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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2/1771835 聯合新聞網2016年6月19日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機步三營戰車連翁姓戰車彈藥裝填兵,去年11月30日晚間竊取同寢的 林姓同袍行動電話,再用以撥打給女友,熱線傳情40分鐘。林向值星官反應,簡姓少尉即 向徐姓連長回報,新北市憲兵隊依營區竊盜罪移送翁,但士林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翁沒有前科,事後又坦承犯行,應該有悔意,而被害人在偵查時已表示願意 原諒、不想提告,考量翁年僅21歲,應該是「年輕失慮」,審酌刑法57條規定,處分不起 訴,希望翁改過自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1.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66311187.A.E74.html
syldsk: 情話綿綿注意事項小卡 06/19 13:14
dsfrf: 微醉不舉小卡 06/19 16:03
js52666: 防偷手機情話綿綿小卡 列督導重點項目 06/19 17:43
marklin709: 當初聯勇偷帶手機下去,結果被偷打2千多元 06/19 20:35
evangelew: 這案情不單純吧 一般這種事怎麼會跑到讓憲兵隊處理呢 06/19 22:45
uranusjr: 21 歲都完全行為能力了還年輕失慮 Zzzz 06/20 02:41
uranusjr: 不過這個應該就是原告不想告啦, 別人也沒什麼好說 06/20 02:42
km9620700: 軍人的事情本來就憲兵隊處理的吧 06/2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