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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ps (hips)》之銘言: 看了你回覆眾人的觀點,你想逃我們也勸不了你,你貫徹始終去try try看也好,免得你 覺得沒試過很可惜。 : 我有個問題 : 這個戰時動員令 若是不應召會有什麼後果? 戰時被抓:強制入伍或被審判後坐牢 戰後被抓:審判後坐牢(如果實在很怕戰死,那就賭這個可能性) 「不被抓到」的機率是有,但很小,除非是「特別幸運兒」。 : 畢竟開戰後兵荒馬亂的 是的。但這跟抓逃兵是否能抓到大部份,沒有什麼干擾影響。 : 有很多合理的藉口可以找 並不合理。你認為的合理不是憲兵、法官認為的合理。所以沒有按時報到,就構成逃兵。 因為除了接到動員令,政府大概也會發「公告」(公示送達)視為送達給各個當事人,雙 管齊下。 國防部現行計畫中的動員程序是還不夠細緻,執行效率低;但是不意謂逃兵者「容易逃得 成」。在效率低的動員程序中,逃兵者「頭兩天」撐著不報到且還沒被憲兵抓到,甚至此 人還能自認為聰明,帶著大量泡麵前往阿里山找無人處野營。這算「逃成」嗎?你自己模 擬,這位逃兵仔在阿里山上「逃」到第七天的時候會發生、會看到什麼呢? : 比方 人不在戶籍地 沒接到電話 : 或是路被炸了 到不了 : 剛開戰時政府單位,各警局很可能會處於過載狀態 因為不只有警察,被動員的還沒除役的歷年退伍的後備憲兵人數,你要不要去憲兵版問問 有無上萬人?戰時分配到各縣市憲兵隊,不給其他雜務,每天唯一專責就是在轄區內臨檢 遇上的年輕男子抓逃兵。總統的緊急命令應該也會規定戰時每個人出門需帶身分證,沒帶 的年輕貌似沒有斷手斷腳的男性,就被先推定成逃兵,上銬押回再說。 以及戰時甚至某些部隊也被國防部指派在後方山野、鄉間抓逃兵。 你以為「只有警察」抓你? : 應該很難去抓24小時沒報到的. : 日後就算被究責, 應該也有各種理由 再推給戰時證據湮滅 日後要分不同情形。你幸運的話讓你有日後,你不幸運的話被當成戒嚴狀態下的現行犯 拒捕(不是你認為沒有拒捕,是現場憲兵怎麼認為),你就多唸阿彌陀佛。 : 以無罪推定原則不用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牢 平時是講無罪推定。戰時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內容中,雖然也不會明文主張違反無罪推定 ,但是「推定」的「程度」有拿捏空間。此外,刑事訴訟法的一些拘提、逮捕、搜索、扣 押程序也會被總統的緊急命令予以簡化,憲兵、警察權力變大。 : 而且真的被召進去了也可以循裝精神病的模式免役 : 畢竟長官應該不想讓頭腦有問題的人佩真槍實彈 : 也就是說 若沒有戰時抗召或裝瘋直接就地正法之類的 : 邱國正誇口的這些保證呢 應該不會這麼順利. 確實不會「這麼順利」,但逃兵成功的機率其實也不大,畢竟後備憲兵在戰時重新組成本 來取消的各地憲兵隊的編制,抓一些在八卦版分享「絕妙好計」的逃兵仔們剛剛好。 因為戒嚴,只要出現在街上的貌似青年男子,憲兵就立刻檢查身分證;就算沒帶身分證, 也先當作逃兵推定,先逮捕上銬押回再慢慢核查。憲兵搜山時也一樣。遇到某人沒帶身分 證說他是免役體位,戰時剛好來登山郊遊云云,憲兵不跟他廢話,上銬押回,慢慢核查。 所以烏軍收復的烏東地區,街上只見婦女、兒童、老男人迎接,你有在畫面中看到幾位 年輕男子閒晃嗎? 當然啦,田僑仔在偏僻鄉間有廣大私有林地,在私有地中某隱密處預先挖好地窖且從未跟 鄰居親友提及,在地窖存上一年份罐頭泡麵與礦泉水,自己子弟聽說開戰就躲入絕不出來 。那麼可能如果沒有人密報的話,憲兵一時找不到來抓他入營。只能等戰後判他逃兵罪。 此外,平常看到一些刁民抗拒拆除違建,跟警察推擠等等。戰時如果某家族要護航該族中 躲在祖厝的某逃兵役男被上門前來的憲兵抓補,要暴力推擠憲兵的話。各位自己認為憲兵 會怎麼做?就算第一批憲兵遲鈍,但回部隊後被長官重懲,第二批再去的憲兵會跟那些刁 民客氣?開槍不至於,刺刀先上架,並且由檢察官通知當地警察進行聯合行動,將全族假 設十餘名觸犯逃兵罪的共同正犯全部逮捕。和憲兵推擠中被刺刀劃傷手臂、倒在地上耍賴 的民眾被逮捕後可以託親友去找民意代表陳情說憲兵濫權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87.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66698101.A.252.html
rex01 : https://tinyurl.com/3ms42et3 10/25 19:44
rex01 : 國防部兵役目的召集規則 10/25 19:44
st89702 : 戰後還要繼續當逃犯蠻不智的 10/25 19:48
rex01 : https://tinyurl.com/2p8pvfdf 10/25 19:50
rex01 : 國防部作戰目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10/25 19:50
pig0038 : 一堆閃兵免役仔才是有人想逃的原因吧,跟南韓一樣 10/25 19:55
pig0038 : 閃兵直接社死的話,就沒這個困擾 10/25 19:55
rommel1 : 戰時就待在家看著辦了 10/25 19:55
smaxtor2002 : 後備武器都放動員庫裡面 集合被一鍋端嗎? 10/25 19:59
jobli : 按比例路上看到走來走去正常男人,替待役免役研替36 10/25 20:02
jobli : 除役等等機會可能比較大 10/25 20:02
analysis5566: https://i.imgur.com/4AKrkCv.jpg 10/25 20:06
Brioni : 沒雙重國籍就學學非凡跟昶佐,不然就唸個理工碩搶研 10/25 20:10
Brioni : 替 10/25 20:10
jobli : 正常役男相對剝離感應該很大,沒開戰就算了,當兵幹一 10/25 20:12
jobli : 點而已,真的開打比你健康的人結果替代役不用去 10/25 20:12
assian : 真的怕就趕緊出國,在那當黑工囉(沒高等學經歷的話) 10/25 20:13
j8630222 : 戰時不是警察抓而已 憲兵配槍直接出來臨檢 10/25 20:16
Jasonchen415: 怕的話就研替cp值最高 畢竟你也不是非凡跟昶佐 10/25 20:18
tony15899 : 可以去跑船啊 人在國外 10/25 20:19
glad850 : 連這篇都釣的到,只能說某族群太容易辨識了 10/25 20:19
macassans : 子彈記得帶夠 你去別人家你就是少數 10/25 20:22
macassans : 比較可行是戰時有出力的給予證明 戰後沒證明的抓出 10/25 20:24
macassans : 來審 遲來正義 10/25 20:24
shimo : 我爸以前在聯勤有個老同事14歲就從山東被抓到部隊了 10/25 20:24
jerrylin : 要逃當然直接逃出國 逃到山上幹嘛www 10/25 20:25
Sirctal : 其實戰後替代役跟免疫也都會當兵拉 10/25 20:27
Sirctal : 只是不會是第一梯次 因為他們還要進去新訓 10/25 20:28
tony15899 : 根本輪不到 10/25 20:29
Sirctal : 為什麼會輪不到 好奇問一下 10/25 20:31
zivking : 不要亂嚇老百姓,動員是由警察負責,完全沒有憲兵 10/25 20:37
zivking : 的事,這個可以看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及召集規則 10/25 20:37
zivking : 的規定;至於戰地治安,雖然戒嚴法仍未廢除,依戒 10/25 20:37
zivking : 嚴法接戰地域內的行政與司法事務,移歸該地最高司 10/25 20:37
zivking : 令掌管,似可指揮憲兵負責治安任務,然而,戒嚴法 10/25 20:37
zivking : 自38年制定以來,從未再行修正,反之,幾次修憲仍 10/25 20:37
zivking : 將發布緊急命令的職權交由總統負責,所以國防法第2 10/25 20:37
