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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反應就是個下集 XD 捲款潛逃(下) 經過一個晚上的偵訊之後,我們來看看林隆偉的錢是怎麼花的。 拿到錢之後,馬上到車行牽了一台兩萬八的新摩托車,載著不同的妹四處跑。且在兩天之 內,幾乎是住在舞廳或是酒店內。人醒來就左擁右抱,小姐親一口給一百,抓個奶給五百 的這樣揮霍。直到今天,錢終於要花光了,才跑來住旅社。這樣的大金主,無怪舞廳的領 班不給王伯任何線索來找人了。 做完筆錄後已經接近天亮,王伯打了電話給營長,說是人找到了,要麻煩駕駛開吉普車再 來一趟。回到營區後,首先要處理的就是錢的問題。王伯先是把消息傳出去,要把林隆偉 的新摩托車賣掉,公道價兩萬五。幸運的是,不到一天就有買家願意出錢。 目前金額 25000/110000 還這麼大個洞怎麼辦?王伯桌子一拍,走!找他老爸去。但一旁的林隆偉聽到,嚇的雙腿 一軟,直說千萬別找他爸爸。因為找他老爸,他這條命有沒有還不知道,更別說還錢了。 「總要找個人負責,那你說要找誰?」王伯問 「找我堂哥吧!我們從小一起長大,他現在又是我們家企業的出納。或許可以從他那邊拿 到些錢。」林隆偉哭哭啼啼地說著。 於是王伯和三連POA,一左一右架著林隆偉,坐上特快車一路從桃園到嘉義。在林隆偉指 路之下,見到了堂哥。還不等王伯開口,只見堂哥一個箭步上前,一腳踹倒了林隆偉,怒 吼著要他跪下,並指著他說: 「死性不改,又出事了!你還要給家裡丟多少臉?蛤!這次又弄了多少錢?」 「十一萬」三連POA面無表情回答。 「但有兩萬五已經解決了,現在還剩八萬五的差額要處理。」王伯補充說道 「連輔導長,隆偉父親一再告誡不可讓他碰錢,當時您也是在場的。現在出了這麼大的事 ,說實話這真的不是我能決定。還是要帶著這逆子去見他父親,看看董事長怎麼處理了。 」 於是,王伯一行四人還是驅車前往隆偉父親的辦公室。事前已經接到堂哥電話的董事長, 一見面,一巴掌立刻招呼在林隆偉臉上。接著轉頭看著連輔導長說: 「我早警告過你們不可以讓他碰錢,不聽我的話我概不負責,你們請回吧,我一毛錢都不 會出。這逆子軍法該判幾年就判幾年,最好拖去槍斃免再讓家族蒙羞。」 「董事長我了解您當初警告過,但這事關於兩名老班長的畢生積蓄,您多多少少也幫忙還 一點,不然真的不知道怎麼和他們交待阿…」王伯耐心地回答著 但董事長揮揮手說:「不可能,一毛我都不出,你們不聽我的話,和幫兇沒什麼兩樣。況 且兩名老班長積蓄與我何干,你們軍人掉錢自己軍人處理,休想從我這拿到錢!」 王伯一聽,想說好阿,還是要下點猛藥了。於是王伯說: 「這樣阿,那到時兩名老班長惱羞成怒,氣沖沖的來您這裡登門拜訪,也別怪我們沒事先 告訴您喔。」 空氣凝結了,所有人鴉雀無聲。氣氛靜得,彷彿可以聽的到牆上時鐘的滴答聲。來回踱步 一分鐘後,只見董事長從抽屜拿出一疊支票,撕了一張,寫了個數目並簽名後交給王伯後 ,揮揮手示意王伯他們離開。 目前金額 75000/110000 奸詐的王伯靠著話術收回了五萬,但最後的三萬五還是沒有下文。而當天這麼一折騰,天 色也漸漸暗了下來。由於王伯明天營部還有事情要辦,就先行搭著普快回桃園,而連POA 和林隆偉則住在堂哥所安排的地點,隔天再回桃園。到桃園後,王伯前往營長室準備報告 處理進度。然而一進門,發現旅長也坐在裡面,原來旅長不知怎麼的也聽到風聲了,但聽 完報告的旅長並沒有怪罪王伯,反到稱讚王伯處理得很好,要給他記個功。因為,七萬五 至少對兩位老班長算是有個交代。 「請教旅長,那剩下來三萬五要怎麼處理呢?」王伯問 「這容易,對方父親說的沒錯阿,人家事前警告過了我們還一意孤行。真要追根究柢,還 是這連長的問題,那就叫連長賠錢吧!」旅長回 110000/110000 最後三萬五get!XD 辛苦了幾天,王伯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但故事到這裡可還沒有結束,隔天一早,一直在 等兩人回來的王伯,接到了三連POA的電話: 「學長不好啦!