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ruptly : 年度公演交報告不要這麼計較。 08/11 17:25
推 MartianIT : 後醫? 不然醫官一定是鳥科呀 08/11 17:31
→ jobli : 四個月哪來醫官 08/11 17:35
推 MartianIT : 喔我忘了這個 08/11 17:48
推 design0606 : 這也是沒辦法 現行法規 動員就是依據退伍專長 無法 08/11 18:34
→ design0606 : 結合退伍後的職業專長 08/11 18:35
推 geesegeese : 傳說中的醫官 08/11 18:54
→ jobli : @design0606 有系統,沒人作 08/11 19:21
→ jobli : 基本上後備呼吸都浪費國家預算 08/11 19:23
推 afv : 我是覺得醫院專科醫師,從一開始就不該被動員去野 08/11 19:25
→ afv : 戰部隊,不管是後備旅還是打擊旅的醫療單位 08/11 19:25
→ jobli : 醫師不是儘後召集與逐次召集人員 08/11 19:27
→ ppt123 : 請教:儘後/逐次召集人員類別,可用行政內規律定嗎 08/11 20:28
→ jobli : 第 29 條 08/11 20:31
→ jobli : 依兵役法第四十條規定得列入逐次召集之後備軍人及 08/11 20:31
→ jobli : 補充兵,以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為限: 08/11 20:31
→ jobli :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簡任十一職等及比照簡任十一職 08/11 20:31
→ jobli : 等以上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二、在會期中之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 08/11 20:31
→ jobli : 三、各級法院之法官、檢察署之檢察官。 08/11 20:31
→ jobli : 四、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小學以上學校校長、院長、 08/11 20:31
→ jobli : 系主任或有關國防科學之專任教授。 08/11 20:31
→ jobli : 五、直接辦理兵役工作之役政或警察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六、國防部所屬之聘僱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七、正在辦理救災或救護傷患中之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八、由政府選派因公出國之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九、擔任戰地重要工作之人員。 08/11 20:31
→ jobli : 前項人員應召後,以擔任軍中能適合其原有智能之任 08/11 20:31
→ jobli : 務為原則。 08/11 20:31
→ jobli : 依兵役法第40條「戰時或非常事變時,實施動員召集 08/11 20:32
→ jobli : 或臨時召集之際,國家為支持戰爭保留前後方所不可 08/11 20:32
→ jobli : 缺少之人員,於作戰無妨礙時,對此項人員,得逐次 08/11 20:32
→ jobli : 列入召集;於應需員額無妨礙時,得儘後召集之」。 08/11 20:32
→ jobli : (二)申請範圍:依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儘後召集共有 08/11 20:32
→ jobli : 下列4款: 08/11 20:32
→ jobli : 維持治安之必要人員。 08/11 20:32
→ jobli : 正在專科以上學校就讀之學生。 08/11 20:32
→ jobli : 推行國家總動員所必需之人員。 08/11 20:32
→ jobli : 兄弟姊妹中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 08/11 20:32
→ jobli : 醫師對國家來說不什麼重要的人 08/11 20:32
→ jobli : 垃圾而已 08/11 20:32
→ ppt123 : 兵役法施行法上次修法是109-5-13。該修第29、30才對 08/11 20:43
推 Brioni : 掌握專長?太強人所難 08/12 00:31
→ Brioni : 做過清銷就知道很多東西人員退伍前填完就再也沒人去 08/12 00:34
→ Brioni : 翻過 08/12 00:34
→ Brioni : 專門職軍外的各種資料人員都不會有人去更新 08/12 00:35
→ ppt123 : 應該建立一個線上系統(類似以自然人憑證才能登入) 08/12 03:17
→ ppt123 : 由符合條件的後備人員來自行登入填寫並附上相關證明 08/12 03:18
→ ppt123 : (誘因就是儘後/逐次召集)不然承辦人哪曉得後備在 08/12 03:19
→ ppt123 : 退伍後增加了什麼符合(可修法新增)規定的專長? 08/12 03:20
→ jobli : 幹部笑稱,此次的召員之中,除了有醫生外,還有護 08/12 06:27
→ jobli : 理師、復健師等各類醫療專長,全數編入戰支營所屬 08/12 06:27
→ jobli : 的醫護組,反而是醫療最專業的編組。 08/12 06:27
→ aloness : 人員專長編制,其實是後備該做的業務,有落實教召 08/12 09:17
→ aloness : ,最差第二次也該更新人員資訊完成,每次教召就跟 08/12 09:17
→ aloness : 該員所得稅的薪資發給單位更新核對,這都是現成的 08/12 09:17
→ aloness : 資料庫做連結而已 08/12 09:17
→ aloness : 兵役法的優先順序還大於個資法哩 08/12 09:20
→ jobli : @aloness 系統早有了 08/12 09:22
→ aloness : 就沒落實呀,反而是靠公所的兵役課在查戶籍時更新 08/12 09:35
→ jobli : 前面審計部有檢討,根本沒人填 08/12 09:38
→ aloness : 其實也不需要人人自己填啊,受薪階級哪個單位付錢 08/12 09:42
→ aloness : 在所得資料一目了然,再去跟應稅單位要求核對就好 08/12 09:42
→ aloness : …兵役法的行政優勢很大尾的 08/12 09:42
→ jobli : 不是自己填,是縣市政府跟後備要弄,只是沒人要弄 08/12 09:43
→ jobli : ,前部長的政策,這個部長幹嘛作 08/12 09:43
→ aloness : 要這樣說就沒救了 www 08/12 09:44
推 Brioni : 稅務機關這方面更嚴,不可能讓你進去撈資料 08/12 09:49
→ Brioni : 連學術單位要去拿資料研究都要線全面去識別化、區間 08/12 09:50
→ Brioni : 化才能給出去 08/12 09:50
→ aloness : 其實可以哦,役員要核對兵籍,家裡中低收入戶去發 08/12 10:10
→ aloness : 補助,你覺得他們資料哪來? 08/12 10:10
→ jobli : 召員不會對資料 08/12 10:11
→ aloness : 單純聊中低收入,召員是採取申請制,不像役員是直 08/12 10:20
→ aloness : 接辦,但要核對也是要調資料,就像你前面提到的免 08/12 10:20
→ aloness : 召條件,跟家境收入有關的,那也要調資料來核對 08/1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