zivking : 4條仍以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為條件,所以,應無 10/25 20:37
zivking : 依戒嚴法之道理,而是應依民法法第3條跟第2條規定 10/25 20:37
zivking : ,由民防團支援治安工作。總之,憲兵還是以軍隊任 10/25 20:37
zivking : 務為主,不要一天到晚想要伸入民間,就算動員召集 10/25 20:37
zivking : 或戰地治安,原則都不需要也不允許憲兵插手。至於 10/25 20:37
zivking : 戰時的人身自由總可以放寬密度,但也不是視為草芥 10/25 20:37
zivking : ,否則入籍中國就好 10/25 20:37
tony15899 : 你的戰後是指打完了的話 誰會去做這種掉票的事情 10/25 20:37
tony15899 : 除非你想假設後備役男性死了幾十%的狀況 10/25 20:39
Sirctal : 喔喔 抱歉我的意思是開打時 10/25 20:39
zivking : 上面的民法法更正為民防法 10/25 20:40
tony15899 : 開戰的狀態下軍方動員後備役就忙不完了 10/25 20:42
afv : 按憲法規定,總統在立法院授權下可宣布戒嚴,不是只 10/25 20:46
afv : 有緊急命令而已 10/25 20:46
mydear3310 : 一群老人小孩裡就混了一個年輕人 感覺很好躲嗎? 10/25 20:47
MScorsese : 推啦 不過有些嘴砲真的不要太在意 網上嘴自己可以怎 10/25 20:47
MScorsese : 麼逃 開戰了也是乖乖入伍啦 10/25 20:48
zivking : 對,戒嚴跟緊急命令2選一,但戒嚴法太久沒修,所以 10/25 20:50
zivking : 國防法等有關法律都以緊急命令為條件,所以會選擇 10/25 20:50
zivking : 發布緊急命令而不是戒嚴 10/25 20:50
zivking : 而且戒嚴法將行政跟司法大權全部交由軍方的司令官 10/25 20:52
zivking : ,現在的縣市長不可能接受民國38年的規定而自宮 10/25 20:52
afv : 戒嚴不戒嚴是總統跟立院決定,而且按台灣政治情況, 10/25 20:56
afv : 會重啟戒嚴大概是中國像俄國那樣真的打來 10/25 20:56
afv : 緊急命令比較常見是因為通常拿來應付重大天災 10/25 20:57
zivking : 戒嚴也要立法院追認,跟緊急命令一樣。但差別是由 10/25 21:00
zivking : 軍人或非軍人管理地方,所以中國打過來總統應會發 10/25 21:00
zivking : 布緊急命令而不是戒嚴令 10/25 21:00
afv : 而且不要說戰時,現在抓逃兵也還是憲兵業務之一 10/25 21:01
elfish123 : 直接回美國 誰跟你開戰 10/25 21:02
afv : 中國打來就是軍事行動為最優先,自然是像現在的烏克 10/25 21:03
afv : 蘭宣布戒嚴,而不只是緊急命令 10/25 21:03
zivking : 上面說了,可以看看國防法第24條,並不限於災害 10/25 21:03
afv : 到那時也不能說是軍人管理地方,而是縣市政府配合各 10/25 21:04
afv : 地軍方單位在運作 10/25 21:04
PTTHappy : 我是講認真的 我嚇什麼?憲兵不是只有軍中憲兵抓違紀 10/25 21:04
PTTHappy : 憲兵隊依刑事訴訟法本來就有完全等同警察的職權範圍 10/25 21:05
PTTHappy : 所以憲兵隊當然有權可以專責做抓逃兵罪嫌犯的事宜 10/25 21:05
PTTHappy : 先前精X案把現役憲兵裁了不少 許多憲兵隊駐地樓房變 10/25 21:06
PTTHappy : 人員清空鐵門拉下的鬼屋 戰時動員後備憲兵後就有人~ 10/25 21:06
zivking : 平時憲兵抓逃兵還是有問題,因為人身自由是憲法保 10/25 21:07
zivking : 留,除非是現行犯,不是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 10/25 21:07
zivking : 序,不得逮捕拘禁。現在憲兵抓逃兵並沒有國會制定 10/25 21:07
zivking : 的法律為依據,都是以現行或準現行來處理 10/25 21:07
zivking : 刑訴的憲兵規定遲早要修掉 10/25 21:08
PTTHappy : 及(警察能作的臨檢)憲兵也有權臨檢(可能涉嫌逃兵的) 10/25 21:08
PTTHappy : 民人~至於若是免役替代役無妨 記得上街帶身分證供查 10/25 21:09
PTTHappy : 而沒帶的話就委屈一點 先銬回隊部核查非逃兵後自然 10/25 21:09
zwxyzxxx : 鬼島糧食自給率只有可憐的3成多,開打後能撐多久? 10/25 21:09
zwxyzxxx : 開始戰爭時多半是跟烏一樣全面停滯然後消耗戰 10/25 21:10
PTTHappy : 釋回 至於銬回嫌犯的中夾雜的某些逃兵仔那就呵呵了 10/25 21:10
bathhouse : 嘴糧食不夠的,先想想只要打三個月以上台灣就勝一半 10/25 21:11
LI40 : 為啥是看糧食自給率而不是看戰備存糧w 10/25 21:11
PTTHappy : 所以我正文處說(估計)總統發緊急命令 內容中緊縮刑 10/25 21:12
zivking : 就像真正經過考試任用警察,即便由警察身分,但也 10/25 21:12
zivking : 不能說抓就抓,還是要依據職權行使法行使職權,現 10/25 21:12
zivking : 在並沒有憲兵職權行使法,就算憲兵是司法警察,仍 10/25 21:12
zivking : 不合乎釋字535的要件、程序明確性要求。 10/25 21:12
bathhouse : 戰時就是糧食配給制,你只會吃不好,不會吃不到 10/25 21:12
PTTHappy : 訴關於逮捕/拘禁/搜索/扣押相關規定 強化執行效率 10/25 21:13
PTTHappy : 15位司法院大法官想必不會被動員入伍 各位估估他們 10/25 21:13
zivking : 而且依照目前我國的法規,並沒有讓憲兵在戰時做動 10/25 21:13
zivking : 員召集或治安維護的工作 10/25 21:13
afv : 憲兵按刑事訴訟法229、230、231條有司法警察權力 10/25 21:13
PTTHappy : 受理釋憲聲請這個緊急命令違憲案 會判合憲或違憲? 10/25 21:14
zivking : 所以說啦,去看看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召集規則 10/25 21:14
zivking : ,大法官怎麼動員召集有明文規定喔! 10/25 21:14
PTTHappy : 尤其是戰時搞不好司法院大樓被敵飛彈砸中以後開的庭 10/25 21:15
zivking : 你可以申請看看,看憲法法庭會不會受理!但我認為 10/25 21:16
zivking : 如果受理應該會判決違憲啦 10/25 21:16
PTTHappy : 好奇:所以假設有後備軍人身分的年輕大法官也會入伍? 10/25 21:16
zivking : 司法大樓被炸又沒關係,審判又不是法院建築為必要 10/25 21:17
zivking : ,你刑事訴訟法只看憲兵沒看審判權的規定喔? 10/25 21:17
PTTHappy : 我判斷:緊急命令在戰時限縮刑訴程序權 合於公益不違 10/25 21:18
PTTHappy : 憲啊 是那些認為違憲的去聲請大法官解釋吧 各位估估 10/25 21:18
PTTHappy : 大法官們在缺了屋頂的憲法法庭審議要不要判限縮刑訴 10/25 21:19
afv : 現在教召不到都比照沒來服義務役一樣,視作逃兵處理 10/25 21:19
afv : ,憲兵以司法警察身份依妨害兵役辦理動員未到者的追 10/25 21:19
afv : 捕 10/25 21:19
PTTHappy : 程序權讓憲兵更方便抓逃兵的緊急命令 合憲或違憲... 10/25 21:19
rommel1 : 發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算了 10/25 21:19
