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fv : 守備旅(新訓旅)也不太可能幫忙巡,畢竟有用一年義 05/19 10:47
→ afv : 務役編實的步兵營比例不多(以去年的分發人數看,就 05/19 10:47
→ afv : 下基地的四個營),而且當年步兵師時代,去海防的 05/19 10:47
→ afv : 旅編制訓練也跟一般步兵旅不同 05/19 10:47
→ jobli : 班哨是固定的位置 05/19 10:48
推 design0606 : 官校專校都有 現在警大好像也有海巡系所 05/19 10:57
推 afv : 警職去海巡都是到洋巡,岸巡還是給軍職 05/19 11:16
推 design0606 : 個人覺得 麻煩警大整碗捧去 軍職還是回軍吧 05/19 11:18
推 afv : 而且要幫忙海巡岸巡的話,還要司法警察身份,只剩 05/19 11:23
→ afv : 憲兵比較合適 05/19 11:23
→ design0606 : 其實海巡的司法警察資格也是有問題的 軍職都是去受 05/19 11:30
→ design0606 : 司法警察專長班 而非真正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司法警 05/19 11:31
→ design0606 : 察 這在當年各地情報組轉用為機動查緝隊時就已經曝 05/19 11:31
→ design0606 : 露的問題 05/19 11:32
推 afv : 畢竟法規(刑事訴訟法、海巡法)上還是有授予海巡軍 05/19 11:35
→ afv : 職得到司法警察身份的權力 05/19 11:35
推 design0606 : 是要有專長訓才能賦予 05/19 11:36
→ jobli : @design0606 不可能 05/19 11:48
→ jobli : 有跟一個海巡上校聊過 05/19 11:48
→ jobli : 警察是公務員,是國家考試有銓敘的 05/19 11:48
→ jobli : 岸巡如果變警察國家養不起,而且岸巡很多工作要年輕 05/19 11:48
→ jobli : 的肉體 05/19 11:48
→ jobli : 警察會老,軍人可以一直換年輕的 05/19 11:48
推 jerrylin : 哨所兩三個輪班都不夠了還去巡邏 05/19 11:55
→ jerrylin : 一個休假兩個人12小時對定 還派巡邏你等著被投訴 05/19 11:56
推 design0606 : 所以我說海巡軍職的司法警察資格其實是有瑕疵的 05/19 11:59
→ design0606 : 況且現在海巡年輕的肉體也不多了 官校不清楚 05/19 12:00
→ birdy590 : 這根本是從軍警混合成立後第一天就存在的老症頭~ 05/19 12:00
→ design0606 : 專校的聽說去海巡的都快哭出來了 05/19 12:00
→ birdy590 : 默契其實是不理它 反正資格是政府自己在管的 05/19 12:01
推 peterlee97 : 外島確實也有這種編組(叫做勤支還是前支戰備部隊) 05/19 12:21
→ peterlee97 : 守備旅成立之後 這些巡邏工作也應該讓他們去 海巡 05/19 12:22
→ peterlee97 : 負責海上跟岸上通報就好 不然守備旅連站哨都少的單 05/19 12:22
→ peterlee97 : 位 成立到底平常要幹嘛? 混吃等死嗎? 05/19 12:22
推 Pegasus170 : 金門那時候三人夜巡跟查哨一起執行。而真正夜巡是 05/19 12:40
→ Pegasus170 : 派出一個非行政必要連且非步兵連(步兵營營兵器連 05/19 12:40
→ Pegasus170 : 、砲兵營砲兵連、師直屬戰車連、師直屬通訊連、師 05/19 12:40
→ Pegasus170 : 直屬工兵連、師直屬化學兵連等不守海防單位)中沒 05/19 12:40
→ Pegasus170 : 有夜哨跟夜待命班的人力巡整晚,步兵旅旅部連、步 05/19 12:40
→ Pegasus170 : 兵營營部連及兵器連還要負擔夜間海灘埋伏哨睡海灘 05/19 12:40
→ Pegasus170 : 。 05/19 12:40
→ Pegasus170 : 睡海灘的三人組是一個士官兩個兵。 05/19 12:40
推 peterlee97 : 我那時候沒有埋伏哨了 但還有三種戰備單位 05/19 12:45
