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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有板規五的申訴規則當中 5-2.若不服懲處者,可於七天內,與責任板主進行就事論事之討論或反應。 (1)若溝通後仍不接受結果者,可向組務板提出申訴, 申訴時需附上雙方就事論事後溝通的私信,以兹佐證。 (2)向組務板申訴後,待申訴成功或組務相關指示後,才得以解除水桶。 為了避免爭議在此新增一條小規則 (3)申訴前請先與所有板主進行站內信詢問 未經所有板主達成共識前不得自行於組務板申訴 *更新 因有板友來信詢問新增的動機,故在此說明一下 之所以會想採用這種方式 當初是覺得也許可以先在板主群的層級先過濾掉部分的申訴事務 讓三位板主先做初步的評估和應對討論 而後如果三位板主經過討論後若皆不同意更改懲處判決者 則可以再往組務方面進行進一步的申訴 原則上這樣更動不會影響任何人的申訴權 而是多了一個可以進行討論的程序 一方面能夠讓組務不需要像先前那樣三天兩頭都得處理本板案件 一方面三位板主共同討論討論出來的結果也會比較讓人信服 可以避免掉被他人質疑是在針對特定人士 鄭重聲明 此決策並不是在影響申訴者的任何權益 2. 最近奇怪的事情很多讓我murmur一下 如有雷同 那就雷同 首先網路上跟人交流最基本的事情就是首先懂得尊重別人 然後對自己的行為以及言論負責 真的不需要刻意在推文內說一些毫無根據又偏激的言論 結果被懲處後再來說大家在搞針對 以上 歡迎大家提供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42.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95301828.A.049.html ※ 編輯: mmmimi11tw (27.51.42.220 臺灣), 09/21/2023 22:10:50
GymRat : 推09/21 22:55
thaleschou : 推09/21 22:57
※ 編輯: mmmimi11tw (118.231.184.219 臺灣), 09/21/2023 23:05:25
Sazip : 推09/21 23:13
nerolanx : 推09/21 23:15
David4160 : 大致上知道是怎麼回事09/21 23:20
finhisky : 推09/21 23:25
camellala : 推09/21 23:26
weimr : 推09/21 23:35
ym7834 : 推09/21 23:35
ayau : 推!09/21 23:42
PPLong889 : 我猜跟第8次被水桶那位有關09/21 23:51
proton63 : 推09/21 23:51
peterlee97 : 推09/21 23:57
rinkai : 可09/22 00:03
aquarius360 : 推09/22 00:11
skyhawkptt : 板主真的盡責又辛苦 推!09/22 00:17
eg860610 : 然而有些推文也不怎麼尊重人的id都不會被桶09/22 00:22
hitlerx : 那是對方擅長抓那個尺度遊走或是就沒啥人要檢舉他吧09/22 00:28
jimmy8019 : 推09/22 00:31
st880517 : 推 09/22 00:38
Pegasus170 : 最近真的擦邊球越來越多,變成要觀察趨勢後才能釐09/22 00:58
Pegasus170 : 清是否該處分及如何處分。 09/22 00:58
whitertiger : 推 09/22 02:00
hahabis : 是阿,所以你根本不用在意那些人講什麼09/22 03:50
hahabis : 什麼叫作尊重,什麼叫就事論事,不懂的永遠不懂09/22 03:51
aiyouwei : 無不妥。有理才能說服其他版主幫忙翻案09/22 04:39
aiyouwei : 說服不了人,應當自省是否理虧09/22 04:40
aiyouwei : 且申訴管道仍在,欲據理力爭亦無不可09/22 04:49
hedgehogs : 辛苦了09/22 05:08
hedgehogs : 有些人不是不懂,是太懂了。09/22 05:09
hedgehogs : 所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挑戰底線09/22 05:09
hedgehogs : 網路水桶、退文對現實無影響,挑戰成功還有成就感09/22 05:11
Allen0315 : 站規從來沒有"未經所有板主達成共識前不得自行09/22 06:25
Allen0315 : 於組務板申訴"這條09/22 06:25
Allen0315 : 只要有跟任一板主反應過問題 剩下的是板主間的09/22 06:27
Allen0315 : 問題09/22 06:27
poikz : 為什麼會搬出站規來? 站規沒有而板規有的 太多了吧09/22 06:44
poikz : 站規是規範大方向 管理細節是各板自行訂定09/22 06:45
poikz : 板主和板友有共識就沒問題了09/22 06:45
Allen0315 : 因為板規規範僅限於該板 你這條規定已經超越範09/22 06:47
Allen0315 : 範圍09/22 06:47
poikz : 你多慮了 小組長受理申訴案 也是要先確認有無違反 09/22 07:00
poikz : 該板板規 違反者一律不受理09/22 07:01
poikz : 舉個例 之前有人去組務申訴 經查已超過7天反應期 09/22 07:01
poikz : 的規則 小組長直接判定不受理 09/22 07:01
poikz : 照你的說法 小組長這種處理 也是違反站規?09/22 07:02
hedgehogs : 只聽過不能牴觸上階,沒聽過不能訂上階未規定的09/22 07:35
XperiaArcS : 拿站規兩字出來講的,我建議你直接找站長啦09/22 07:37
flydogbus : 某些人自創名詞還在那邊嘲諷,笑死,垃圾風氣。09/22 07:50
djhaok : 推09/22 07:58
mmmimi11tw : 蛤 自創什麼 你是不是回錯篇09/22 08:00
ashrum : 我認為問題在“共識”是不確定概念,故建議改為“09/22 08:19
ashrum : 板主群討論後正式回應前”,另應限縮討論時間,以09/22 08:19
ashrum : 免遭未來的版主用來拖延行政程序09/22 08:19
JustSad : 還是會有拽著明白裝糊塗的智障硬搞要申訴例如宗師 09/22 11:15
JustSad : 偏偏又曾經因為程序正義宗師申訴十幾案有成功一案…09/22 11:16
totenkopf001: 寄信給你也沒回應阿 笑死 09/22 11:17
totenkopf001: 能不能縮限時間 例如三天版主不回應 09/22 11:17
JustSad : 另外就是偏激言論or極端自我中心的根本聽不進任何理09/22 11:17
※ 編輯: mmmimi11tw (39.12.25.235 臺灣), 09/22/2023 14:55:48 ※ 編輯: mmmimi11tw (39.12.25.235 臺灣), 09/22/2023 15: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