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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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偷同袍手機講情話 彈藥兵「年輕」不起訴
時間Sun Jun 19 12:39:44 2016
http://udn.com/news/story/2/1771835
聯合新聞網2016年6月19日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機步三營戰車連翁姓戰車彈藥裝填兵,去年11月30日晚間竊取同寢的
林姓同袍行動電話,再用以撥打給女友,熱線傳情40分鐘。林向值星官反應,簡姓少尉即
向徐姓連長回報,新北市憲兵隊依營區竊盜罪移送翁,但士林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翁沒有前科,事後又坦承犯行,應該有悔意,而被害人在偵查時已表示願意
原諒、不想提告,考量翁年僅21歲,應該是「年輕失慮」,審酌刑法57條規定,處分不起
訴,希望翁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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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yldsk: 情話綿綿注意事項小卡 06/19 13:14
→ dsfrf: 微醉不舉小卡 06/19 16:03
推 js52666: 防偷手機情話綿綿小卡 列督導重點項目 06/19 17:43
推 marklin709: 當初聯勇偷帶手機下去,結果被偷打2千多元 06/19 20:35
推 evangelew: 這案情不單純吧 一般這種事怎麼會跑到讓憲兵隊處理呢 06/19 22:45
→ uranusjr: 21 歲都完全行為能力了還年輕失慮 Zzzz 06/20 02:41
→ uranusjr: 不過這個應該就是原告不想告啦, 別人也沒什麼好說 06/20 02:42
推 km9620700: 軍人的事情本來就憲兵隊處理的吧 06/2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