林隆偉跳火車拉!」 「什麼?在哪一段鐵路上?」王伯著急的問 「在苗栗造橋附近,他趁著火車轉彎減速的時候跳車了,我本來要跟著跳但被旁邊的人拉 住。我在下一站下車,找了電話立刻打給你。」三連輔導長簡直急的快哭了 王伯冷靜的說:「你先深呼吸鎮定下來,然後找個當地人帶你到離他跳車最近的城鎮。就 算車速在慢,他一躍而下肯定會受傷,你到了城鎮,趕緊到醫院找找。我馬上下去與你會 合。」 連POA聽了王伯的話,到了當地的一個小鎮。見人就問有沒有看到一個受傷的軍人?果然 如王伯所料,林隆偉跳車後受了傷,一拐一拐的走到鎮上就昏迷了。當地鄉民合力把他送 到鎮上一個診所,但診所醫生表示這麼重的傷一定要轉診,尤其是左手前臂的開放性骨折 ,這個小診所只能做些緊急處置,稍微固定。鄉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於是一通電話打給 了憲兵隊。這電話一打,事情馬上複雜了起來,除了兩名憲兵立刻到了該診所站崗,憲兵 隊也發布了逃兵通報,要北部各師部回報部隊人數。這麼一來,可就紙包不住火了,但在 火車上王伯,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終於到了診所的王伯,一看門口站著兩個憲兵,心中暗暗叫苦。在裡面等王伯的三連POA 也馬上走了出來。大概說明情況後,連POA表示他問了離這裡最近的軍醫院,是有一個三 級軍醫院沒錯,但對方卻拒收林隆偉。理由是逃兵不是兵,軍醫院不願意處理。王伯一聽 這是什麼爛理由,叫了台計程車立刻到了該軍醫院並找了負責人吼道: 「你們的理由我無法接受,什麼叫做逃兵不是兵?他現在還掛著二兵階,無論如何他就是 兵。你們這樣拒收我非得要上報不可,完全沒有道理!」王伯慍怒地說著 「好吧!既然長官你都這麼說了,我們也有個條件。我們只做必要治療,治療過程你們要 派人看守,但人員的伙食住宿我們不負責。結束後立刻出院,我們不處理復健等後續事宜 。」負責人不耐煩地說著。 「好!一言為定」王伯回 於是林隆偉就被轉診到了這個三級軍醫院,左手打了個大石膏。但住不到一個禮拜,醫院 就通知王伯接下來拆石膏不需要在這裡,請把林隆偉接走。回到桃園後,卸下石膏的林隆 偉卻整天嚷嚷著手痛。一開始大家覺得他在裝病,但久了之後,連POA還是帶著他去了龍 潭桃園總醫院檢查。不檢查還好,一照X光簡直嚇死寶寶了。一般來說,前臂的骨頭應該 是長這樣 ------------------ ------------------ 但我們的三級軍醫院擺明是惡搞這個林隆偉,把他骨頭接成這樣 -------- ---------------- -------- 這情況連醫生都笑了,只好在人工骨折一次,重接手骨。這個林隆偉,也算是吃足了苦頭 。除了被醫院惡整,最後結局是林隆偉因竊盜,逃亡被判了五年。而因為事情已經鬧到師 部,原本旅長答應要給王伯記的功,又再度不翼而飛拉! 這件事情的啟示有兩個,首先要聽爸爸的話,無論是自己爸爸還是別人爸爸XD。林隆偉這 個人,如果不是發生這件事,大家可都覺得他是個人才。但事實上,他是考上省立中學沒 錯,但品行太壞,留級好幾次,最後被退學不得已才跑來當兵。這樣的人,相信每個人生 命中都遇到過。永遠都是舌燦蓮花,永遠都是阿諛奉承。和他講話有種飄飄然的感覺,覺 得自己好像很重要,不知不覺中就莫名地信任他。王伯說:「出社會遇到這種人,要敬而 遠之。那些看起來凶神惡煞的人,至少你知道他是壞人;但這類灌你迷湯的,往往都是害 你最深的。」所以,雖然違背人類虛榮的本性,但還是要時時提防這類人,別相信他們的 花言巧語。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甜如蜜」,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72190230.A.E6B.html ※ 編輯: askooen (101.12.21.67), 08/26/2016 13:44:13