zivking : https://i.imgur.com/FAMshJH.jpg 10/25 21:19
bluedistance: 無聊 10/25 21:20
bluedistance: 盎 10/25 21:20
PTTHappy : 因為公益本身就是高度價值判斷的產物 在戰時≠平時 10/25 21:20
PTTHappy : 司法院大樓被炸 只是用具象場景讓眾人更設身處地想 10/25 21:21
PTTHappy : 不是我直接說"法院大樓=判斷是否違憲的構成要件"ok? 10/25 21:21
zivking : 緊急命令是凌駕各種法律的命令,我以為這是常識, 10/25 21:21
zivking : 還有人竟然會在緊急命令發佈期間想聲請釋憲,這太 10/25 21:21
zivking : 好笑了吧 10/25 21:21
jerrylin : 戰後一定會做 哪會掉票 10/25 21:22
zivking : 緊急命令期間還有人在討論公益,要嘛不是法匠,要 10/25 21:22
zivking : 嘛沒讀過憲法 10/25 21:22
jerrylin : 逃兵不處理那上前線的人會更不爽 哪邊的票多? 10/25 21:22
PTTHappy : 呵呵 跟我談憲法?我沒說我專攻領域 結果參不透我說 10/25 21:24
zivking : 憲兵有那種程序權?不要亂說好嗎! 10/25 21:24
PTTHappy : 的人講一堆 知道我哭笑不得嗎... 10/25 21:24
PTTHappy : 我是說如果假設有人不爽去釋憲-看清楚了沒? 10/25 21:25
PTTHappy : 刑訴關於刑事程序上的相關人權保障規定 懂?你不要腦 10/25 21:25
zivking : 如果連人身自由憲法保留都看不懂,那一定不是專攻 10/25 21:26
zivking : 公法,而且肯定也是不懂法律在,鬼扯什麼逃兵罪的 10/25 21:26
zivking : 共同正犯 10/25 21:26
你繼續嘴砲紮稻草人意思塞到我嘴裡說是我的意思無妨,看到你打的字,我打概知道你的 法學程度。你繼續胡攪蠻纏無妨。
PTTHappy : 補成"憲兵(本身的)程序權" 懂? 10/25 21:27
言盡於此。 ※ 編輯: PTTHappy (101.137.187.77 臺灣), 10/25/2022 21:28:54
zivking : 好嘛,要說刑事訴訟法是憲法的測震儀了是嘛^_^ 10/25 21:27
afv : 動員未到就算妨害兵役現行犯了,憲兵抓逃兵這事近幾 10/25 21:29
afv : 年也上過新聞,2018年還有憲兵埋伏在四個月逃兵的家 10/25 21:29
afv : 附近抓人,抓到移交檢察官起訴。 10/25 21:29
afv : 憲兵隊(2018年)8月6日埋伏在林男住處,順利逮到逃 10/25 21:29
afv : 兵22天的林男,將他送回澎湖繼續服役;檢方偵辦後, 10/25 21:29
afv : 依《陸海空軍刑法》起訴林男,最重可處5年徒刑。 10/25 21:29
zivking : 當然要交檢察官,因為沒有法律規定憲兵可以逮捕逃 10/25 21:31
zivking : 兵,但因逃兵是繼續犯,所以可以準用現行非現行規 10/25 21:31
zivking : 定 10/25 21:31
afv : 還有疑問的話,可以google “憲兵 臨檢” 10/25 21:32
PTTHappy : @afv 你說的程序 我上述打字內容也沒有說排除喔~ 10/25 21:32
afv : 到今年憲兵還持槍跟警察一起在馬路上臨檢呢 10/25 21:33
PTTHappy : 所以除非是某些抬槓者自彈自唱認為凡是我沒有打字出 10/25 21:33
PTTHappy : 來的程序都一律作廢的這種紮稻草人塞進我嘴裡當我立 10/25 21:33
PTTHappy : 場 然後來打字跟我抬槓..那就夫復何言了.. 10/25 21:34
afv : 憲警聯合勤務,如果查獲現役軍人有不當行為,就由 10/25 21:35
afv : 憲兵直接帶回憲兵隊,動員之後不管你到不到,生效 10/25 21:35
afv : 時間一到你就成為現役軍人了 10/25 21:35
PTTHappy : 比如說 戰時憲兵依總統緊急命令 以彼刑訴更寬鬆程度 10/25 21:35
PTTHappy : 的方式抓到逃兵帶回隊部核查 當然也歸檢察官管理範 10/25 21:36
PTTHappy : 疇以決定是否起訴等等 但終究比"現在平時"憲警抓嫌 10/25 21:36
iambeson : 大家都在笑俄羅斯韭菜為什麼不逃兵或投降,這一篇不 10/25 21:37
iambeson : 就說明了。兩岸真的開戰的時候大家都一樣是韭菜 10/25 21:37
PTTHappy : 犯需遵守的現行刑訴規定相比 戰時會因緊急命令的授 10/25 21:37
PTTHappy : 權而更便利憲警抓逃兵 我是表達這意思-至於那些隨意 10/25 21:37
PTTHappy : 自行紮稻草人胡亂衍申我意思然後來抬槓的 不干我事~ 10/25 21:38
zivking : 憲兵臨檢也是,之前吵過一次,當初釋字535就是因為 10/25 21:38
zivking : 警察臨檢,所以大法官說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救 10/25 21:38
zivking : 濟,應有法律明確規範,所以後來才有警察職權行使 10/25 21:38
zivking : 法。依相同事情相同處理法理,同樣是司法警察的憲 10/25 21:38
zivking : 兵,臨檢要件跟程序難道不用明確而且以法律定之? 10/25 21:38
afv : 憲兵更具司法警察身分,戮力打擊不法,其中台北憲兵 10/25 21:38
afv : 隊在去年執行緝毒及肅槍等不法類案就達41件,維護治 10/25 21:38
afv : 安不遺餘力;剛結束的春節連假期間,台北隊亦支援台 10/25 21:38
afv : 北市警察局各分局執行路(臨)檢勤務 10/25 21:38
afv : 憲兵不要說抓逃兵了,抓毒抓黑槍都行 10/25 21:38
afv : 憲兵執勤依”憲兵勤務令”執行職權 10/25 21:41
zball : 到現在逃兵也是憲兵隊在抓啊 跟現役軍人跟營區有關 10/25 21:42
zball : 的案件 現在檢察官也是指揮憲兵支援啊 10/25 21:42
zivking : 我國法律並沒有賦予戰時治安工作,而且即便緊急命 10/25 21:44
zivking : 令發布,警察仍然在崗位上,大部分都不會被馬上召 10/25 21:44
zivking : 集,就算戰事需要造成部分警察召集,但仍有民防團 10/25 21:44
zivking : 可以支援治安工作,這是民防法所明文規定,實在也 10/25 21:44
zivking : 不需要憲兵來支援甚至接管治安工作,退步而言,就 10/25 21:44
zivking : 算要憲兵接管治安工作,但是維持治安也不需要爽說 10/25 21:44
zivking : 的一樣,動不動就逮捕,或以共同正犯視之,否則我 10/25 21:44
zivking : 們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何異? 10/25 21:44
zivking : 憲兵勤務令不是法律,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須是經 10/25 21:46
zivking : 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這點可以請PTTHappy說明給你 10/25 21:46
zivking : 聽 10/25 21:46
afv : 憲兵一直都在支援警察勤務,不用等中國打來XD 10/25 21:46
josepharick : 憲兵怎麼用KMT不是教過了嗎 10/25 21:47
zivking : 憲兵支援警察勤務是說來自爽的,站站路口嚇嚇人用 10/25 21:48
zivking : 的 10/25 21:48
zivking : 你看那個警察敢讓憲兵行使臨檢職務 10/25 21:48
PTTHappy : 刑事訴訟法是最根本賦權的憲兵即司法警察之一的法源 10/25 21:53
