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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本來就是基於人民而存在的, 那些認為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 所以不管遭受什麼對待都只能承受的人, 我只能說是奴性太重了。 徵兵所造成對人民的權利限制太多了, 自由權 工作權 財產權(時薪8塊半)...等等, 姑且不論因為現實面軍隊內部惡劣的環境造成的其他權利侵害, (人性尊嚴 隱私權 甚至身體權 生命權...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要限制這樣的權利, 必然要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吧? 然而事實上有嗎? 比例原則第一個子原則, 所採取之手段必須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徵兵制的目的為何? 當然是在於維持基本程度的軍力以捍衛國家政權, 從這部分來看, 徵兵確實可以維持軍力(至少人數可以)在一定的水準。 那接下來看二個子原則, 有多種手段可以達到目的時, 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為之。 這個部分可以通過檢驗嗎? 我們先"假設"現在在推動的募兵制是可行的好了(事實上就...科科...), 那就沒有徵兵制的必要, 國家徵兵就是違憲的行為, 那...如果募兵制不可行(不足以維持基本程度的軍力)呢? 這時候可以考慮採行徵兵制度, 那對於被徵集者給予的待遇呢? 我們有以下選擇: 1.時薪8塊半 2.比照志願役辦理 1.很明顯地違反比例原則, 侵害了人民的財產權, 因為採取2.一樣可以達到徵兵制所追求的目的。 國家為了維持基本軍力可以採行徵兵制, 剝奪人民一定期間內的自由及選擇工作的權利, 但不代表國家可以把人民當奴隸, 就只給他血汗22k的一半再一半多一點的薪資, 嗯...你說國家沒有那麼多預算? 前面不是正有一篇文章就在討論女性不用服義務役的合理性嗎? 很簡單啊, 因故不用服役的人民(不管是身體 家庭 性別等各種因素), 就要支付國防特別稅捐, 國家的國防全民有責, 憑什麼叫部分衰小的人去當時薪8塊半的奴隸特別犧牲? 採取2.才是正確的做法。 但是現狀就是許多人自認為當兵就是你衰小欠國家的, 而沒有去思考國家這樣的制度設計背後的合理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58.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01631378.A.7CF.html
yamap5566:說的不錯 推 06/01 22:05
sexintheair:推 06/01 22:13
sh211114:好文推 但在台灣只能當做不可能實現的理想 06/01 22:32
mcshang:推 06/01 22:32
lingray:自認欠國家的不等於沒思考過這件事 06/01 22:52
lukiya9477:算了啦 認命當完 以後再來這邊幹國軍 06/01 22:57
george31708:哇塞 趕快去釋憲 06/01 23:03
aiso15:法律沒有隨著時代進步 06/01 23:12
chinagogoya:有理 06/01 23:24
distress:好文 我想的也是這樣 一堆不願意動腦的人讓人看了就有氣 06/01 23:29
satan04:推 06/02 00:04
eriel:好文!推! 06/02 04:20
alphaii:請問陸一特應該有進行法律上的救濟吧? 後來結果如何? 06/02 11:41
yamap5566:我當年當時剛好遇到吵陸一特 只見星期四的洗腦節目找一 06/02 20:12
yamap5566:些陸一特的辦桌吃飯 然後說陸一特是榮譽什麼的 只想河蟹 06/02 20:13
deathsheep:推 ,從陸一特事件看得出 ,政府根本不想轉型正義 。 06/02 21:50
Misher:等你當上大法官! 06/04 13:16
NO1NO2NO3:台灣人奴性重,視奴役為理所當然 06/04 18:11
superbabyer:推理性分析 06/05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