yangsj: 頭推 08/26 13:49
kevin790930: 先推再看! 太好看了 08/26 13:50
karmey77: 推 08/26 13:53
dye1122334: 推啊 08/26 14:02
Jackal0326: 不覺得處理的很好 08/26 14:08
n960321: 先推再看 08/26 14:09
count52: 推最後結論 出社會感觸良多 08/26 14:10
yearvictor: 推 08/26 14:12
jetstrike: 人工骨折XDDD 08/26 14:18
sleepboys: 其實就是很部隊的處理方式,能壓先壓,壓不住在看能止 08/26 14:21
sleepboys: 多少血 08/26 14:21
loveyilin: 推 08/26 14:27
Comebuy: 厲害 真有趣 08/26 14:29
g1232622: 推 08/26 14:39
tim0259: 推一個 08/26 14:48
zzz71084482: 拿武器拜訪那段可以說是恐嚇了吧 08/26 15:07
那段是我為了戲劇效果加的,已改不好意思。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15:09:54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15:11:08
soslow: 有看有推 08/26 15:44
a8205222002: 推 期待下個故事 王伯真的很棒 08/26 15:45
MakinoSora: 推!期待接下來的文章! 08/26 16:12
hsinhanchu: 先推再看 08/26 16:39
ToTaiwan: 推 08/26 17:01
iversonya: 讚 08/26 17:05
radiocanary: 好看 08/26 17:09
lwecloud: 原來那年代摩托車就要這麼貴阿 08/26 17:38
snake0308: 推 08/26 18:57
jknm0510a: 推,太精采了,可以考慮出書了 08/26 18:58
joh: 逃兵不是兵!? 要是我我就往上報整死他們... 08/26 19:10
hsiao335: 久久逛一次軍旅版就剛好看到這系列更新 超精彩的 08/26 19:27
karty116678: 期待 08/26 19:54
happytea331: 推 精彩 08/26 20:18
lingray: 這爛貨的老爸早就講明不要給他碰錢,出事也不會負責了, 08/26 20:22
lingray: 連長明知故犯,營輔導長為了收尾還去恐嚇訛詐人家,職業 08/26 20:22
lingray: 軍人都沒有是非對錯的判斷能力可言? 08/26 20:22
我將樓上的推文轉達給王伯,王伯回應如下: 首先王伯向各位讀者道歉,他承認這段話是有不妥,給各位一個負面教材他很對不起。 但他還是想解釋一下為何會說出這句話,整段的前因後果正文中沒有說得很清楚。事情是 這樣的,當王伯和連POA到連上調查的時候,掉最多錢兩位老班長也找上了王伯。兩位老 班長不誇張,真是氣到哭了。咬牙切齒地說著這錢要是拿不回來,咱們要找他們家拼命之 類的話。王伯當下當然是安撫他們,但這句話也是聽在心裡了。另外營長和這兩位老班長 也算是舊識了,特別指示王伯要盡一切可能把錢討回來。到了現場由於雙方真的僵持不下 ,王伯這句話就這麼說了出來。 我問了王伯,如果當初一抓到林隆偉就直接送憲兵會如何?王伯說,已當時軍方如此強勢 氛圍,大概有兩種可能。第一,雙方再度僵持,對方仍然一毛不付,林隆偉重判但老班長 的畢生積蓄還是化為泡影。第二,林家全額給付,但真正出包連長沒事,官官相護又不是 什麼新聞了,連長打死否認,除了記他個過你又能如何?但這些都只是可能,並沒有發生 。因此,在當下情境下,王伯的決定不知道是不是最好。但千金難買早知道,總之他是這 麼說了,也請各位將此當作一個負面教材。而他也相當相當地抱歉。