PTTHappy : 平時憲兵隊不主動多管事是顧及整體觀感 不是憲兵隊 10/25 21:53
zivking : 如果有刑事訴訟法就夠了,那警察幹嘛需要警察職權 10/25 21:54
zivking : 行使法? 10/25 21:54
PTTHappy : 無權受理你家遭小偷去報竊案~檢察官若指揮憲兵隊偵 10/25 21:54
PTTHappy : 辦竊案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基於治安機關分工 讓警察做 10/25 21:54
PTTHappy : 至於戰時 又是涉及抓逃兵 誰說我國法制下 憲兵隊無 10/25 21:55
PTTHappy : 法源去做?某些人別把自己主觀看法誤以為是實務ok? 10/25 21:56
PTTHappy : 註:我以上是分享給afv 至於某人但凡相關疑問號的反 10/25 21:57
afv : 其實民眾也可以去憲兵隊報案,而且憲兵隊身為司法 10/25 21:57
afv : 警察不能拒絕,只是實務上會轉送警察處理,就跟海 10/25 21:57
afv : 巡也可以受理報案一樣 10/25 21:57
PTTHappy : 問 是他自己紮的稻草人(想塞進我嘴當成我的立場) 10/25 21:57
PTTHappy : 不干我事 依我敘述的法理自有可搭配的法治其他配套~ 10/25 21:58
gg0079 : 戰時就應該是適用陸海空軍刑法了 那應該跟刑法不同 10/25 21:58
PTTHappy : @afv 而憲兵勤務令(在有刑訴為法源後)是憲兵部隊內 10/25 21:59
zivking : ,難道你不知道偵查主體唯一只在檢察署,還是你要 10/25 21:59
zivking : 連署龜山法系要來個雙偵查主體?你的實務是憲兵可 10/25 21:59
zivking : 以隨便拉槍機,可以臨檢盤查,但我國的司法實務是 10/25 21:59
zivking : 警察權由警察跟海巡署行使,這兩個單位都有職權行 10/25 21:59
zivking : 使法跟警械使用條例! 10/25 21:59
PTTHappy : 部職務分工等等規定 是行政命令性質 不是光藉此令取 10/25 22:00
PTTHappy : 得警察權限 憲兵隊取得警察權限主要是依刑事訴訟法 10/25 22:00
zivking : 你可以現在打電話問憲兵隊遺失機車他受不受理,不 10/25 22:01
zivking : 要讓憲兵寶寶笑話 10/25 22:01
PTTHappy : 並自然類推適用其他法治社會該有的執法法制 10/25 22:01
PTTHappy : 但我們千萬注意 平時是一回事 戰時在總統發布緊急命 10/25 22:02
PTTHappy : 令調整執法法制 讓憲警更便利後 是另一回事~~ 10/25 22:02
PTTHappy : 某些嚷嚷憲兵隊在戰時抓逃兵"不合法"云云的觀念說法 10/25 22:03
PTTHappy : 是錯誤觀念!大家只要記得這個結論 搭配我上方解說的 10/25 22:03
zivking : 憲兵依刑事訴訟法只有司法警察地位,但不代表他有 10/25 22:04
zivking : 司法警察權,因為他的權限何在,法無明文 10/25 22:04
PTTHappy : 基礎法理 且不要被稻草人說詞帶偏 即可大致明瞭本議 10/25 22:04
zball : 憲兵從以前就有司法警察身分了 到現在也一直都有支 10/25 22:04
zball : 援警方甚至國安高層勤務了 從我當憲兵到現在一直都 10/25 22:04
zball : 是這樣 為啥被人形容成像是禁軍不能隨便動一樣 憲兵 10/25 22:04
zball : 單位沒這麼狹隘好嗎? 10/25 22:04
PTTHappy : 題(言歸正傳)中 逃兵們屆時會被憲兵隊抓的事實 而不 10/25 22:04
zivking : 欸,你的法源依據拿出來再來鬼扯啊 10/25 22:04
PTTHappy : 是hip原文以為的警察屆時很忙 自己不會被抓的幻想.. 10/25 22:05
gg0079 : 憲兵也不會莫名就拿著裝備就上街盤查抓逃兵 一定是 10/25 22:05
gg0079 : 得到上級命令後才會開始遂行戰時警察的職務 10/25 22:06
zball : 0130001018-260402 10/25 22:07
zball : 最近台中憲兵隊才支援警方臨檢KTV耶 最好是這麼難 10/25 22:08
zball : 請啦 10/25 22:08
zball : 當憲兵時候入警局 從擦槍到出勤務根本什麼都包 10/25 22:10
zivking : 下面是釋字535理由書節略,重點也幫畫了,看不懂只 10/25 22:11
zivking : 能說這是國之運也。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警察並不是只 10/25 22:11
zivking : 有規定憲兵,包括警察,假設有司法警察身分就能怎 10/25 22:11
zivking : 麼做,那就不是釋字535跟警察職權行使法了!憲兵雖 10/25 22:11
zivking : 為司法警察,但職權範圍何在,法無明文,如何行使 10/25 22:11
zivking : 要件職權行使方法,付之闕如,如果這樣還是認為憲 10/25 22:11
zivking : 兵可以抓犯人抓逃兵,老實講,台灣跟中國根本不用 10/25 22:11
zivking : 分太細 10/25 22:11
zivking : https://i.imgur.com/gBdfsGP.jpg 10/25 22:14
PTTHappy : 因為在刑訴中 憲兵隊地位(與職權)=警察 所以類推適 10/25 22:14
PTTHappy : 用警職法很正常~哪來的非黑即白:要嘛憲兵隊無權臨檢 10/25 22:15
PTTHappy : 要嘛臨檢就可隨意開槍不依警職法-拜託 這稻草人觀念 10/25 22:16
PTTHappy : 不干我的事 要這麼非黑即白 變成是找我抬槓罷了 10/25 22:16
PTTHappy : 如果有專法當然好 但是沒有專法 類推適用即可 ok? 10/25 22:16
zivking : zball你確定你當兵有入警局幫擦槍,我20年前在淡水 10/25 22:16
zivking : 憲兵隊怎麼沒聽過警察敢這樣做? 10/25 22:16
PTTHappy : 至於海巡署(調查局也一樣)因為沒有在刑訴中獲得跟憲 10/25 22:17
PTTHappy : 兵一樣的明文 所以才立專法賦予在特定案件中的緝查 10/25 22:17
PTTHappy : 權 在特定案件中具有司法警察身份(憲兵則是依刑訴取 10/25 22:18
PTTHappy : 得普遍的司法警察職權身分) 10/25 22:19
PTTHappy : 其實憲兵隊當然可接受報竊案 只是在治安機關分工上 10/25 22:19
zivking : 憲兵真的了不起,人家海巡都要準用而且還有爭議,就 10/25 22:19
zivking : 你憲兵就可以類推,真是法學大發現 10/25 22:19
PTTHappy : 會移交警方處理罷了-民眾堅持要報 憲兵隊不會不讓報 10/25 22:20
zivking : 你就打一通電話去憲兵隊嘛,不用嘴硬,看他敢不敢 10/25 22:20
zivking : 受理你的失竊報案 10/25 22:20
PTTHappy : (攤手)我國實務就是如此認為(上方不少網友都舉例了) 10/25 22:21
Astrong : 在戒嚴時期不帶證件出門,被盤查還想跑,基本就是被 10/25 22:21
zivking : 既然憲兵有司法警察權,何必移交警察? 10/25 22:21
PTTHappy : 你自己在此"堅持"你那套才對 那就隨你~你高興就好~ 10/25 22:21
zball : ....憲兵一堆外駐地的 當時駐地幫三重分局擦槍支援 10/25 22:21
zball : 勤務常有的事好嗎? 更別說平時憲兵隊根本萬用當位 10/25 22:21
zball : 被司法檢調跟國安高層呼來喚去的 10/25 22:21
zivking : 某A那你就活在戒嚴時代好了 10/25 22:21
Astrong : 毒打一頓送反情報單位處理。光是你無證還想溜的行為 10/25 22:22