→ peterlee97 : 勤支(?)部隊會開悍馬出去夜巡 另外往前一點還有 05/19 12:45
→ peterlee97 : 每天有一個連的戰備連要出門夜巡到某點 六點才會走 05/19 12:45
→ peterlee97 : 回營區睡覺 此外還有戰備部隊是各營出一排 組一個連 05/19 12:45
→ peterlee97 : 當某點發生戰鬥時 各營此排要十分鐘內整裝出發 與 05/19 12:45
→ peterlee97 : 其他排集結後到戰鬥地點支援作戰 05/19 12:45
→ peterlee97 : (我在當的的時候遇上夜巡取消變夜教 取消前剛好我 05/19 12:46
→ peterlee97 : 衛哨又剛好沒走到~ 05/19 12:46
推 afv : 這種類似戰備偵巡吧,但放到海巡的情況,變成執法權 05/19 12:51
→ afv : 限問題,海巡軍職再不濟還是有法規允許他們補票成 05/19 12:51
→ afv : 為司法警察人員 05/19 12:51
推 design0606 : 金門以前不是會每個師各派一個連夜間戰備行軍 05/19 12:52
→ design0606 : 金馬比較特殊一點 海巡跟各部隊防區有重疊 05/19 12:53
→ jobli : 不是戰備偵巡 05/19 13:02
→ ppt123 : job說的非常有道理,這是行政權可以在組織內自行調 05/19 15:06
→ ppt123 : 配兵力的。統帥下令陸軍司令部「增加守備步兵旅的任 05/19 15:07
→ ppt123 : 務內容廣度」,從每天吃飯睡覺,「增加分配巡邏海邊 05/19 15:07
→ ppt123 : 的責任區段(每個守備旅配一配),替海巡人員分攤些 05/19 15:09
→ ppt123 : @afv 現行犯,人人得而逮捕。步兵巡邏海邊時遇到 05/19 15:12
推 design0606 : 軍隊承平時期不能執法 分配任務區遇到事情還是要 05/19 15:12
→ ppt123 : 偷渡客上岸,不是以司法警察身份逮捕偷渡客,而是以 05/19 15:12
→ ppt123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逮捕偷渡客現行犯。所以沒有違法。 05/19 15:13
→ design0606 : CALL海巡或警察去處理 05/19 15:13
推 design0606 : 不好意思 你如果要用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則牽扯 05/19 15:16
→ ppt123 : 將上陸軍司令部若也下令說逮捕偷渡客現行犯是任務內 05/19 15:16
→ ppt123 : 容的話,那麼步兵在巡邏值勤上抓偷渡現行犯就無違和 05/19 15:17
推 mpcyl : 沒有警察職權你怎麼做身分查證確認他是現行犯然後逮 05/19 15:17
→ mpcyl : 補? 05/19 15:17
→ design0606 : A.非值勤時間 也就是休假時間 B.不能動用任何配賦 05/19 15:17
→ design0606 : 武裝 05/19 15:17
→ design0606 : 如果哪一個陸軍司令敢在非戰時下這種命令?那畫面 05/19 15:18
→ design0606 : 太美我不敢想像 05/19 15:18
→ mpcyl : 在海邊看到有人上岸,就能逮補嗎?又不是軍事管制區 05/19 15:19
→ mpcyl : ,說到底還不是需要執法權利 05/19 15:19
→ ppt123 : 當然,抓捕後,交給海巡(或憲兵隊也可)接手。 05/19 15:19
→ design0606 : 當初圍捕張錫銘就有想過請海軍陸戰隊支援了 05/19 15:19
→ design0606 : 但於法不合 05/19 15:19
→ ppt123 : 依照國安法,偷渡行為是刑事犯罪(所以可被憲兵隊接 05/19 15:20
→ ppt123 : 手後續),依照刑事訴訟法,現行犯人人得予逮捕,故 05/19 15:20
→ mpcyl : 大陸人偷渡是入出國移民法跟兩岸條例,不是國安法 05/19 15:20
→ ppt123 : 陸軍司令部只是補上一腳頒布命令,補上值勤抓捕法源 05/19 15:21
→ mpcyl : 現行犯人人可以逮捕,但你怎麼確認他是現行犯== 05/19 15:21
→ ppt123 : 這就如同我們在路上看到某個疑似犯罪行為,如何判斷 05/19 15:21
