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hield739 (波莉)》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1. 權責相當性- :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 : 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 : 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 : ,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 : 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 : 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 : 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 3. 訴訟成本- :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 : 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 : 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 : 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 : 得三思。 :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 : 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 : 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以當事人的身分回答一些問題好了,就請各位參考就好 我們先假設確定要使用陪審團制度,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情 1. 陪審團要如何篩選 要怎麼篩選 由誰篩選? 2.陪審團可以參與的層級是什麼,若與板主群的意見不一致 是否有權影響判決,或是僅能當做判決參考? 3.假設能實際影響判決 陪審團若是認為需要對某特定板友施行某懲處 但板主群評估後認為不能因特定立場或意識形態不同而懲處 那麼應該以何者的立場為基準 4.現行板規比較會需要用到陪審團的地方 應該只有板規2-3,也就是針對模糊地帶的特殊判決 這一條板規根據內容 是需要由多位板主進行共同評估的 也就是說 個人認為原則上陪審團這一個制度 可以由設立共三位板主來取代 當初規畫是把這個當做一個解決的機制 當共同審議後 其中兩位板主若是懲處意見不一致的話 可以由第三位來進行評估 避免讓其中一位板主獨攬權利 理論上此舉應該能避免絕大多數的紛爭 且板主身分為公開且經過篩選 若遭其中一位板主懲處後仍可以找其他兩位進行申訴溝通 - 先在此肯定板務群對於本板申訴案件所付出的努力 個人認為目前關於懲處和申訴方面的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部分違規事項非常明確的板友 會藉由不停的向板務群申訴的方式來達到解除懲處 個人認為板務在處理申訴案方面可以適度的進行調整 針對申訴人提供一些不具有效力的證據 或是犯意明確的案件進行駁回 縱觀過往懲處事實 原則上95%以上的懲處案件事實都相當明確 被懲處後甚至還有板規五或站內信可以進行自我救濟 即使不明確,面對一些比較模糊地帶的懲處 絕大多數都會使用板規2-3先行進行告誡 至於需要用到陪審團這個制度的機會 個人覺得應該不高,且容易引起更多爭議 以上 一些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7.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83724282.A.FC6.html
peterlee97 : 真要搞陪審團喔 一個水桶要多久才能捅下去 在那之前 05/10 21:13
peterlee97 : 他還能亂多久== 05/10 21:13
mmmimi11tw : 我個人是不建議設立那種東西的 05/10 21:14
nanozako : 版主制度從一般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並沒啥大問題 05/10 21:17
nanozako : 實在看不出來有需要特別改動之處 05/10 21:17
patrickleeee: 犯規就是版規處置 有什麼好陪審的 也有救濟申訴可用 05/10 21:20
nanozako : 更別提那些亂版被桶然後跑去申訴的帳號 05/10 21:20
patrickleeee: 真的怕犯規 先看過版規在說話好嗎 05/10 21:20
nanozako : 應該也不會因為被陪審團判了就不會跑去申訴 05/10 21:20
nanozako : 最終板務後台的工作量也不會因此減低 05/10 21:20
nanozako : 最多就像一樓說的,變成讓判決時間拖延更久而已 05/10 21:20
eupa1973 : 推 05/10 21:23
rainfarmer : 犯規就是犯規 沒什麼好陪審 05/10 21:35
chromela : 因某些立場的板友在此板無法有效的洗文所以才會有此 05/10 21:37
TRosenthal : 任何制度都不會改變申訴問題,若板主的處置公正且 05/10 21:37
TRosenthal : 合理自然沒有問題。若否,則應由小組長來調整,而 05/10 21:37
TRosenthal : 非引入莫名其妙的陪審團制度。板主心證問題可由複 05/10 21:37
TRosenthal : 數板主合議來最小化個人立場問題 05/10 21:37
chromela : 提議?? 05/10 21:37
berserkman : 所以我說本來整件事組務大大立意良善,但能否請組 05/10 21:38