xd4gsd4r: 旅長英明 08/26 20:24
Freeven: 靠北那年代機車一台這麼貴哦? 一碗牛肉麵才幾塊錢 08/26 20:54
gundam0079: 偉士牌吧 潮到飛天 08/26 21:05
Dukeandy1989: 加油! 08/26 21:23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22:57:21
godmanntut: 也沒什麼好噓的吧,當時的時空背景還有事件實況我們 08/26 23:09
godmanntut: 身歷其境,有時候不是在當下是無法體會的... 08/26 23:10
godmanntut: 說錯,都沒有身歷其境 08/26 23:17
lingray: 老班長沒念書智識低下又是被害人,營輔導長也一樣嗎?什 08/26 23:18
lingray: 麼都用『那個年代』去一語帶過真的很可笑 08/26 23:18
allen73420: 好看 08/26 23:20
godmanntut: 王伯的作法不能說是正確,但是當下王伯承受了營長跟 08/26 23:26
godmanntut: 老班長所帶來的壓力,有時候就算你有正確的價值觀也 08/26 23:26
godmanntut: 不見得能夠完全實踐,王伯選擇了這樣的作法,所有後果 08/26 23:27
godmanntut: 他也需要去承擔;這就是一個故事,讓後人有所得到收 08/26 23:28
godmanntut: 獲跟警惕就好,也不用太認真了 08/26 23:29
lingray: 可能當下王伯沒多少選擇我也能理解,只是覺得該負責的爛 08/26 23:30
lingray: 貨跟白痴連長都不用扛責很荒謬而已。這件事如同他老爸說 08/26 23:30
lingray: 的,你們也是幫兇,大部分的錢卻是早提出警告的老爸出 08/26 23:30
godmanntut: 國軍就是一個有時候你走正派入憲也不見得有人喜歡的地 08/26 23:30
godmanntut: 方,不然幹嘛叫陰間呢... 08/26 23:31
blur13: 連長不是負責35000 只是在現在真的能說不負責就不負責嗎? 08/26 23:37
blur13: 現在的新聞不是常常看到討債的 通常都不是借錢的還 都是親 08/26 23:42
blur13: 人解決 老班長的畢生積蓄如果拿不回來 真的不知道會發生啥 08/26 23:42
blur13: 還好他爸還肯出個五萬 不然就不知道誰要吞下去了 08/26 23:49
bosswayclub: 王伯當下這樣處理已經很好了 08/27 02:14
wismath: 還不出來去找家人拼命可能比較好? 08/27 04:20
wismath: 千金難買早知道,最好的辦法永遠都是事後想到 08/27 04:21
wismath: 而且王伯還是搞政戰的…… 08/27 04:24
wismath: 事情的輕重緩急絕不是這幾句言詞可以代過 08/27 04:26
wismath: 這只是故事,我不會說王伯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08/27 04:28
wismath: 只能感謝他爹,還肯為不孝子負責 08/27 04:30
wismath: 說實話,以故事中他爹的勢力,不負責,也不會怎樣。頂 08/27 04:31
wismath: 多少一個了尾仔 08/27 04:31
wismath: 你會認為軍中應該負全責。我則認為,人追回,錢拿回, 08/27 04:36
wismath: 至少沒人死,就是一個good end了 08/27 04:36
wismath: 玩過gal game應該能了解,這劇本最少死三人 08/27 04:37
wismath: 我是指普通結局的話 08/27 04:38
Freeven: 如果我是老班長,畢生積蓄全沒了我一定拿這命跟你拼,拼 08/27 09:35
Freeven: 一個回本,拼兩個有賺 08/27 09:35