→ ppt123 : 是不是現行犯一樣,當然有灰色空間。但是就抓「明顯 05/19 15:21
→ mpcyl : 酒駕也是現行犯,人人能逮補啊,但你沒有司法警察身 05/19 15:22
→ mpcyl : 份,你要怎麼攔檢然後對他檢查,確認他是酒駕現行犯 05/19 15:22
→ ppt123 : 可知是現行犯」的情況就好了。比如說對方行跡上帶著 05/19 15:22
→ ppt123 : 五星旗,從海中游上岸。 05/19 15:22
→ mpcyl : 大陸人民如果登岸,他什麼都不說,你沒有司法警察身 05/19 15:23
→ mpcyl : 份,你要怎麼限制他自由然後查證他的大陸人民身份? 05/19 15:23
推 design0606 : 你先搞懂你主張的刑事訴訟法八十八條 05/19 15:23
→ jobli : 沒有逮捕哦,當年sop是發現可疑人物打給哨所 05/19 15:24
→ jobli : 會來查 05/19 15:24
→ jobli : 而且隨行的軍團情報官有海巡無線電 05/19 15:24
→ ppt123 : 若擔憂是否「誤會對方為現行犯」,這在刑事法律上也 05/19 15:24
→ mpcyl : 如果抓錯一次,發現是台灣人民,就完蛋了啦,完全是 05/19 15:24
→ mpcyl : 軍人亂政、警總復辟,根本不可能 05/19 15:24
→ ppt123 : 有相關學理。總之至少不要因噎廢食。你不敢肯定那就 05/19 15:24
→ design0606 : 要符合才能視為現行犯 準現行犯 光身分查證 05/19 15:24
→ ppt123 : 別抓,你抓你能肯定的就好了。 05/19 15:24
→ design0606 : 你要如何做到? 05/19 15:24
→ design0606 : 這不叫因噎廢食 是就事論事 軍人就是不能執法 05/19 15:25
→ ppt123 : 大家只是不習慣行使刑訴88而已,如果你逛街看到有人 05/19 15:25
→ design0606 : 除非你要全部都給予司法警察權 跟海巡軍職一樣 05/19 15:26
→ mpcyl : 那大陸人要等岸什麼都不說,不就都不能確定,那還要 05/19 15:26
→ mpcyl : 抓個毛 05/19 15:26
→ ppt123 : 砸破路邊窗戶跳進某戶人家,甚至你可考慮他是否是 05/19 15:26
→ design0606 : 刑訴八八的內容你到底有沒有徹底詳細看過 05/19 15:26
→ design0606 : 其要件是甚麼? 05/19 15:26
→ ppt123 : 刑法侵入住宅罪的現行犯。至於「抓錯」,刑法上也有 05/19 15:27
→ ppt123 : 體系,不苛責「抓錯了外觀上確實疑似現行犯但其實不 05/19 15:27
→ ppt123 : 是」而免責的情況。 05/19 15:27
→ jobli : 不用肯定跟抓啊 05/19 15:27
→ jobli : 一堆人不看內文? 05/19 15:27
→ jobli : 軍隊巡邏是彌補海巡間隙 05/19 15:27
→ jobli : 而且在外島登陸軍隊的潛伏哨三問三答 05/19 15:27
→ jobli : 不回答直接開槍都合理好嘛 05/19 15:27
→ jobli : 用槍時機瞭解一下 05/19 15:27
→ jobli : 台灣這會通報海巡 05/19 15:27
→ jobli : 有地點座標人數海巡是直接到現場不是重頭搜索 05/19 15:27
→ jobli : 關執法什麼事 05/19 15:27
→ design0606 : 你舉例的你怎麼舉證他是侵入住宅還是竊盜? 05/19 15:28
推 mpcyl : 你講的是刑法上的構成要件該當上的打擊錯誤或客體錯 05/19 15:28
→ mpcyl : 誤 05/19 15:28
→ design0606 : 侵入住宅告訴乃論 竊盜才是非告訴乃論 05/19 15:28
→ mpcyl : 我學法律的 反正直接跟你說不可能 05/19 15:28
→ mpcyl : 頂多請陸軍行政協助而已,那不就跟現行機制一樣? 05/19 15:30
→ mpcyl : 討論有什麼實益 05/19 15:30
推 design0606 : 用槍時機中 "所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 05/19 15:32
→ design0606 : 但陸軍弭補海巡間隙時 所巡守路線非公告算嗎? 05/19 15:32
