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vu (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陰謀)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新聞] 洪案被告沈威志 今年7月退伍
時間Fri Jan 17 02:10:30 2014
※ 引述《diefishfish ((*〞︶〝*) )》之銘言:
: 為什麼只有沈威志 被強制退伍?
因為前542旅長沈威志少將已確定調陸軍司令部委員
在各軍司令部裡會有一些戰技委員, 都是少將或中將階層
他們通常都是因為軍種裡沒有合適的職缺可以安排,暫時調到司令部擔任戰技委員,基本上
沒什麼事情可做, 一般在一年後即退伍.
是條例<法律>位階所定!!依條例,調任委員一年後,若未再派職就須退伍。
: 「沈不會草率關洪禁閉而放棄大好前程。」
要不是沈草率(?)簽核,又怎麼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
#1H-I8rwE (Militarylife)
這裡...關於旅長....其實有一個目前軍檢還捏著沒報的東西
可是軍檢似乎想壓掉...唉...
簡單說,
洪的禁閉公文會一天搞定,除了范陳想搞洪以外,
旅長也推了一把
一天跑完文的原因,除了范陳外,
另一個理由在旅長身上
旅長並沒有看洪不爽
正確來講,旅長是洪被抓照相手機時的高勤官
也就是說,洪在門口被抓到帶照相手機時,當時坐鎮指揮542的是旅長
因此他第一時間就得知洪被抓手機
而旅長的姪子前幾天才因為帶照相手機,進禁閉室關了21天
#1I8BE5Wy (Militarylife)
另外 這次的事件 我相信文件的確是後補 且為
上級交辦緊急文件
但我當時在當幕僚的時候 簽呈沒先呈閱給高勤就偷跑
是會被這位何江忠副旅長幹爆的 (何副:出事了你扛嗎?)
其實大家不明瞭的應該是為何要這麼做
(為何關禁閉要以如此緊急的方式來跑)
甚至不惜文件後補 也要先把人送進去再說
其實 若這份文件已經是在需要後補的程序的話
那這份公文對高勤而言絕對是緊急公文的規格
假若是何江忠要這份公文的話 那他絕對有跟沈威志招呼過
所以當天晚上全科組跑完公文 隔天早上7點交由沈威志簽核其實是很合邏輯的事
#1I8Be6ql (Militarylife)
推 danielar:沒錯 只要是長官交辦事項 簽核的速度絕對快 但這個案子要 08/30 23:36
→ danielar:的
絕對是動機跟相關文件的正確及有效性 08/30 23:36
→ danielar:要質疑的 08/30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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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etallicat:役男單方面說辭 找家教要帶智慧型手機?你信?
你覺得什麼情況才會想讓上級照程序來?如果真的不關心你 那還關什麼禁閉 根本不鳥你
會願意花時間弄這些程序 是想要幫助你 讓你變更好 不要說當完兵出去 還是一樣散散漫漫
不然跑這些程序 上級花自己休息時間 薪水有加一萬塊嗎?屬於該戒護員個人疏失 而軍方做
法覺對沒問題 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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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02.189
推 diefishfish:所以只要判刑確定 就沒有終身俸嗎? 01/17 07:35
不太可能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不發退除給與:
一、
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
因判處死刑、無期徒
刑確定者。
二、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者。但因過失或連帶處分而撤職者,不在此限。
白話點就是
1.被法官判決內亂外患以及貪污罪且沒有緩刑者
2.因其他罪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者
3.直接受到逞罰法撤職處分者
→ koor:沈:我待退軍官欸 小小下士人生想跟我的相提並論? 01/17 08:28
推 Landius:宋世傑:"老婆妳看,官吶~ 這群人是官耶~" 01/17 10:18
推 koor:官字兩個口,下士違規要受罰,官違規就叫貫徹軍紀 01/17 11:30
※ 編輯: ugvu 來自: 125.224.245.159 (01/1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