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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軍方包庇?》男女士官獨處沒事?舉發人論罪 2016-01-0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女士官違紀沒事,舉發人卻論罪?讀者向本報投訴,陸軍十 軍團王姓下士,舉發同單位的黃姓女士官與副排長張姓士官長在營區庫房內性交的醜聞, 不料,軍方沒有懲處違紀者,卻將王姓下士送辦,質疑軍方包庇縱容,十軍團指出,2人 只獨處沒有性交,王姓下士以此威脅長官退伍,才會被送辦,至於違規的男女士官,雖事 發太久無法懲處,但也給予寫報告的處分。 十軍團︰事發逾1年無法懲處 此案源於陸軍十軍團王姓下士聽聞同單位黃姓女士官於2010年10月戰備時,與張姓士官長 在營區4樓庫房內性交的醜聞,他認為抓到長官把柄,用手機傳送「在經理庫房做愛很爽 嗎?」等簡訊,威脅張男3個月內申請退伍,台中地院認為他聽聞謠言,沒查證就威脅長 官,於去年12月依軍法對長官施以恐嚇罪,判處徒刑1年2月,宣告緩刑2年,需參加5場法 治教育。 讀者向本報投訴說,王姓下士是舉發人,卻被送辦論罪,案發時未婚的黃姓女士官,與已 婚的張姓士官長,縱使不是在庫房內性交,也在平時深鎖的庫房內獨處,違反「陸軍兩性 營規暨女性官士兵生活管理規定」,2人不僅沒受到處分,還一路平步青雲,舉發的王男 卻被判刑,軍方涉嫌包庇縱容。 下士威脅長官退伍 緩刑2年 據指出,黃姓女士官自稱當時失戀,被張姓士官長帶到4樓庫房內傾訴心情,並無性交等 逾越分寸行為,十軍團的公共事務組吳少校說,王姓下士如果依循正常管道舉發,縱使內 容錯誤,也不會觸法,但他卻用簡訊威脅長官申請退伍,移送法辦主因不是他舉發違紀, 而是他威脅長官。 吳少校強調,調查顯示2人確實獨處,黃女傾訴失戀情緒,但沒有性交,去年5月軍方開會 ,原本研擬黃姓女士官與張姓士官長各處申誡1次與2次,卻因事隔逾1年,超過懲處期限 ,只能叫2人寫報告,至於軍方為何事隔4年半才議處,十軍團並不清楚。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469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75.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52132772.A.23F.html
Clarkliu: 把聽來的第三手消息拿來當把柄會不會有點不智 01/07 10:51
Freeven: 那晚才x她,怎麼這麼快就有了 01/07 12:33
Daniel66: 說真的 這種私事也要拿來作文章當把柄 真的很沒格調 01/07 13:25
Daniel66: 就算人家真的做了什麼又如何呢? 01/07 13:26
schrei: 很蠢...沒證據舉證捅人還留下簡訊讓對方捅你 傻傻的 01/07 13:35
schrei: 八成當初一對質的時候手腳都被看破 士官長捅士官簡直容易 01/07 13:37
schrei: 這種放出來社會上也是被主管弄走的咖 01/07 13:37
henrycc: 這標題超爛 01/07 14:01
yeng1217: 這記者… 01/07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