→ design0606 : 外島駐地跟海巡重疊是很常見的 本島呢? 05/19 15:33
→ mpcyl : 請陸軍幫忙監視海面》有疑慮〉通報海巡或警察來處理 05/19 15:33
→ mpcyl : =可行 05/19 15:33
→ mpcyl : 請陸軍直接下令在岸邊以現行犯逮捕偷渡犯》不可行 05/19 15:33
→ mpcyl : 結論就是這樣 05/19 15:33
→ mpcyl : 如果該海岸是要塞堡壘法或國家安全法公告的軍事管制 05/19 15:34
→ mpcyl : 區,有人在管制區內,就是現行犯,軍人也可以逮補沒 05/19 15:34
→ mpcyl : 問題 05/19 15:34
→ mpcyl : 但是那些管制區本來通常就是有軍人駐守的地區,有人 05/19 15:35
→ mpcyl : 在顧 05/19 15:35
推 design0606 : 補充 現在就算是要塞堡壘法區域 也是會跟鄰近警察 05/19 15:40
→ design0606 : 單位簽支援協定 有民人闖入只能控制 然後CALL警察來 05/19 15:40
→ jobli : 外島地區不一樣哦,海邊有據點 05/19 15:46
→ jobli : 靠近衛兵真的會反擊 05/19 15:46
推 afv : 本島的問題,會變成陸軍部隊”平時”去戰備偵巡時, 05/19 15:57
→ afv : 看到海灘上有民人,能否上前拘束盤查,如果不能,就 05/19 15:57
→ afv : 算Call海巡來查,也沒法把對方強制留在原地等海巡 05/19 15:57
→ afv : 來 05/19 15:57
→ design0606 : 本外島性質真的有差 05/19 15:58
→ design0606 : J大說可開槍那個是因為海邊就有哨所 本島現在還有多 05/19 15:58
→ design0606 : 少陸軍單位在海邊有營區哨所的 05/19 15:59
→ design0606 : 本島如果要做 最好的方法就是聯合勤務 海巡派一兩 05/19 15:59
→ jobli : 不是哦 05/19 16:00
→ jobli : 發現有人跟船會上去問 05/19 16:00
→ jobli : 拍照 05/19 16:00
→ jobli : 不會抓 05/19 16:00
→ jobli : 如果對方直接逃sop是報車號方向打110 05/19 16:00
→ design0606 : 位有司法警察身分的人配合陸軍巡邏 可以馬上協處 05/19 16:00
→ ja23072008 : 這樣搞陸軍員額大概要翻倍 05/19 19:42
推 ja23072008 : 如果說改成警職會破產的話,那麼就該想想徐巧芯加薪 05/19 19:48
→ ja23072008 : 方案下去,二兵薪水可以比一線三警員還高。那麼海 05/19 19:48
→ ja23072008 : 巡軍職要不要乾脆警職化還比較省錢XD 05/19 19:48
→ jobli : ? 05/19 19:52
→ ja23072008 : 沒有警職化與其說預算考量,組織派系鬥爭跟定位不 05/19 19:58
→ ja23072008 : 明才是大問題。 05/19 19:58
→ ja23072008 : 再來以中央部會重要度與關注度而言,過往的海巡署/ 05/19 20:00
→ ja23072008 : 海委會長期是冷衙門 05/19 20:00
→ jobli : 不一樣,軍人有年限制,軍官和士兵是消耗品,警察是公 05/19 20:17
→ jobli : 務員,不想走可以做到退休 05/19 20:17
→ ja23072008 : 軍職砍不掉的內部主因在於高層軍職 05/19 20:28
→ ja23072008 : 否則海巡成立初衷就是軍職落日條款了 05/19 20:28
推 afv : 軍士官去海巡一樣可以拼二十年終身俸吧,雖說士兵是 05/19 21:43
→ afv : 偏消耗品,但海巡就算是岸巡,性質還是類似警察 05/19 21:43
→ afv : 然後海巡軍職現員八千人左右,士兵現員是2005人 05/19 21:44
→ raku : 偷渡。。。噗哧 中國人20年前就不搭船偷渡 要來就 05/21 13:18
→ raku : 是搭飛機然後失聯 現在抓的都是越南人而且也越來越 05/21 13:18
→ raku : 少 因為用合法管道也能來台灣再逃逸 05/21 13:18
→ raku : 這些都不構成軍事上的威脅 05/2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