Astrong : 一堆民防人員就會讓你很好過了 10/25 22:23
zivking : 我可能當兵時代太久,但我20多年前在憲兵隊,沒有人 10/25 22:24
zivking : 告訴我應該受理民眾報案,當然可能那時候淡水分局在 10/25 22:24
zivking : 憲兵隊斜對面啦,哈哈哈 10/25 22:24
zivking : 三重警分局?你確定嘿 10/25 22:24
zivking : 你三重憲兵隊想幫讓國安高層提鞋人家都不願意勒, 10/25 22:26
zivking : 唬爛過頭了 10/25 22:26
Astrong : 笑死,以為戰爭時期還會讓你無證到處逛大街? 10/25 22:27
Astrong : 以為平時那套可以拿到戰時喔? 想太多 10/25 22:29
zball : ...你連憲兵有在出特勤都不知道對不對? 你要不要去 10/25 22:30
zball : 問後憲的看看出過總統副總統支援勤務的有多少人過? 10/25 22:30
zball : 傻眼 10/25 22:30
zivking : https://i.imgur.com/vzxEcBg.jpg 查一下,憲兵學 10/25 22:35
zivking : 術半年刊蠻多憲兵職權行使文獻,看來憲兵自身對職權 10/25 22:35
zivking : 行使也是深深檢討啊,不像鄉民這樣懷念威權時代 10/25 22:35
zivking : https://i.imgur.com/4j2K9SB.jpg 10/25 22:36
afv : 不過ziviking整套理論建立在中國真的打來,總統跟 10/25 22:36
afv : 立院也不會發佈戒嚴令上,一但戒嚴令發佈就是另一回 10/25 22:36
afv : 事了。 10/25 22:36
Astrong : 台灣本島過去從來沒有真正進入戰爭狀態,才能說的 10/25 22:37
Astrong : 一嘴民主自由,等到本土開戰,那些自由派法律人 10/25 22:37
zivking : 我是覺得應該是緊急命令啦,看國防法第24條可知, 10/25 22:38
zivking : 目前的規劃都是建立在緊急命令發布之下 10/25 22:38
Astrong : 都是台灣戰敗後要送去新疆的優先份子, 10/25 22:38
zivking : 台灣沒進過戰爭狀態,那動員戡亂時期是搞屁啊? 10/25 22:38
Astrong : 到時候還有幾個專家主張民主自由優於一切? 好好想想 10/25 22:38
zivking : 哈哈哈,你趕快買機票去中國吧! 10/25 22:40
Astrong : 1949和1980年的動員戡亂是同一個強度? 10/25 22:40
Astrong : 我親戚可是親眼見過大軍卡一車車的載人去青年公園 10/25 22:40
Astrong : 槍殺叛亂份子的場面,別以為戒嚴是笑話。 10/25 22:41
zivking : 民主自由當然優於一切,不然你問問法國大革命,還 10/25 22:41
zivking : 有中國黃花崗那些人 10/25 22:41
Astrong : 戰時體制真的沒開玩笑,後來擺爛那是中國沒真的要 10/25 22:42
zivking : 可憐吶 10/25 22:42
Astrong : 打台灣才開始放鬆的。 10/25 22:42
PTTHappy : 上方憲兵學刊裡的作者陳重信也只是他一家之言 法學 10/25 22:45
zivking : 希望你不是年輕人,也不是基層軍官,不如很怕226在 10/25 22:45
zivking : 台重演 10/25 22:45
PTTHappy : 界這種兄弟個人獨獲創見的奇葩還少嗎?他的權威性在 10/25 22:45
c41231717 : = = 某些人是真的沒被司法鐵拳打過 台灣司法並沒有 10/25 22:46
c41231717 : 那麼的獨立 還有改善的空間 10/25 22:46
PTTHappy : 哪?他專攻民商法 因緣際會寫篇文章探討憲兵權限--屬 10/25 22:46
PTTHappy : 公法性質 你就拿來當寶唬唬版上不知情者? 10/25 22:47
PTTHappy : 在憲政法制中 憲兵隊不是不能存在或被檢查官指揮辦 10/25 22:47
zivking : 本來刑法專長的都能成為認知作戰專家,民商法寫刑 10/25 22:48
zivking : 事特別法也還好,而且那是2022投稿的,20年前的文 10/25 22:48
zivking : 章 10/25 22:48
PTTHappy : 案就是檢憲一起違憲 懂?而在非戰時 我國折衷作法就 10/25 22:48
PTTHappy : 是憲兵隊不主動(除非受檢察官指揮)辦一般刑案 但是 10/25 22:49
PTTHappy : 平時就有掌理抓逃兵業務了 戰時這麼做更合憲合法得 10/25 22:50
zivking : 那爽哥意思不就是質疑那些民法專長的王澤鑑、孫森焱 10/25 22:50
zivking : 當大法官是雞鳴狗盜? 10/25 22:50
PTTHappy : 很--某人一開始放言"戰時讓憲兵隊抓逃兵很可笑"才是 10/25 22:50
PTTHappy : 跟實務甚至跟多數學說相違的他個人兄弟獨獲創見~ 10/25 22:51
PTTHappy : 我可沒聽翁岳生吳庚許宗力..等真正學界大咖說憲兵隊 10/25 22:52
zivking : 就說你根本讀不透憲法,沒整本看過刑事訴訟法,整 10/25 22:52
zivking : 天鬼扯司法警察,而且檢察官指揮是因為調度司法警 10/25 22:52
zivking : 察條例,並不完全是因為司法警察因素 10/25 22:52
PTTHappy : 但凡何時何處涉及司法警察業務本質上就違憲云云~~ 10/25 22:53
zivking : 你確定許宗力沒寫過司法警察相關文章? 10/25 22:53
PTTHappy : 如果憲兵隊本質上就違憲 那麼在你的邏輯中 調度司法 10/25 22:53
PTTHappy : 警察條例相關條文也違憲啦!檢察官依違憲法律調動的 10/25 22:54
PTTHappy : 違憲治安機關(憲兵隊)你竟然自我矛盾倒寫得理所當然 10/25 22:54
PTTHappy : 我該講的都講了 從你引用奇葩人士在期刊等級不知排 10/25 22:55
PTTHappy : 多後面(跟台大法學論叢 政大法學評論等相比)的憲兵 10/25 22:55
PTTHappy : 季刊上的文章拿來當你論證的來源 我只能搖頭.. 10/25 22:55
PTTHappy : 反正舌頭長在你嘴上 你說我鬼扯那就隨你說 你高興就 10/25 22:56
PTTHappy : 好~如我說的 我從你寫的句子與引用的文獻 大概猜出 10/25 22:56
PTTHappy : 你的法學程度~罷了也就這樣 你活在你的世界高興就好 10/25 22:57
zivking : 司法警察完全不需要憲兵,因為國家警察權應由警政署 10/25 22:59
zivking : 獨佔,此觀設立智財、森林等專門警察可知,再者, 10/25 22:59
zivking : 警察係由國家考試選任派用,屬於文官體系,反之, 10/25 22:59
zivking : 憲兵並非經過考試選用。最後,一個國家兩套警察本 10/25 22:59
zivking : 來就疊床架屋,警政署警察受職權行使法及警械條例規 10/25 22:59
zivking : 制,而憲兵對此相關規定卻付之闕如,不但行使職權 10/25 22:59
zivking : 兩套標準,不但有害法安定性,更使人民對國家不能信 10/25 22:59
zivking : 賴 10/25 22:59
zivking : 你要當少數說當然沒問題,但只因刑事訴訟法將憲兵 10/25 23:02
zivking : 納為司法警察就認為憲兵可行使警察職務,那請說明這 10/25 23:02
zivking : 樣的好處跟法源依據為何,否則只把你當成沒讀好書 10/25 23:02
zivking : 的小孩,或者只是民粹 10/25 23:02
zivking :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不能當成合憲的理由,因為法律是連 10/25 23:05
zivking : 動的,就好比民法有禁婚親的規定,答案釋字748施行 10/25 23:05
