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terlee97 : 真要搞陪審團喔 一個水桶要多久才能捅下去 在那之前 05/10 21:13
→ peterlee97 : 他還能亂多久== 05/10 21:13
→ mmmimi11tw : 我個人是不建議設立那種東西的 05/10 21:14
推 nanozako : 版主制度從一般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並沒啥大問題 05/10 21:17
→ nanozako : 實在看不出來有需要特別改動之處 05/10 21:17
推 patrickleeee: 犯規就是版規處置 有什麼好陪審的 也有救濟申訴可用 05/10 21:20
→ nanozako : 更別提那些亂版被桶然後跑去申訴的帳號 05/10 21:20
→ patrickleeee: 真的怕犯規 先看過版規在說話好嗎 05/10 21:20
→ nanozako : 應該也不會因為被陪審團判了就不會跑去申訴 05/10 21:20
→ nanozako : 最終板務後台的工作量也不會因此減低 05/10 21:20
→ nanozako : 最多就像一樓說的,變成讓判決時間拖延更久而已 05/10 21:20
推 eupa1973 : 推 05/10 21:23
推 rainfarmer : 犯規就是犯規 沒什麼好陪審 05/10 21:35
推 chromela : 因某些立場的板友在此板無法有效的洗文所以才會有此 05/10 21:37
推 TRosenthal : 任何制度都不會改變申訴問題,若板主的處置公正且 05/10 21:37
→ TRosenthal : 合理自然沒有問題。若否,則應由小組長來調整,而 05/10 21:37
→ TRosenthal : 非引入莫名其妙的陪審團制度。板主心證問題可由複 05/10 21:37
→ TRosenthal : 數板主合議來最小化個人立場問題 05/10 21:37
→ chromela : 提議?? 05/10 21:37
推 berserkman : 所以我說本來整件事組務大大立意良善,但能否請組 05/10 21:38
→ berserkman : 務大大們檢討現行作法,減輕版主受上述反覆申訴騷 05/10 21:38
→ berserkman : 擾之負擔,而不是為了解決問題引入定義未明確的” 05/10 21:38
→ berserkman : 類”陪審團制度,從而衍生更多未知數讓原本有意亂 05/10 21:38
→ berserkman : 版的id 有更多操弄/騷擾空間,m版主所提三位版主審 05/10 21:38
→ berserkman : 議制可以在不大幅更動制度下解決版規模糊地帶判決 05/10 21:38
→ berserkman : 問題,我是贊成的,總之能選出新版主才是當務之急 05/10 21:38
→ test23786 : 從組務版那邊就看到有某些立場極端鮮明的人可能就 05/10 21:40
→ test23786 : 不斷透過申訴手段甚至其他判決之類扯進去不斷試圖 05/10 21:40
→ test23786 : 要求改變判決或是透過這方法對付版務就是,就算今 05/10 21:40
→ test23786 : 天搞個陪審團我不覺的這類人會因此吞下去啦,鐵定 05/10 21:40
→ test23786 : 不斷申訴然後達到符合申訴者判決而已 05/10 21:40
推 ym7834 : 多這個東西只會變想玩弄制度的人利用而已 05/10 21:42
→ zmax : 申訴制度也要調整。現實上訴還有律師費,網路0成本 05/10 21:49
→ zmax : 版主成天應付小組長那邊的申辯就飽了。 05/10 21:50
→ test23786 : 所以不要期待陪審團能改善什麼,不會吞的還是不會 05/10 21:54
→ test23786 : 吞,一樣繼續申訴到被組務駁回為止。 05/10 21:54
推 AntiqueTea : 其實陪審團不是不可以,但要弄就弄整套的,誰是起 05/10 21:58
→ AntiqueTea : 訴人(版務管理者)?誰是法官(版主)?陪審團是 05/10 21:58
→ AntiqueTea : 不參與提問跟發問獨立團體,所以陪審團之中也必須 05/10 21:58
→ AntiqueTea : 選出一個主席,來進行陪審團的討論推定是否罪行( 05/10 21:58
→ AntiqueTea : 水桶)成立,小小一個專版而以,需要用到那麼複雜 05/10 21:58
→ AntiqueTea :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這個系列討論的其實比較想 05/10 21:58
→ AntiqueTea : 像「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但參審制的參審員 05/10 21:58
→ AntiqueTea : 的法律專業要足夠(有門檻),這個就可以簡化,由 05/10 21:58
→ AntiqueTea : 版主當起訴人,另選三個參審員(可公開甄選)去判 05/10 21:58
→ AntiqueTea : 定水桶與否,而這三名參審員是不必參與平日的版務 05/10 21:58
→ AntiqueTea : 的管理! 05/10 21:58
推 ayau : 推,板主辛苦了 05/10 22:00
推 ARCHER2234 : 能空出一定時間的人趕快出來選板主還比較快 05/10 22:03
推 aquarius360 : 判決原本就是版主權責吧。但如果要用陪審團,個人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是認為亦可直接由版主提出(如作為參選政見之一,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先洽版友同意,視需要可多提備取,不過多位板主如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何協調人選就要再議,我暫時還沒想到。可考慮限時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覆議同意反對或棄權,逾時亦視同棄權,若棄權比例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過高可考慮與備取替換等)。不過主要問題還是在多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數決就難以避免時效性降低的問題,而在鬧板人眾多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且站方管控鬧板人數亦有困難下,時效性的影響就 05/10 22:07
→ aquarius360 : 不容忽視。故個人較建議維持由板主處理就好。 05/10 22:07
推 to1322 : 搞到要勞師動眾陪審團的案子 刑期至少20年 05/10 23:23
推 bladesinger : 管版搞什麼陪審團,嫌處理太快了? 05/10 23:31
→ bladesinger : 想要複數人審閱就多找幾個版主共同判決不就好了 05/10 23:31
→ bladesinger : 舉個最簡單的問題,很多版的版主要共同判案都找不到 05/10 23:32
→ bladesinger : 版主出席了,請假的請假沒上線的沒上線,搞個陪審團 05/10 23:33
→ bladesinger : 那陪審員出席人數不夠請問檢舉案要花多久才搞定一個 05/10 23:33
推 to1322 : 有目的性的 養多個帳號 混進陪審團也不難 XD 05/10 23:35
推 abola921 : 如果真要陪審,例如板規 2-6 應列入不適用陪審 05/10 23:55
推 NewCop : 現實法院中都有很多人真的是混進陪審團裡面亂或是帶 05/11 01:10
→ NewCop : 風向的,所以陪審團遴選本身就已經是個很複雜的工作 05/11 01:10
→ NewCop : 了 05/11 01:10
推 skyhawkptt : 這一年板主真的辛苦了! 05/11 03:07
推 Pegasus170 : 我也不贊成在板上成立陪審制度 05/11 08:16
推 kawumwx0228 : 個人覺得就是有心人士想方設法要攻陷這個地方做的事 05/11 09:05
推 avatarboy : 同意樓上,望向八卦.. 05/11 09:29
→ DorkKnight : 陪審制如果有認真去研究就不會提出來了,到最後又 05/11 11:51
→ DorkKnight : 是弄得四不像尾大不掉 05/11 11:51
推 berserkman : 認知作戰仔什麼不多帳號最多,容易劣幣驅逐良幣 05/11 13:22
→ berserkman : 拖時間讓議題發酵就達成目的了,犧牲幾個帳號沒差 05/11 13:24
→ berserkman : 實務上讓多位版主共同判決,絕對比網路陪審制有效率 05/11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