全 11/16 21:52
kuma660224: 這樣反而對傳統玩具槍發展有利,減少模糊 11/16 21:52
mikamikan: 部提升到抽象規範的層級了,那之後法官也只能依法審判 11/16 21:53
kuma660224: 本案槍枝實際裝填「前揭」改造散彈試射 11/16 21:55
kuma660224: 發現射金屬彈丸可貫穿0.65mm 11/16 21:55
kuma660224: 鋁板 11/16 21:55
kuma660224: 超過 20J/cm2認定扣案槍可轉火藥擊發散彈用 11/16 21:55
kuma660224: 能裝填火藥彈藥,問題到另一個層次了 11/16 21:56
kuma660224: 這已經不是氣瓶多強的問題 11/16 21:57
mikamikan: 某方面而言「鑑定人」偏向哪一方很明顯,但國內槍械鑑 11/16 21:57
mikamikan: 定單位,目前最常找的就刑事局和警大,立場嗎...很明顯 11/16 21:58
rommel1: 感覺結構較簡單的左輪槍.散彈槍跟榴彈槍很容易觸法~~~ 11/16 21:58
kuma660224: 原槍無改造合法是指以BB槍氣瓶標準 11/16 21:58
kuma660224: 我們修法不是要禁BB槍 是針對模擬操作槍 11/16 22:00
kuma660224: 弄掉阻鐵後,就能裝填火藥子彈那種 11/16 22:00
kuma660224: CAM870其實連阻鐵都不用改... 11/16 22:01
kuma660224: 導致它以BB槍申請,其實是仿真火藥槍的構造 11/16 22:02
rommel1: 現在的玩具槍越做越仿真 問題就開始浮現了 11/16 22:02
kuma660224: 一般氣瓶或電動BB槍完全無法改用火藥彈 11/16 22:04
kuma660224: 即使外觀再怎麼擬真,但該案是特例 11/16 22:04
kuma660224: 它其實像擬真操作槍改成打氣動BB彈 11/16 22:05
mikamikan: 簡單來說就是原本他是在第8條不處罰的受許可的範圍, 11/16 22:07
mikamikan: 但是跟§20-1禁止的模擬槍部分界線太模糊了 11/16 22:07
kuma660224: 一般玩具槍是氣灌到槍內,射出BB彈 11/16 22:08
kuma660224: CAM870整個結構就是真槍,沒氣瓶或電池 11/16 22:09
kuma660224: 是擊錘打到子彈底,就擊發,氣灌粗大子彈內 11/16 22:10
kuma660224: 踩在早期操作槍與BB槍模糊界線 11/16 22:10
kuma660224: 只要金屬儲氣彈改用火藥彈,就是操作槍 11/16 22:12
kuma660224: 現在修法要禁的就是火藥擬真操作槍 11/16 22:12
rommel1: 有些 左輪/槍榴彈 玩具槍也是相同構造 11/16 22:13
kuma660224: 所以那種構造又全金屬的,要小心 11/16 22:14
mikamikan: 這些東西的構造接近原始型態的火器,跟精密的電槍不同 11/16 22:14
kuma660224: 普通主流電動氣動槍不暴改是不會怎樣的 11/16 22:15
kuma660224: 火藥槍與彈問題很大 11/16 22:16
rommel1: 其他種類的槍要大改彈夾.槍機結構 大工程.... 11/16 22:19
mikamikan: 因為構造原因,其實原住民「傳統」槍枝也是常常中標的 11/16 22:22
rommel1: 原住民好像可以合法持有獵槍? 11/16 22:23
kuma660224: CAM870似乎改版,新結構無法承受擊發火藥彈 11/16 22:23
mikamikan: 點,至於內政部眼中的傳統槍枝,大概不能超越19世紀初 11/16 22:24
kuma660224: 原住民可以合法持有火藥槍 但只能自製 11/16 22:25
kuma660224: 抱怨的問題不在結構,而是自製不可靠且麻煩 11/16 22:26
kuma660224: 不能直接買一把雷明頓然後申請 11/16 22:26
kuma660224: 這跟舊版CAM870完全不同 11/16 22:27
kuma660224: 問題 11/16 22:27
mikamikan: 就王光祿案阿,因為該槍被認定可以打制式子彈 11/16 22:28
rommel1: 玩具槍廠商跟原住民技術交流一下不知道有沒有搞頭? 逃... 11/16 22:29
kuma660224: 原廠後來也確實認為可以打 所以改結構 11/16 22:30
kuma660224: 原廠本來以為跟真槍99%像但口徑略微不同 11/16 22:30
kuma660224: 改造槍很麻煩會阻止火藥化,沒想到... 11/16 22:31
kuma660224: 民間發生那我不改槍,我改彈就簡單了 11/16 22:31
kuma660224: 威力會比真正商業散彈槍小一點,但仍夠力 11/16 22:32