zivking : 法沒這規定,所以同性離婚後可以娶原同性伴侶的爸 10/25 23:05
zivking : 爸,你就說民法禁婚親規定是違憲到道理 10/25 23:05
afv : 陳水扁鬧扁案那時曾經有國民黨人說他可能戒嚴,搞得 10/25 23:06
afv : 陳水扁要出來說除非發生戰爭或叛亂這兩者才會戒嚴, 10/25 23:06
afv : 而且叛亂不一定非要戒嚴。 10/25 23:06
afv : 所以戰爭發生啟動戒嚴一直是”中央政府”的選項之一 10/25 23:07
afv : 。 10/25 23:07
zivking : 阿扁果真是律師,一句話就打臉那些穿紅衫的白癡 10/25 23:08
zivking : 你可以看一下戒嚴法,沒幾條而言,看內容那個總統會 10/25 23:09
zivking : 選擇戒嚴 10/25 23:09
PTTHappy : 看來在某人邏輯 我當年所接觸的台大公法組諸多老師 10/25 23:16
PTTHappy : 並不認為憲兵隊有警察職權為必然違憲的觀點 都成了 10/25 23:19
PTTHappy : 沒讀好書的小孩 科科 10/25 23:19
PTTHappy : 憲兵隊固然發生過值勤缺失(警方不也有?)而被在野黨 10/25 23:20
PTTHappy : 立委藉以抨擊 那是一回事~就憲政法理而言 夸夸自彈 10/25 23:21
PTTHappy : 自唱固然是各論者的言論自由 但法學學理上至少就"戰 10/25 23:21
PTTHappy : 時憲兵隊抓逃兵"此命題而言 "可笑"v."不可笑" 前者 10/25 23:22
PTTHappy : 屬明顯的少數說 後者屬明顯多數說~我茲說明此情形~ 10/25 23:23
PTTHappy : 至於少數說論者夸夸其談自身觀點多有理 多數說多"鬼 10/25 23:23
PTTHappy : 扯"-這只是修辭上的口水 隨便這些人愛去怎想就怎想~ 10/25 23:24
PTTHappy : 規範憲兵隊的配套法制能更嚴密當然更好-但沒更嚴密 10/25 23:28
PTTHappy : 前的"現行"法制 憲兵隊抓逃兵之舉也完全合法合憲(至 10/25 23:28
PTTHappy : 於某些案例中某些人員值勤缺失-這跟憲兵隊的組織本 10/25 23:29
PTTHappy : 身是兩回事~不然 三重警分局毆打無辜民眾=警察在戰 10/25 23:30
PTTHappy : 時抓逃兵也同樣可笑好了?搖頭.. 10/25 23:30
lovebridget : 到山上第七天會發生看到什麼? 10/25 23:35
zivking : 請明示台大公法組那個老師! 10/25 23:40
PTTHappy : 這20年來但凡沒寫任何投書/意見 去指出像你主張的憲 10/25 23:42
PTTHappy : 兵隊在戰時無權抓逃兵"叭啦的老師都算~懂? 10/25 23:43
PTTHappy : 我親自上課的早年閒談 我在此扛出具體名號他們也沒 10/25 23:43
PTTHappy : 閒工夫幾天內投書報紙替我作證或上PTT軍事版來作證~ 10/25 23:44
ggeneration : 什麼憲兵不能抓逃兵 憲兵有司法警察身份好嗎 10/26 00:01
ggeneration : 多派1個保一的跟在隊伍裡你那個爛立論就破了 10/26 00:04
ggeneration : 而且戰時狀況各地入山駐在所就會設卡排查入山身份 10/26 00:05
ggeneration : 想上山? 行阿 兩條腿自己"開路"走上去 10/26 00:06
ggeneration : 警察帶隊 憲兵只是隨同協助警方執行公務的人力 10/26 00:08
mshuang : 所以如果憲兵全部逃兵的話誰抓? 10/26 00:10
Astrong : 只要食物、燃油這兩樣進入國家配給狀態。 10/26 00:28
Astrong : 所有人都要去在地里長登記身分,才能領物資 10/26 00:28
Astrong : 絕大多數人就別想跑,只有很少數人可以長期躲藏 10/26 00:29
Astrong : 大多數人要吃飯要開車,最後都會乖乖出來登記 10/26 00:29
ice4564 : 說要上山躲的我建議連假上山去野外露營個三五天, 10/26 00:30
ice4564 : 沒自來水沒電沒廁所的那種,你覺得你能身體健康的 10/26 00:30
ice4564 : 在那種環境活一個月再來說你可以躲在上山 10/26 00:30
jacker0091 : 憲兵隊裡面就一堆調查官還有在主動偵辦刑案 10/26 00:30
jacker0091 : 的確還有在逮捕犯人喔至少我當兵時五六年前還是 10/26 00:33
jacker0091 : 也真的會處理逃兵和軍人犯罪的案子 10/26 00:37
Astrong : 而且各里造冊完成,民防人員就會依冊開始注意有沒有 10/26 00:40
Astrong : 陌生臉孔出現,無孔不入的民眾互相監視比警察還有用 10/26 00:42
Astrong : 要逃兵只能預先找個洞屯好米糧靜靜地躲起來 10/26 00:44
Astrong : 想在路上到處亂跑躲避國家追捕,在戰時是想都別想 10/26 00:45
zivking : 你真的是讀台大公法組,我很懷疑! 10/26 00:50
zivking : https://i.imgur.com/Sqdj6k9.jpg 10/26 00:50
lanwell : 樓上的推文,讓我想起小時候我伯父被叫去幫忙圍捕逃 10/26 00:50
lanwell : 兵攜械逃亡入山的事 10/26 00:50
zivking : 這20年來但凡沒寫任何投書/意見? 10/26 00:56
zivking : https://i.imgur.com/FuzEsHm.jpg 10/26 00:58
zivking : PTTHappy你是在哈嘍,你聽那個台大那個老師,我真 10/26 00:59
zivking : 的很懷疑! 10/26 00:59
MDJJ : 水源食物保暖衣物比較重要,電跟廁所基本上不需要吧 10/26 01:02
zivking : 台灣與中國差異何在?除了可以投票,還有就是法治 10/26 01:03
zivking : 國家,如果崇尚鋤奸隊這種暴行,大可儘早移民中國, 10/26 01:03
zivking : 不用留下來一戰 10/26 01:03
PTTHappy : 我23:42寫的情況的被省略主詞是承接你23:40句子的同 10/26 01:05
PTTHappy : 群人主詞ok?怎麼你去舉高大例子-這跟23:40 23:42是? 10/26 01:07
zivking : Ok啊,但法律見解也不是說因為是誰的見解就是有力 10/26 01:09
zivking : 說,必須從法律原則出發,請問從犯罪偵查角度,同 10/26 01:09
zivking : 樣是偵查輔助機關,警察跟憲兵有必要疊床架屋兩套人 10/26 01:09
zivking : 馬?縱認為需要兩套人馬,憲警的職權行使要件跟程 10/26 01:09
zivking : 序是否應該相同? 10/26 01:09
PTTHappy : 況且他文立場是立法政策上建議改 又不是說本身違憲 10/26 01:10
zivking : 再從抓逃兵角度出發,試問除了現行準現行逮捕規定外 10/26 01:11
zivking : ,憲兵有任何依據可稱得上「法定程序」? 10/26 01:11
hips : 應召員未報到前尚不具軍人身分, 應不由憲兵管轄 10/26 01:12
zivking : 因為憲法第8條叫絕對保留,就算是立法院也沒辦法制 10/26 01:16
zivking : 定法律變更,而且是釋字第499號所稱的根本原則,所 10/26 01:16
zivking : 以我認為若有人把憲兵司法警察權拿到憲法法庭,依 10/26 01:16
zivking : 我有限的所學,很難合憲,你可以反對,但請說明理 10/26 01:16
zivking : 由,不用說台大公法組那個老師怎麼說,再說讀法律 10/26 01:16
zivking : 誰沒讀過台大公法老師見解,這些話都是多的 10/26 01:16
PTTHappy : 立法政策朝哪方向 就跟各方論者偏好有關 無關對錯 10/26 01:17
zivking : 無關對錯!所以我認為動不動拿憲兵出來是嚇老百姓, 10/26 01:20
