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annieh (Ryan是這麼幹的是根本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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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翁曉玲促「軍人投共」減刑易科罰金
時間Sun Sep 6 23:54:43 2026
原文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64701
原文摘要:
國安修法卡關逾8個月
翁曉玲促「軍人投共」減刑易科罰金
因應中國軍事威脅及紅色滲透,行政院院會去
年12月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等5部國安相關修法草案,不過法案送立院審
議後,至今已逾8個月,仍未有法案完成三讀
。立法院日前審查「陸海空軍刑法」時,針對軍
人向中共表態效忠,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翁曉更認為修法判7年太重,主張
量刑應改為5年以下,這樣才有易科罰金機會。
行政院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
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三讀通過。
在「國家安全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參與組織
的不法態樣,並新增對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
罰。未來若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
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中華民
國發動戰爭,或以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
權,將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軍公教及退役將領等人涉犯國安罪行,草
案也大幅調整退休俸處理機制。現行制度須等
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後,才能剝奪相關人員請領
退休俸的權利;修法後,只要遭判處有期徒刑
,無須等到判決定讞,一審判決有罪即可先將
月退俸減半。此外,現役軍人或公務員若故意
犯國安法,加重刑期至二分之一。
「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同樣提高對
現役軍人的國安要求。草案明定,現役軍人若
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向敵人表達效忠,將處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不盡應盡之責
而降敵者,刑度則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並新增預備犯與陰謀犯的處罰規
定。
退役軍人相關權益方面,退輔條例修正草案增
訂,退除役官兵具有服役條例或其他法律(如
兩岸條例)所定「停止」領受全部或部分退伍給
與權利之事由者,於其停止領受期間,應「同
步停止」輔導條例規定的權益。
公務員赴中管制方面,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增訂
,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前往中國,須事
先取得所屬機關許可;立法委員,以及因業務
而知悉、持有或保管國家機密的人員赴中,則
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另外,民選公職人員
赴中若接觸中共黨政軍相關資訊,也將被要求
公開揭露。
針對校級退役軍官配合中共統戰、現行法規管
制不足的問題,此次兩岸條例修法也擴大曾任
特定職務人員的管制範圍。未來相關人員不得
出席中共黨政軍慶典、活動,若有妨害國家尊
嚴的行為,也將受到規範;同時新增不得出席
中共黨政軍所舉辦、具有「倡議消滅或矮化我
國家主權」性質的活動。
據了解,「國家安全法」今年4月進入立法院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及無黨籍立
委高金素梅強力反對,質疑行政單位擴權,相
關鼓吹戰爭的行政裁罰等條文均無共識,保留
黨團協商,擇日再審尚未討論的條文。
「陸海空軍刑法」部分,今年8月在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由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
第24條修正條文,以言語、圖畫、科技方法
對敵人表忠、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認為刑度太高,最後修正草案初審保留送朝
野協商。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條例」及兩岸條例「管制立委赴中」的
相關修法草案,均尚未在外交國防、內政委員
會完成審查,持續在立法院卡關。
心得感想:
本版言論收緊的關係,這裡就不評論藍白立委
是否實質叛國的問題了,就請各位看官自由心
證。這裡只討論翁提過的一個論點:和國外法
律相比,這樣判太重(「美國只判3年以下」),
但實際上在美國軍事法典中,涉及對敵忠誠與
叛逆的行為規範極為嚴苛。例如:
** Article 103b(資敵與協助敵人 Aids the
enemy):** 包含向敵人傳達訊息或給予支持
,最高可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 Article 94(叛亂或暴動 Mutiny or
Sedition):** 意圖推翻或反抗合法軍事當局,
最高同樣可處死刑。
** Article 134(損害軍紀與聲譽罪):** 若單
純涉嫌發表不忠言論(Disloyal statements),
在 UCMJ 裁量指南中法定上限雖可能為3年,
但這屬於「無特別敵對情事下的最輕微違反軍
紀行為」。
所以按照美國標準,宣誓效忠中國根本不可能
適用134條(因為很明顯地兩岸處在敵對狀態)
,反而更有可能因為是基於協助入侵等目的而
進行的關係,被判最高死刑在內的重刑。臺灣
的刑罰還算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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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oward61313 : 本文心得感想提到的本板言論收緊是指哪件事呀 09/07 00:04
推 nanozako : 呃 讓軍人對外國效忠能易科罰金不就變現金交易 09/07 00:15
→ nanozako : 只要敵國付的錢比罰金多,變節表忠不就穩賺不賠 =.= 09/07 00:15
→ Mystiera : 中國黨就是想要煮青蛙逐步過渡到PLA不是外國侵略軍 09/07 00:24
→ Mystiera : 投共從叛國變瀆職變缺失再變瑕疵 09/07 00:25
→ Mystiera : 翁上人一個不分區只是保險套的角色 09/07 00:26
推 ryanworld : 提鞭刑出來的黨,怎麼會突然覺得有刑罰太重的問題 09/07 00:27
推 gool888 : 軍公教通共應該鞭刑 09/07 00:33
→ pain0 : 不如改無罪+投共獎金好了 09/07 00:37
推 Sinreigensou: 看一下美國的不忠言論罪是三年以下 09/07 01:26
→ tomhawkreal : 美國有藐視國會罪喔 一定要這樣類比嗎 09/07 02:11
→ pooznn : §2387影響軍隊忠誠、鼓動抗命 不忠 譁變 最高20年 09/07 02:13
推 aegis43210 : 國安相關的改鞭刑可接受 09/07 02:22
噓 peterlee97 : 抱歉 純噓鬆綁投共是三小 投共的一律槍斃 09/07 02:36
推 fragmentwing: 被源頭打擊大成功 09/07 04:29
推 greywagtail : 有翁之後覺得陳玉珍沒什麼…… 09/07 05:51
推 whitertiger : 看這個黨的名字叫啥,就知道為啥這麼做了 09/07 06:06
推 Rainknight : 供三小?…這樣都不用死刑 09/07 06:32
推 geesegeese : 就看來現役叛國比酒駕判輕的時代不遠了 09/07 07:06
→ geesegeese : 然後再來叫司法不公XD 09/07 07:06
推 CHYYP : 應該要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09/07 07:08
→ F04E : 為什麼推出這種立委的政黨還有人支持? 09/07 07:13
推 killerlee : 看到這個新聞我都有點繃不住了,投敵還能減刑,還 09/07 07:24
→ killerlee : 可以易科罰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因 09/07 07:24
→ killerlee : 為太好笑所以要哈很多次。 09/07 07:24
推 killerlee : 某黨至少現在也演一下好吧,等你們拿到政權再開城 09/07 07:29
→ killerlee : 門迎接共軍嘛,這點耐心都沒有?傅作義起碼開城門 09/07 07:29
→ killerlee : 前還反共呢。 09/07 07:29
推 mikamitomoya: 所以支持他們就是投共 別說我們抹紅自己紅成那樣 09/07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