KEINO: 我也覺得這兩個老班長搞不好真的槍一拿就上門"理論"去了 08/27 10:28
master32: 所以上門找對方老爸"理論"?到底關他老爸什麼事? 08/27 14:06
master32: 不過對方應該也是有心幫忙,不然當地望族沒道理會怕非本 08/27 14:08
master32: 地的老班長 08/27 14:08
KEINO: 不要命的人最可怕啊 08/27 16:21
brian78313: 因為看了這篇文章我特別去查了一下那個年代的民法, 08/27 16:59
brian78313: 王伯他去找他父親請求他幫他兒子還錢,依據文中之闡述 08/27 17:00
brian78313: 假設畢業之後當兵是18歲,文中的二兵是嘉中沒畢業但有 08/27 17:01
brian78313: 延畢,以他當時還是二兵來說,應該還不到二十歲,那個 08/27 17:02
brian78313: 時候民法和現在民法關於歲數規定部分沒有不一樣,未滿 08/27 17:02
brian78313: 20只有限制行為能力,而當時之民法債篇之規定已經有 08/27 17:03
brian78313: 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與其法定代理 08/27 17:04
brian78313: 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08/27 17:05
brian78313: 但該規定那時就已經有已盡相當之監督,不負賠償責任之 08/27 17:06
brian78313: 但書,及得斟酌行為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為 08/27 17:06
brian78313: 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等等之規定。也就是說,到最後可 08/27 17:07
brian78313: 可能他老爸還是需要賠償一部分給那兩個士官長 08/27 17:07
brian78313: 我剛剛一直在查該條第三項的衡平規定那個時候到底有沒 08/27 17:40
brian78313: 有法定代理人之適用,但查不太到,我還是只能說「可能 08/27 17:41
brian78313: 」要他老爸賠一部分,實際我不太敢保證,不過我認為你 08/27 17:42
brian78313: 老爸這樣做是對的,畢竟這關係到兩個士官長的積蓄 08/27 17:42
VTsuyoshi: 推 08/27 18:07
jk01: 推 08/27 23:28
genius0107: 覺得關他爹P事,都警告過了還要被恐嚇... 08/28 00:15
easonking: 太好看了 08/28 07:13
turtleeggs: 連長應該要多賠一點的 08/28 18:10
cchch: 怕怕 08/28 23:27
snowday: 王伯處理得宜原po也如實敘述 能如此圓滿是需要應變能力的 08/28 23:41
snowday: 且是臨機應變力 08/28 23:42
snowday: 社會事就是醬需權宜之計 不然侵權求償 追討成否都是個問 08/28 23:44
snowday: 題 煩請原po代向王伯轉達欽佩之意! 08/28 23:46
L078123: 事急從權 08/29 12:46
oldeight2009: 一堆正義魔人不爽不要看 08/30 15:16
sam81411: 連長ㄧ個花錢消災 08/30 23:34
gw10313: 這樣叫處理的很好...換句話說都算去恐嚇民人了... 10/05 19:00
peterlee97: 奇怪 怎麼那麼久沒有新的故事了嗎? 怎麼了嗎? 10/10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