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al0326 (傑柯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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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入不敷出A百萬公款 憲兵士官認錯判3年
時間Wed Apr 6 07:27:32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入不敷出A百萬公款 憲兵士官認錯判3年
3.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男子4年前擔任憲兵調查士兼辦連隊行政業務時,涉侵吞中央銀行發行局撥付的勤務
津貼等補助款共122萬餘元,後因新任連長指派他人接辦,查出帳目有異,黃男認錯自首
並繳回80多萬元,高等法院日前維持一審見解,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
罪判黃男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8年前入伍原服憲兵義務役士兵,隔年轉任志願役士兵,並於2010年升任
調查士官。2012年間,黃男服役的連隊戍守中央銀行保險金庫,央行發行局按月撥付勤務
津貼、伙食補助給戍守的連隊,三節還加發犒賞費。
黃男因曾任連隊伙委,懂得作帳,當時被連長指派兼辦連隊行政業務,他察覺發行局撥付
相關津貼後,並沒反向核對勾稽,且連長將私章給他保管以便記帳,黃男利用此漏洞浮報
全連人數製作清冊,向發行局請款後私吞差額33萬7700元,並挪用代全連保管的其餘補助
津貼88萬4500元,共122萬2200元。
但同年7月新任連長到任,3個月後指派專管財務的預財士跟黃男交接,到場監交的指揮部
預財官發現該連的帳目兜不攏,與連隊共同逐筆清查,黃男趕緊向連長認錯並到新北市憲
兵隊自首,坦承家境不好,因貸款買車及吃喝玩樂的開銷很大,才利用職務A錢,黃男並
於偵審期間繳回犯罪所得88萬4500元。
一審認定黃男違反公務員誠實清廉義務,但一時失慮犯案,始終認罪並符合自首條件,有
情堪憫恕之處,依《刑法》第59條酌減刑度,判黃男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並須再繳回
剩餘的33萬餘元不法所得交還央行。黃男上訴求輕判但沒出庭,高院日前維持一審判決,
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04/831471/
5.備註:又是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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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eneFox: 4年前發生現在才被爆料...最近有黑手蓄意搞憲兵!? 04/06 07:33
噓 meredith001: 又是憲兵 又是志願役 04/06 07:52
推 member7023: 總覺得許昌多災多難 高廣祈也是多災多難... 04/06 08:16
→ MOONRAKER: 憲兵隊男最快活 04/06 08:31
→ gred121: 前任連長完蛋了 04/06 08:54
推 shan535: 層出不窮真的怕怕的.... 明天要撥交了 04/06 11:10
噓 attpp: 義務役轉的。怎算? 04/06 11:49
推 aheen: 請給(志願役)加油,現在是募兵制,沒有(志願役)那國家安全 04/06 11:51
→ aheen: 怎麼辦! 04/06 11:51
→ MOONRAKER: 好阿 志願役男最快活 04/06 12:22
→ bluewindwmg: 家境不好,貸款買車跟吃喝玩樂!看了就覺得好笑 04/06 12:51
推 forgiveus: 是判決最近才下來吧 04/06 15:47
推 ImBBCALL: 這個我有印象啊。怎麼拖那麼久才判決,案情不是很明朗? 04/07 02:13
推 gofigure: 人品問題無解 有些犯罪有人就是幹不出來 有人就是沒問題 04/07 15:56
推 jokonde: 軍中就這樣啊,很多根本只有放假開得到車,然後還花一堆錢 04/08 19:19
→ jokonde: 保養改車,使用率低光稅跟汰舊成本就不划算了,還改根本是 04/08 19:21
→ jokonde: 自己跟錢過不去 04/08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