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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CSIS這個兵推有點…無厘頭……XD 封鎖最後會導致熱戰這點,這還要兵推嗎? 而正是因為封鎖會導致熱戰,所以中國才會 主打「隔離」之類灰色作戰的概念,不是嗎? 事實上,真正需要研究的只有兩種情況: 1. 戰前隔離:中國用大量海警船等對臺灣進 行隔離作戰時,我方的應對手段; 2. 「打封登」作戰下的封鎖戰。 先說戰前隔離。 戰前隔離很可能會時間長達一年以上,目的 會是削弱臺灣內部的對抗意志,或掩護統派政 黨贏得選舉勝利。方法可能包括演習干擾臺灣 海空運、強制海上臨檢、強制經中國轉運等, 並配合其他手段。 碰到這種情況,臺灣必須想辦法護航,而且因 為別的國家不會想參與的關係,臺灣得自己想 辦法。另外,臺灣也可以反過來強制臨檢臺灣 周圍海域經過的中國商船。不管哪種情況,臺 灣都需要一支夠強大的海巡船隊來執行任務。 而問題會在於:到底要怎麼樣設計和運用這個 船隊才最有效(像是護航的範圍、要不要組船 隊等等都要考慮)。 「打封登」下的封鎖戰則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為什麼會「打封登」呢?因為登陸臺灣太難,不 如圍臺打援、逼臺灣投降來得容易。而也正是 因為先「打」成功了,所以才有辦法「封」。所以 ,對於臺灣而言,問題其實是兩個: 1. 如何能讓中國的「打」失敗 2. 如果中國的「打」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要 怎麼對抗封鎖 前一個問題在版上已經討論很多,就不再贅述 。後一個問題呢?這個問題又可以分成很多的 課題,但基本上: 1. 能源供應是問題,但根本就無法用核電廠解 決:不管中國的「打」有沒有成功,核電廠的 輸電系統(變電所、高壓輸電線等等)的生存性 都太低,無助解決問題; 2. 各種物資只能靠戰前儲存和自產。因為基本 上中國只有「打」成功後才能封鎖,而這也表示 臺灣不太可能被封鎖後還有護航兵力(因為都被 打光了)。與其考慮護航,不如考慮如何讓中國 「打」失敗; 3. CSIS報告裡直接排除不討論臺灣實施逆封鎖 的可能(臺灣反過來封鎖中國),但是臺灣的地 理條件讓對中國逆封鎖變得很容易,實際上這很可能才是贏得反封鎖戰的最重要關鍵。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40.10.10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54111027.A.310.html
mhwsadb45 : 你說隔離就不是封鎖 跟特別軍事行動不是戰爭一樣 08/02 16:14
saviora : 封鎖跟隔離哪裡不一樣? 08/02 16:39
snd : 最近的新招 大帝:我不是入侵 我是拿回自己的領土 08/02 16:41
ryannieh : 你們要不要先去看CSIS的報告?裡面有解釋。Quaranti 08/02 17:04
ryannieh : ne和Blockade的差別不是我發明 08/02 17:04
ripple0129 : 隔離不讓進,封鎖不讓出的概念吧 08/03 00:22
deathtrowa : 我看成打拜登,想說拜登怎麼了為什麼要打他 08/03 01:45
ppt123 : 多數板友有點懶,勞煩ryannieh網友補述一下blockade 08/03 04:41
ppt123 : 與quarantine的定義 08/03 04:41
ryannieh : 在軍事領域上,隔離 (Quarantine) 和 封鎖 (Blockad 08/03 06:58
ryannieh : e) 的核心差異在於它們的法律性質和行動主體。 08/03 06:58
ryannieh : * 封鎖 (Blockade) 是明確的戰爭行為。根據國際法 08/03 06:58
ryannieh : ,當一國對另一國實施軍事封鎖時,就等同於宣戰。執 08/03 06:58
ryannieh : 行者通常是海軍等正規軍事力量,目的是以武力徹底切 08/03 06:58
ryannieh : 斷敵國的對外交通和補給,從而癱瘓其戰鬥意志和經濟 08/03 06:58
ryannieh : 。 08/03 06:58
ryannieh : * 隔離 (Quarantine) 則是一種非戰爭的執法行動, 08/03 06:58
ryannieh : 屬於國際衝突中的「灰色地帶」策略。執行者通常是海 08/03 06:58
ryannieh : 警等執法單位,而非軍隊。其目的通常是針對特定物品 08/03 06:58
ryannieh : (例如武器)進行檢查或管制,而非全面禁止所有交通 08/03 06:58
ryannieh : 。這種做法能達到類似封鎖的效果,同時避免被視為宣 08/03 06:58
ryannieh : 戰,給予實施國更大的外交彈性,也讓其他國家難以找 08/03 06:58
ryannieh : 到法律依據介入。 08/03 06:58
ryannieh : 最著名的例子是1962年的古巴飛彈危機,當時美國選擇 08/03 06:58
ryannieh : 用「隔離」而非「封鎖」,避免了與蘇聯直接進入全面 08/03 06:58
ryannieh : 戰爭。 08/03 06:58
ppt123 : 感謝。看起來,兩者的「動作的封阻效果」差不多,而 08/03 08:19
ppt123 : 是法律意義上的不同。如同戰爭在國際法是一概念,而 08/03 08:20
ppt123 : 武力行動(若要與戰爭區隔)是另一概念,不一定相等 08/03 08:21
ppt123 : 現在可探討的是如果中國把驅逐艦撥交給海警當執法艦 08/03 08:23
ppt123 : 來「玩國際法」,名義上執行隔離但實際上執行封鎖。 08/03 08:23
luke4836 : 戰前隔離一年以上的數據哪來的? 08/03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