zivking : 因為目前法無明文由憲兵負責動員召集,緊急狀態下 10/26 01:20
zivking : 的治安工作依現行法是警察與民防團工作,這樣有說 10/26 01:20
zivking : 錯嗎? 10/26 01:20
PTTHappy : 這是你的價值觀 價值觀是一回事無對錯yes 但你說的" 10/26 01:27
PTTHappy : 事":"憲兵無權抓逃兵"則"說得並不正確""說錯了"之謂 10/26 01:29
zivking : 戰時治安這點,其實有認為,緊急命令既然是凌駕一 10/26 01:30
zivking : 切法律的命令,由警察或者憲兵,甚至乾脆調派軍隊 10/26 01:30
zivking : 維持治安都一樣,畢竟一切法律都屬於凍結狀態,自然 10/26 01:30
zivking : 沒必要強調依法行政。不過還是有認為法律原則沒有 10/26 01:30
zivking : 必要是否為緊急狀態,尤其拘束人身自由這點,還是 10/26 01:30
zivking : 必要依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則包括有職權的機關,所以 10/26 01:30
zivking : ,依現行法的規範,還是只有警察跟民防團 10/26 01:30
PTTHappy : 若你精準地說"就我的價值觀 我反對/不喜歡憲兵抓逃 10/26 01:31
PTTHappy : 兵" 那就沒有對錯 版上網友與你各抒己見(價值觀)即 10/26 01:32
PTTHappy : 是了我並不會對這層面去多加置喙了 10/26 01:33
zivking : 首先,憲兵抓逃兵是不是拘束人身自由?如果是,除了 10/26 01:34
zivking : 現行準現行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外,有其他法律可 10/26 01:34
zivking : 作為逮捕依據?如果只是因為刑訴88,有必要維持憲兵 10/26 01:34
zivking : 部隊? 10/26 01:34
zivking : 沒人在討論喜好,而是討論法源依據跟必要性 10/26 01:34
jacker0091 : 憲兵其實也多在執行特種勤務/警衛勤務/城鎮戰訓練 10/26 01:36
PTTHappy : 各價值觀背後各有其理也很自然 固可各抒之供眾人評 10/26 01:36
jacker0091 : 憲兵隊中也僅有非常少數軍官專責辦刑案, 逮補犯人的 10/26 01:38
PTTHappy : 但現行實務對憲兵隊執法合法性的立場為何?是個事實~ 10/26 01:38
zivking : 所以啦,如同顧立雄所言,憲兵職權應限於軍事範圍 10/26 01:42
zivking : 應該拿掉具司法警察身分 10/26 01:43
janpo216 : 想也知道飛彈先打過來 一定先打六都 人口密度高的地 10/26 03:19
janpo216 : 方 還有基礎建設 你是軍官一定也知道飛彈要用在CP值 10/26 03:19
janpo216 : 高的地方 已經死一堆人還在憲法來憲法去 先想想怎麼 10/26 03:19
janpo216 : 救人還有搶救還能貢獻勞力的老百姓 還在一直憲兵抓 10/26 03:19
janpo216 : 人 一堆人都死了 然後誰打仗? 傷患也是要人救的 還 10/26 03:19
janpo216 : 是放給他死就好? 打仗要人救人要人後勤也要人 10/26 03:19
PTTHappy : 民防團(業務廣 有消防員 護士 里長與除役者..)擔負 10/26 04:29
PTTHappy : 轄區內救災救難業務~大家各盡其職~放著逃兵不抓 這 10/26 04:29
PTTHappy : 對民心士氣打擊不大?憲兵適合做什麼 民防人員適合做 10/26 04:30
PTTHappy : 什麼 各依其特性~憲兵去救難 換消防員去抓逃兵嗎? 10/26 04:31
PTTHappy : ps.警察因為業務最廣屆時一定最忙 別讓逃兵只由警察 10/26 04:31
PTTHappy : 抓 那麼反而印證hips說的"那就很難抓到了" 於是只有 10/26 04:32
PTTHappy : 應召入伍的是傻瓜 讓逃兵當真聰明人..這嚴重打擊士 10/26 04:32
PTTHappy : 氣 比你以為的憲兵不抓逃兵 也加入救災所獲得的益處 10/26 04:33
PTTHappy : 弊大於利 10/26 04:34
shawncarter : 鼓吹逃兵的我看高機率是中國網軍作戰的一部分 10/26 04:47
Ginpunch : 台灣免役的人這麼多 根本分不出來好嗎? 10/26 05:34
Ginpunch : 你會因為一個人說他免役或替代役就要查他證件? 10/26 05:35
Ginpunch : 更何況在山裡的 10/26 05:35
Ginpunch : 威權腦把國家力量想得太厲害了ㄏㄏ 10/26 05:35
PTTHappy : 所以跟騎機車被立法強制該戴帽一樣 為了特定公益目 10/26 05:45
PTTHappy : 的(較易抓獲逃兵) 緊急命令強制出門要帶身分證啊 10/26 05:47
PTTHappy : 畢竟不帶身分證的免役者就辛苦些被耽誤了查證時間 10/26 05:47
PTTHappy : 換得以免逃兵者大搖大擺在不查身分證的街上跟合法免 10/26 05:48
PTTHappy : 役者同時愜意行走逃兵成功 讓不逃兵的入伍者當傻瓜? 10/26 05:49
PTTHappy : 你是不是沒當過兵 只滿腦子以別耽誤老子方便為思考 10/26 05:50
PTTHappy : 置前方面對敵軍子彈的入伍者的士氣(期盼公平)於不顧 10/26 05:51
PTTHappy : 不逃兵者在冒生命危險 逃兵者因為要讓你方便所以不 10/26 05:51
PTTHappy : 發緊急命令讓憲兵查身分證 所以方便逃兵仔逃下去 10/26 05:52
PTTHappy : 你可知道正面對敵軍子彈的不逃兵者的士氣做何感想? 10/26 05:53
zivking : 很懷疑你所謂曾遇到台大公法組教授云云,因為這是大 10/26 06:09
zivking : 學法律系應該會的,不用到研究所才會查詢法律體系, 10/26 06:09
zivking : 不過,包括你,這串太多威權遺緒,再說明一次也好 10/26 06:09
zivking : 兵役法施行法第24條 https://i.imgur.com/SxbTo2i.j 10/26 06:11
zivking : pg 10/26 06:11
zivking : https://i.imgur.com/lEYswc3.jpg 10/26 06:11
zivking : 召集規則明定由警察局實施 10/26 06:12
zivking : https://i.imgur.com/28AGFPZ.jpg 10/26 06:12
zivking : https://i.imgur.com/VxgxFnE.jpg 10/26 06:13
zivking : https://i.imgur.com/D496U4T.jpg 10/26 06:14
zivking : 妨害召集包括動員召集與各種召集 10/26 06:15
zivking : https://i.imgur.com/sBIAW4d.jpg 10/26 06:15
zivking : https://i.imgur.com/qGHcoMr.jpg 10/26 06:16
zivking : https://i.imgur.com/wnA6s16.jpg 10/26 06:16
PTTHappy : 你才幫幫忙咧 我上方自始至終哪有寫"憲兵執行動員召 10/26 06:17
PTTHappy : 集"?我只說憲兵以司法警察身份在戰時依緊急命令可能 10/26 06:18
PTTHappy : 會有的規定內容去積極抓逃兵與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10/26 06:19
PTTHappy : 的刑事嫌疑犯~其他你自己紮稻草人出來的意思與我無 10/26 06:19
PTTHappy : 干 你別紮出稻草人然後再打稻草人打得起勁?與我何干 10/26 06:20
PTTHappy : ex.動員令通知書當然依你寫的規則是警察去送~我倒問 10/26 06:22