berserkman : 務大大們檢討現行作法,減輕版主受上述反覆申訴騷 05/10 21:38
berserkman : 擾之負擔,而不是為了解決問題引入定義未明確的” 05/10 21:38
berserkman : 類”陪審團制度,從而衍生更多未知數讓原本有意亂 05/10 21:38
berserkman : 版的id 有更多操弄/騷擾空間,m版主所提三位版主審 05/10 21:38
berserkman : 議制可以在不大幅更動制度下解決版規模糊地帶判決 05/10 21:38
berserkman : 問題,我是贊成的,總之能選出新版主才是當務之急 05/10 21:38
test23786 : 從組務版那邊就看到有某些立場極端鮮明的人可能就 05/10 21:40
test23786 : 不斷透過申訴手段甚至其他判決之類扯進去不斷試圖 05/10 21:40
test23786 : 要求改變判決或是透過這方法對付版務就是,就算今 05/10 21:40
test23786 : 天搞個陪審團我不覺的這類人會因此吞下去啦,鐵定 05/10 21:40
test23786 : 不斷申訴然後達到符合申訴者判決而已 05/10 21:40
ym7834 : 多這個東西只會變想玩弄制度的人利用而已 05/10 21:42
zmax : 申訴制度也要調整。現實上訴還有律師費,網路0成本 05/10 21:49
zmax : 版主成天應付小組長那邊的申辯就飽了。 05/10 21:50
test23786 : 所以不要期待陪審團能改善什麼,不會吞的還是不會 05/10 21:54
test23786 : 吞,一樣繼續申訴到被組務駁回為止。 05/10 21:54
AntiqueTea : 其實陪審團不是不可以,但要弄就弄整套的,誰是起 05/10 21:58
AntiqueTea : 訴人(版務管理者)?誰是法官(版主)?陪審團是 05/10 21:58
AntiqueTea : 不參與提問跟發問獨立團體,所以陪審團之中也必須 05/10 21:58
AntiqueTea : 選出一個主席,來進行陪審團的討論推定是否罪行( 05/10 21:58
AntiqueTea : 水桶)成立,小小一個專版而以,需要用到那麼複雜 05/10 21:58
AntiqueTea :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這個系列討論的其實比較想 05/10 21:58
AntiqueTea : 像「參審制」而不是「陪審制」,但參審制的參審員 05/10 21:58
AntiqueTea : 的法律專業要足夠(有門檻),這個就可以簡化,由 05/10 21:58
AntiqueTea : 版主當起訴人,另選三個參審員(可公開甄選)去判 05/10 21:58
AntiqueTea : 定水桶與否,而這三名參審員是不必參與平日的版務 05/10 21:58
AntiqueTea : 的管理! 05/10 21:58
ayau : 推,板主辛苦了 05/10 22:00
ARCHER2234 : 能空出一定時間的人趕快出來選板主還比較快 05/10 22:03
aquarius360 : 判決原本就是版主權責吧。但如果要用陪審團,個人 05/10 22:07
aquarius360 : 是認為亦可直接由版主提出(如作為參選政見之一, 05/10 22:07
aquarius360 : 先洽版友同意,視需要可多提備取,不過多位板主如 05/10 22:07
aquarius360 : 何協調人選就要再議,我暫時還沒想到。可考慮限時 05/10 22:07
aquarius360 : 覆議同意反對或棄權,逾時亦視同棄權,若棄權比例 05/10 22:07
aquarius360 : 過高可考慮與備取替換等)。不過主要問題還是在多 05/10 22:07
aquarius360 : 數決就難以避免時效性降低的問題,而在鬧板人眾多 05/10 22:07
aquarius360 : ,且站方管控鬧板人數亦有困難下,時效性的影響就 05/10 22:07
aquarius360 : 不容忽視。故個人較建議維持由板主處理就好。 05/10 22:07
to1322 : 搞到要勞師動眾陪審團的案子 刑期至少20年 05/10 23:23
bladesinger : 管版搞什麼陪審團,嫌處理太快了? 05/10 23:31
bladesinger : 想要複數人審閱就多找幾個版主共同判決不就好了 05/10 23:31
bladesinger : 舉個最簡單的問題,很多版的版主要共同判案都找不到 05/10 23:32
bladesinger : 版主出席了,請假的請假沒上線的沒上線,搞個陪審團 05/10 23:33
bladesinger : 那陪審員出席人數不夠請問檢舉案要花多久才搞定一個 05/10 23:33
to1322 : 有目的性的 養多個帳號 混進陪審團也不難 XD 05/10 23:35
abola921 : 如果真要陪審,例如板規 2-6 應列入不適用陪審 05/10 23:55
NewCop : 現實法院中都有很多人真的是混進陪審團裡面亂或是帶 05/11 01:10
NewCop : 風向的,所以陪審團遴選本身就已經是個很複雜的工作 05/11 01:10
NewCop : 了 05/11 01:10
skyhawkptt : 這一年板主真的辛苦了! 05/11 03:07
Pegasus170 : 我也不贊成在板上成立陪審制度 05/11 08:16
kawumwx0228 : 個人覺得就是有心人士想方設法要攻陷這個地方做的事 05/11 09:05
avatarboy : 同意樓上,望向八卦.. 05/11 09:29
DorkKnight : 陪審制如果有認真去研究就不會提出來了,到最後又 05/11 11:51
DorkKnight : 是弄得四不像尾大不掉 05/11 11:51
berserkman : 認知作戰仔什麼不多帳號最多,容易劣幣驅逐良幣 05/11 13:22
berserkman : 拖時間讓議題發酵就達成目的了,犧牲幾個帳號沒差 05/11 13:24
berserkman : 實務上讓多位版主共同判決,絕對比網路陪審制有效率 05/11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