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aaaa66666 (五A五六)》之銘言: : → ghghfftjack: 前二項搜索,由檢察官為之者,應於實施後三日內陳報 03/06 18:04 : → ghghfftjack: 該管法院;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為之 03/06 18:05 : → ghghfftjack: 者,應於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 03/06 18:05 : → ghghfftjack: 。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 03/06 18:05 : 噓 gh34163: 檢察官呢? 03/06 18:05 : → ghghfftjack: 所以不一定要檢察官 但是要報告上去 內容不準會被撤 03/06 18:06 : → ghghfftjack: 銷 03/06 18:06 : → ghghfftjack: http://goo.gl/GGJu3g 03/06 18:07 : 推 OppOops: 依法行政,刑訴有說司法警察/警察可以不經由檢察官指揮, 03/06 18:13 : → OppOops: 逕行搜索嗎? 還是要有檢察官的同意才能執行 03/06 18:13 : → ghghfftjack: 上面貼給你看啦.. 03/06 18:14 : → OppOops: 即使符合左列情形之一, 並不代表就能搜索.. 03/06 18:15 : → ghghfftjack: 不懂 法條不就告訴你 符合左列可以搜索嗎? 03/06 18:18 : → ghghfftjack: 還是你想討論法條有無瑕疵呢 03/06 18:18 : 都不是,明顯ghghfftjack完全不懂刑訴法還裝懂 : 第一個,你貼的是有刑訴131條無令狀搜索的條文 : 這條是在講條文內的情狀可以不用依128條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 : 換句話說這條完全是在講搜索到底有無搜索票會不會合法 : 第二個,OppOops講的是刑訴128條之2,搜索實施主體原則上由司法官來做 : 另外能依該條第一項後段由司法官"指揮"其他人來輔助 : 這是在討論搜索到底是由誰發動的問題 : 第三個,憲兵搜索案最大的問是就是憲兵不管怎樣刑訴法的地位完全不是搜索主體 : 按刑訴128條之2只有輔助搜索權限,根本不是搜索主體哪來權限執行搜索 : 根本沒有討論無令狀搜索的意義 : 而ghghfftjack就丟一句不用令狀搜索的特別規定跟別人討論搜索主體有無的問題 : 還堅持合法,呵呵 : 你以為會讀中文就會法律了? 我不敢說我懂法律啦 但我看不懂你這篇要表達的意思 麻煩解釋一下 1. 我貼的是無令狀搜索的條文 但裡面提到的是 檢察官 司法警察官 或司法警察 可以進行無搜索票是否合法 照131-1的規定來看是合法 2.搜索要由誰來做 128-2說明 搜索,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 警察執行。 而憲兵的身分是司法警察 由憲兵執行搜索有什麼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57260667.A.AA6.html
aaaaa66666: 執行=有人下令才能執行 問題有沒有人下令?很難懂嗎 03/06 18:38
aaaaa66666: 照131-1咧 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司法官下令 那做的不能叫 03/06 18:39
aaaaa66666: 搜索 哪有討論131-1的必要 邏輯有問題? 03/06 18:39
winchin: 人家的流程是要:下令...>執行 這是整套的。你偏只拿執行 03/06 18:40
winchin: 出來講?? 03/06 18:40
ghghfftjack: 那要看憲兵下令的上級是誰了 03/06 18:40
aaaaa66666: 憲兵上級=司法官????????????? 03/06 18:41
ghghfftjack: 下令搜索的人是不是檢察官 還是軍方人士都不確定咧 03/06 18:41
ghghfftjack: 所以aaaa很清楚這次下令的人是憲兵人士還是其他具有 03/06 18:41
ghghfftjack: 身分的人嗎? 03/06 18:41