PTTHappy : 問你 我上方打字那麼多句 勞你指出我幾分幾秒曾主張 10/26 06:22
PTTHappy : 憲兵送動員令通知單這種執行動員召集的事? 10/26 06:23
zivking : 雖然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24條規定,戰時交由軍法審判 10/26 06:32
zivking : ,然依軍事審判法第58條到60條除了憲兵外,警察官 10/26 06:32
zivking : 及警察列同樣受軍事檢察官指揮,因此,同樣是追訴 10/26 06:32
zivking : 犯罪,仍不需要疊床架屋,就算基於專業性要求需設軍 10/26 06:32
zivking : 法警察,但該軍法警察還是應限於偵查營區或特定區 10/26 06:32
zivking : 域內的犯罪,於營區外,由其他有司法警察權的警察 10/26 06:32
zivking : 偵查就好,尤其像逃避兵役召集之類無特殊性的犯罪; 10/26 06:32
zivking : 更何況,在戰時因為兵員不足,所以才動員召集,將 10/26 06:32
zivking : 有限兵力作為憲兵追訴逃兵,實則與動員召集目的相違 10/26 06:32
zivking : ,且憲兵等軍法警察並無明確的職權行使與程序規範, 10/26 06:32
zivking : 由一般警察來追訴逃兵,反而更有效實施 10/26 06:32
zivking : https://i.imgur.com/IKMSucC.jpg 10/26 06:33
PTTHappy : 那這是立法政策層面 要修法也可 就設法說服立院修法 10/26 06:33
PTTHappy : 不過在法解釋學而非法政策學角度 現行法制中的憲兵 10/26 06:34
PTTHappy : 隊抓逃兵 並未違法違憲(這是實務上通說~極少數學者 10/26 06:34
PTTHappy : 基於學術自由要講其認為違憲的甲說乙說那也隨他們) 10/26 06:35
zivking : 依兵役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 10/26 06:39
zivking : 召在營」期間,視為現役。所以避免召集或者避不召 10/26 06:39
zivking : 集,本來就是實施動員召集範疇,所以當然是由警察 10/26 06:39
zivking : 來處理 10/26 06:39
PTTHappy : 那是行政法領域警察執行動員召集措施相關事宜ok? 10/26 06:41
zivking : 可是大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在非戰時,是由普通法院 10/26 06:42
zivking : 管轄,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憲兵固然為司法警察,但是 10/26 06:42
zivking : 基於專業性及避免擴權,很多人很早就呼籲刑事訴訟法 10/26 06:42
zivking : 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應該排除憲兵 10/26 06:42
PTTHappy : 而已入營者的逃兵(刑事罪)與不報到的觸犯妨害..條例 10/26 06:42
PTTHappy : 的同樣刑事罪 憲兵隊作為司法警察 執行查緝並非越權 10/26 06:43
PTTHappy : 可啊 那就等修法後排除啊 修法前當然依現行實務認定 10/26 06:44
PTTHappy : 此外 法學界還不少老師主張廢死咧 那也需等修掉刑法 10/26 06:44
PTTHappy : 中的全部死刑法定刑再說 未修法前 法官判某殺人犯死 10/26 06:45
PTTHappy : 刑 難道說該法官違憲(廢死派理由:a..b..c..講一串?) 10/26 06:46
zivking : 沒問題啊,執行動員召集送達類似意思使者的概念,就 10/26 06:48
zivking : 像郵差一樣,但構成要件該當後就刑事偵查或行政調查 10/26 06:48
zivking : ,分配給警察沒問題的 10/26 06:48
zivking : 不用講到廢死,廢死是通說,要討論這點非法律系很 10/26 06:52
zivking : 難有效討論。所以說軍事審判法第58到60條同將警察 10/26 06:52
zivking : 跟憲兵並列受軍事檢察官指揮偵查,這點至少在逃兵這 10/26 06:52
zivking : 點,應該目的性限縮給一般警察排除憲兵,因為這不涉 10/26 06:52
zivking : 及軍事機密跟專業,這樣憲兵員額可以不用太多,讓他 10/26 06:52
zivking : 們做普通警察做不到的事 10/26 06:52
zivking : 而且,警察的法律素養雖然常常被詬病,但至少有通過 10/26 06:56
zivking : 國家考試的水準,不然你拉個憲兵出來問逮捕應宣告 10/26 06:56
zivking : 事項,看他懂不懂!更何況其他的法律原則,搞到手上 10/26 06:56
zivking : 證據不能成為證據,或者逃兵跟抓逃兵一樣被關,有 10/26 06:56
zivking : 比較好? 10/26 06:56
zivking : 當然逃兵一律死刑的話,你要讓憲兵來幹我無所謂, 10/26 06:57
zivking : 但是那不如讓鋤奸隊來抓逃兵不是更激勵人心? 10/26 06:57
gn01693664 : 伊藤潤二-逃兵之家 10/26 07:48
hn84679402 : 在那邊嚇老百姓算啥英雄吼 10/26 08:12
jobli : 自願教召已經立法通過了,你會去報名嗎 10/26 08:51
zivking : 靠嚴刑峻罰跟督戰隊拿槍逼著避免逃兵,通常這種國家 10/26 09:23
zivking : 部隊離戰敗也不遠了 10/26 09:23
saccharomyce: 呼籲排除 = 現在可以 10/26 09:30
saccharomyce: 到時候就是警察憲兵哪個方便有空就去做 10/26 09:32
saccharomyce: 反正證據排除是事後審查 人先抓去戰場消耗再說 10/26 09:33
PTTHappy : 某人別又亂講了-靠嚴刑峻罰逼著民眾避免逃漏稅 通常 10/26 11:35
PTTHappy : 這種國家稅務機關離失敗也不遠了 是不是? 10/26 11:36
PTTHappy : "國民義務"性質上是負擔 通常不是義務人心甘情願 故 10/26 11:37
PTTHappy : 需建置有刑罰措施帶來的法律威懾力~懂? 10/26 11:38
PTTHappy : 兵役義務性質如此 納稅義務性質亦如此 別只就兵役義 10/26 11:40
PTTHappy : 務的威懾履行的法制評論得一套一套的~可知納稅義務 10/26 11:41
※ 編輯: PTTHappy (101.137.221.2 臺灣), 10/26/2022 11:43:17
PTTHappy : 的威懾履行法制?逃漏稅是刑事罪 法定刑最重達5年ok? 10/26 11:45
PTTHappy : 而因此有約束國民履行(服兵役/納稅)義務的壓力~懂? 10/26 11:47
zivking : 是昂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法定刑也是5年,所得稅是逃一 10/26 13:19
zivking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法定刑也是5年,所得稅是逃一年罰 10/26 13:20
zivking : 一次,營業稅是兩個月算一次,你逃兵是能逃幾次? 10/26 13:20
zivking : 我不知道問這種問題到底是在哈嘍! 10/26 13:20
newest : 哈囉,摩托 10/26 17:47
matt7597 : 逃幾次判幾次啊 沒聽過有人頭鐵被抓回來又逃的嗎 10/27 01:30
jayzhu : 台男真可憐 平常被台女踩在腳底,看戰還要為他們賣 10/27 15:33
jayzhu : 命 10/2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