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憲法本文有沒有違憲的可能?如果沒有,前文推論一點價值都沒有。 二、假如、假如,如果,憲法本文真的有違憲的可能而有審查的必要, 我想,在防衛性民主&國家安全的前提之下, 審查密度可能會放得很寬鬆,縱使談最小侵害,也不能不去顧慮到相同有效性的問題 三、時薪等福利,這些都不是憲法本文的問題,所以當然可能違憲 不過這種財政問題,審查密度應該也會很寬鬆,不是不可能違憲,只是不容易吧我猜 四、我覺得可以探討的,或許是在現行有一堆替代役制度之下, 女性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卻不用當兵,有沒有違反平等原則的問題。 -- /∕ ╲ ◥◥ \˙ ˙ / yanwin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56.15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01638472.A.749.html ※ 編輯: braveryhyde (49.159.56.159), 06/02/2014 00:02:04
shter:這系列最怪的是反對全募兵制又罵義務役比志願役低薪的矛盾 06/02 00:03
shadow0828:憲法20 06/02 00:04
shter:目前看來政府方向就是全募兵,就不會再有義務役薪資問題了 06/02 00:07
shter:終結掉義務役的存在也是一種問題的解決方法 06/02 00:07
paul324:贊成徵兵制,但要求義務役待遇比照志願役,有矛盾? 06/02 00:16
shter:我覺得不是矛盾,但我不認為政府無權設計差別待遇就是了 06/02 00:30
shter:政府為達成政策目的,往往會有類似租稅優惠或特別減免等政策 06/02 00:31
shter:從義務役與志願役的薪資差異而言,等於是反過來玩優惠政策 06/02 00:32
shadow0828:這是社會層面問題,短時間要有解幾乎=0 06/02 00:32
shter:願意一次服役四年,給予俸祿三萬的優惠,正常一年則數千至一萬 06/02 00:33
shter:就像給生小孩補助津貼啥一樣,用優惠政策吸引國民參與 06/02 00:34
GN2000:只要義務役志願役都存在的一天,絕對不可能有薪資公平這種事 06/02 00:35
shadow0828:不過有個觀點,"義務"幾乎等同剝奪大部分權利 06/02 00:35
shter:如果認為這種不平等是違憲,其實換個名目大概就合法了 06/02 00:35
shter:志願役跟義務役本俸都給數千至一萬,志願役再另外找名目加給 06/02 00:36
GN2000:這又會回到根本的問題,當兵到底是不是義務? 06/02 00:37
GN2000:以現行法規和狀況來看絕對是,所以薪資公平根本無解y 06/02 00:38
coolcjy:怎麼會無解?難道你阿公你阿爸你或是你小孩當兵的時候,月 06/02 01:36
coolcjy:薪都一樣的嗎?這很明顯就是不可能阿!還不都是有持續加薪 06/02 01:37
coolcjy:薪資公平跟同工同酬本來就是應該的~待遇差這麼多不能改進? 06/02 01:38
GN2000:你阿公你阿爸你或你小孩當兵的時候,義務役和志願役領的薪水 06/02 07:51
GN2000:是一樣哦?我在講義務役和志願役的差別哪裡說不能改進? 06/02 07:53
GN2000:兩種役別的工作和責任不同,怎可能同工同酬?? 06/02 07:55
defenders:應該像以色列改全徵兵制,全中華民國國民(男女)均有當兵 06/02 10:12
defenders:之義務,就不會再想同工不同酬了,因為軍中有更多女兵了 06/02 10:12
defenders:^^ 06/02 10:12
coolcjy:果然某G只會跳針而且閱讀明顯有障礙,麻煩先把別人寫的看 06/02 11:46
coolcjy:懂再來回答,這樣會很困難嗎? 06/02 11:47
coolcjy:當然不可能實質上同工同酬,軍中亂象誰不知道了?除非你是 06/02 11:48
coolcjy:既得利益者,會如此護航那就只能悲哀了 06/02 11:48
GN2000:麻煩你先搞懂我們在討論什麼再來護航,別亂入謝謝 06/02 12:23
coolcjy:沒什麼料的人別人怎麼可能會搞不懂在討論什麼,問題是你 06/02 12:29
coolcjy:只敢用鬼島呆丸資方的那套理論在牽拖,壓榨不能改變嗎? 06/02 12:30
coolcjy:無論是義務役還是志願役,薪水都是一直在調升的!那又怎麼 06/02 12:30
coolcjy:會是無解? 這跟那些高層或是大老板的論點又有什麼不同? 06/02 12:31
coolcjy:自己爽爽拿就可以,要別人增加薪水就不可以 06/02 12:31
coolcjy:既然有規定最低基本薪資,為什麼不能遵守?還是說只要使出 06/02 12:33
coolcjy:萬用包"義務"就可以隨資方任意壓榨?那這樣以後呆丸的資方 06/02 12:33
coolcjy:都給勞工掛個"義務"兩個名義,薪水就可以隨便給囉還是乾脆 06/02 12:34
coolcjy:一點一毛不給,反正是"義務"嘛~做多少事拿多少錢原來這麼 06/02 12:34
coolcjy:困難?真是軍中有義務制,職場有責任制阿 06/02 12:35
GN2000:我從頭到尾沒反對改變啊!!但改變要從哪個層次改起啟是小事? 06/02 12:36
GN2000:誰不想加薪??但從憲法到國家社會現況根本沒個改變的頭緒 06/02 12:38
GN2000:要改就要從修憲開始,啟是隨便下個行政命令就加薪的 06/02 12:38
GN2000:真正的問題就卡在憲法中"義務"那兩個字,那是問題的源頭啊 06/02 12:39
GN2000:而且要用法規明確定義同工同酬很困難啊! 06/02 12:45
GN2000:哪天替代役幹訓班長也要求比照志願役幹訓班長,行嗎?? 06/02 12:46
braveryhyde:憲法的義務只是說明人民要去當兵,給多少錢、當多久 06/02 13:57
braveryhyde:這些都是立法者的考量,為什麼要修憲?修法就解決了 06/02 13:57
paul324:不需要修憲,釋憲配合修法就可以解決了好嗎? 06/02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