aaaaa66666: 是檢察官下令 那一定有案號 有某地檢署出面 問題現在 03/06 18:41
aaaaa66666: 誰出來? 除了憲指部有其他機關出來說話? 03/06 18:42
條文並未明確說明下令執行者需要具備司法官身分
dsasdfg: 痔怨疫智障來亂的? 03/06 18:42
※ 編輯: ghghfftjack (61.231.162.51), 03/06/2016 18:57:34
aaaaa66666: 清楚還有會出來砲?就他媽憲指部沒說誰下令還有人護航 03/06 18:43
aaaaa66666: 不用下令只用自發執行啊 03/06 18:43
winchin: 大家息怒阿 不用這麼認真 03/06 18:44
duck6934: 我很好奇,憲兵搜查民宅難道不需警察陪同嗎? 03/06 18:51
Gyannor: 憲兵上級司法官??? 03/06 18:51
Gyannor: 辛苦你了還要來消毒 03/06 18:52
aaaaa66666: 我開始同情國軍的智商了 03/06 18:52
ldeathkiller: 他在為您解釋 03/06 18:58
suckdickman: 滾啦 03/06 19:01
st210113: 如果是檢察官下令 憲指部早就把他推出來擋砲火了 03/06 19:08
aaaaa66666: 搜索,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 這段中文你都讀不 03/06 19:09
aaaaa66666: 懂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你解釋了 03/06 19:09
ghghfftjack: 除這兩人親自實施外 他並沒說 得命令司法警察官 03/06 19:10
ghghfftjack: 只說由檢察事務官..等人執行 03/06 19:11
mainsa: 現在才出來消毒帶風向已經來不及了 都2016了來在搞白色恐 03/06 19:17
mainsa: 怖 有夠誇張 幸好只是被自願 沒有被自殺 謝天謝地 03/06 19:18
lingray: 別鬧了,檢察官是偵查主體,其他都只是行政輔助的性質 03/06 19:35
mstar: 檢察官是大腦,憲兵是手,沒有大腦命令手就不能自己行動 03/06 20:08
EVA96: 我現在都不敢說我憲兵退伍的了 ㄏㄏ 03/06 20:17
rsy: 唉~其實說的很清楚了 03/06 20:22
kingcallme: 原po的法律知識堪慮呀 03/06 20:58
kingcallme: 憲兵政戰最大的龍頭連沒有找檢察官這種話都敢在媒體前 03/06 21:00
kingcallme: 毫不猶豫地講出來… 03/06 21:00
gundamf91: 問題很大,拜託不要亂說 03/06 22:17
thomaspig: 不用司法官下令 那憲兵就可以隨意闖民宅了ㄏ 反正合法 03/06 22:22
winchin: 幫你補個新聞:士檢:憲兵先前未報請指揮 03/06 22:42
winchin: https://goo.gl/lLzweJ 03/06 22:42
augustues: 真同情自願疫的智商 03/06 23:19
wynne556699: 大家都當過兵 都知道裡面的人的智商 情弱崩潰廚ww 03/06 23:36
perfect64732: 真棒 03/06 23:39
linsingpark: 荒謬 03/07 00:14
MikeConley: 傻眼 03/07 00:18
chihlee5566: 這可以簽了吧! 03/07 00:49
alex7912: 你大概就是志願役二兵這個等級而以 03/07 08:43
baronterry: 憲兵應該幼稚園畢業就可以當了吧? 03/07 09:15
hydra7799: 我越來越相信大人以前說的那句話:人真的要讀書 03/07 09:53
petersosps: 想看後續 繼續出來回啊原po 03/07 11:46
feeling1230: 痣院易不要出來秀下限 03/07 12:26
q9154336: ...... 03/07 14:01
ImBBCALL: 其實只能說陳述不完全,沒有錯你們是在噓什麼 03/07 18:16
wynne556699: 錯的可大了,米蟲不ey 03/07 23:29
wynne556699: 原po呢?國防部打臉了喔 03/09 08:25
wynne556699: 褲子還沒穿好嗎 03/09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