kuma660224: 原廠也有提到美國槍械管理局似乎有意見 11/16 22:33
kuma660224: 雖然美國真槍真彈便宜,比較沒必要這樣玩 11/16 22:33
kuma660224: 所以必須從槍身與彈殼去改成不可能火藥化 11/16 22:34
kuma660224: 具體改法我也沒研究. 11/16 22:35
rommel1: 當初因為要仿真 才把塑膠改成金屬的~~~ 11/16 22:35
rommel1: 改回去就好了 不過 專業玩家可能不會買單 兩難~~~ 11/16 22:37
mikamikan: CAM870改槍管其實剛好符合之前刑事局和警大的報告的點 11/16 22:37
rommel1: 以前小時候玩具槍都是塑膠做的 槍身刻意塗成橘色~~~ 11/16 22:38
mikamikan: 他們認為槍管和打低速40榴發射器強度接近 11/16 22:39
kuma660224: 他們好像是改擊槌. 槍管應該也有 11/16 23:00
kuma660224: 甚至彈殼,就是讓你得改到砍掉重練程度 11/16 23:01
kuma660224: 導致改它不如自己造一把.... 11/16 23:02
kuma660224: 不低估改造者, 把機率降到趨近於o 11/16 23:04
rommel1: 玩家希望仿真 警察希望不要跟真槍一樣 廠商兩難~~ 11/16 23:06
kuma660224: 其實生存遊戲主流是電槍 擬真不優先 11/16 23:08
kuma660224: 氣槍即使沒改 通常不允許下場 11/16 23:12
mmmimi11tw: 氣槍有分瓦斯跟二氧化碳,通常不允許下場的是二氧化碳 11/16 23:19
mmmimi11tw: ,也就是俗稱的小灰瓶 11/16 23:19
mmmimi11tw: 一般常見的12kg瓦斯其實也就那樣而已 11/16 23:19
b325019: 12kgGBB沒改基本上初速應該都在合理範圍內,而且真的要下 11/16 23:34
b325019: 場也不是看電槍瓦斯槍是看初速 11/16 23:34
leo10: 現在不是說連GBB都要找麻煩了嗎? 11/16 23:37
leo10: 氣槍下場會限定瓦斯公斤,不然像KJ MK1那種變態下場打到很 11/16 23:39
leo10: 危險 11/16 23:39
leo10: 以前玩MK110公尺可以打裂安全鏡片 11/16 23:39
mmmimi11tw: 直壓更危險,氣體等於是全部直接施壓在BB彈上面 11/16 23:43
leo10: MK1構造因為沒有往復機制加上槍管長,同壓力的瓦斯打的威 11/16 23:45
leo10: 力比其他槍種強 11/16 23:45
Swallow43: 直壓槍大多都是CO2小鋼瓶的 11/17 08:40
Swallow43: 而且直壓槍大多也不允許你下場打 11/17 08:41
mmmimi11tw: 被打一次就知道為什麼大多不被允許下場打了XD 11/17 08:50
Swallow43: 光看那初速,就知道了 XD 不過有些地方是用初速來限制 11/17 09:30
Swallow43: 能否下場的 11/17 09:30
mmmimi11tw: 初速高又做動強,對槍機零件考驗很大 11/17 14:10
kuma660224: 氣槍初速前後不穩定,沒人有美國時間測 11/17 18:07
kuma660224: 除非很熟很了解,不然通常直接禁用 11/17 18:08
kuma660224: 因為連彈或氣瓶不同,威力初速都差異很大 11/17 18:09
g3sg1: 870刑事局自己的影片都炸壞了最好是能用歐 11/17 21:24
g3sg1: 而且870是有管徑縮小的 一般12號是塞不進去的 那個案子是他 11/17 21:25
g3sg1: 自己買了一堆CAM的瓦斯子彈然後拆開來塞底火火藥鉛彈 11/17 21:26
g3sg1: 違法的是這些舉動不是槍本身結構 11/17 21:26
kuma660224: 因為坊間似乎確實發生過改造原廠子彈 11/17 22:05
kuma660224: 導致870變成準擬真操作槍 11/17 22:06
kuma660224: 比買操作槍打通槍管所需裝備還簡單 11/17 22:07
kuma660224: 炸了是警方裝藥過多 11/17 22:07
Swallow43: 違法的是行為人不是原廠不是槍也不是其他玩家,警察自 11/17 22:41
Swallow43: 己邏輯就很有問題,還打算修法讓自己權力擴大 11/17 22:42
kuma660224: 有改造空間的操作槍是違法了 11/17 23:03
kuma660224: 目前法律就是這樣 11/17 23:04
kuma660224: 這跟原廠不原廠,有無改裝,已經無關 11/17 23:05
kuma660224: 之前是BB槍與操作槍之前出現模糊地帶 11/17 23:06
kuma660224: 所以導致眾多爭議 11/17 23:06
kuma660224: 就像弓為合法 弩為非法 該具體劃分清楚 11/17 23:07
kuma660224: 對玩具槍產業來說,定義訂清楚反而解除困擾 11/17 23:09
g3sg1: 可是現在問題就是你內政部說要修法 業者說你這樣修還是會有 11/18 15:19
g3sg1: 模糊空間 結果內政部說那我們找你們業者們來大家一起談出一 11/18 15:19
g3sg1: 個可以有效分辨操作槍跟一般玩具槍的條文吧 於是業者跟內政 11/18 15:19
g3sg1: 部一起坐下來談了 也談出一個大家還算滿意的方案了 看似沒 11/18 15:19
g3sg1: 問題的時候 光頭院長卻直接推倒重來 用原始會起爭議的條文 11/18 15:19
g3sg1: 硬幹下去 還打著"治安不能妥協"這種可笑的口號 最新進度是 11/18 15:19
g3sg1: 前幾天沒過自己說要過的礦業法卻先過了這個 這樣你還會覺得 11/18 15:19
g3sg1: 他們真的有心想要分辨合法玩家跟非法改槍混混嗎 11/18 15:19
g3sg1: 之前怪怪廖董被移送那個更是笑掉人大牙的處置 什麼因為你生 11/18 15:25
g3sg1: 產的槍太堅固可以承受22公斤瓦斯所以你都是生產違法的槍 可 11/18 15:25
g3sg1: 是原始設計是最多吃到16公斤 只是安全餘裕讓他可以勉強吃到 11/18 15:25
g3sg1: 22 那正常你也是該去抓把22灌進去的使用者而不是抓非原始設 11/18 15:25
g3sg1: 計就要讓它可以用22的人啊 這就好像今天警察因為光陽生產的 11/18 15:25
g3sg1: 機車可以裝上違法改裝套件就把光陽老闆抓起來起訴說他生產 11/18 15:25
g3sg1: 改裝車一樣荒謬 還好最後碰到腦袋比較清楚的法官 不然我們 11/18 15:25
g3sg1: 的司法真的會鬧大笑話 11/18 15:25
kuma660224: 怪怪那個法官已經判定合法 11/18 15:38
kuma660224: 它跟操作槍疑慮沒有關係 11/18 15:39
kuma660224: 修法也不是針對那部分了 11/18 15:39
kuma660224: 重點是擺在能改火藥槍化 11/18 15:40
kuma660224: 大概火藥彈藥的續能幾乎無限. 11/18 15:41
kuma660224: 彈藥自備能量又耐放,火力可以堆到很驚人 11/18 15:41
kuma660224: 一直打到槍管過熱 11/18 15:42
g3sg1: 當初870也不能火藥槍化阿大哥 刑事局用被抓的那個人改的黑 11/18 15:48
g3sg1: 火藥(還不是無煙火藥歐)子彈就炸壞槍身了 這樣你跟我說可以 11/18 15:48
g3sg1: 改? 那五金行買金屬水管自己做槍不是更快更安全 照他們邏輯 11/18 15:48
g3sg1: 你該先去抓所有去五金行買金屬水管的人啊 就承認警方這案子 11/18 15:48
g3sg1: 是亂抓亂來無視無罪推定原則只要持有都當有改造意圖亂移送 11/18 15:48
g3sg1: 亂搞不行嗎 那麼多證據擺在那了 11/18 15:48
g3sg1: 870會反彈那麼大除了警方這莫名的移送標準外還有根本不給活 11/18 15:52
g3sg1: 路 連主動繳交都照樣把你移送 還有很"優秀"的檢察官還真的 11/18 15:53
g3sg1: 去起訴或是逼人認罪換緩起訴 我們國家的司法人員素質真的很 11/18 15:53
g3sg1: 棒 11/18 15:53
kuma660224: 你說的射了必壞其實是錯的 11/18 20:48
kuma660224: 當初就是有人用它改到能用,才引起注意 11/18 20:50
kuma660224: 主動繳交被移送也不知哪來的消息 11/18 20:50
kuma660224: reurl.cc/pDK03e 試射後依然完好 11/18 20:52
kuma660224: 判決書也說社會上已經出現成功改裝的 11/18 20:58
kuma660224: 但認為代理商不知情,且利潤低不值得冒險 11/18 20:58
kuma660224: 所以他們無罪,但這槍以個案開始禁止流通 11/18 20:59
kuma660224: 然後就是修法,把分辨原則固定下來 11/18 21:01
Wangsl: 對阿,然後那個分辨原則左右玩具槍製造商完全無法苟同,看 11/19 16:29
Wangsl: 看那個送法案之前的協調會,官員被釘的滿頭包,只能說回去 11/19 16:29
Wangsl: 討論,結果呢 11/19 16:29
Swallow43: 喔,對了,後面幾次開的協調會,警方就完全禁止業者跟 11/19 21:48
Swallow43: 協會的人錄影錄音了,說好的公正公開透明哩? 11/19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