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ngsj: 頭推 08/26 13:49
→ kevin790930: 先推再看! 太好看了 08/26 13:50
推 karmey77: 推 08/26 13:53
推 dye1122334: 推啊 08/26 14:02
→ Jackal0326: 不覺得處理的很好 08/26 14:08
推 n960321: 先推再看 08/26 14:09
推 count52: 推最後結論 出社會感觸良多 08/26 14:10
推 yearvictor: 推 08/26 14:12
推 jetstrike: 人工骨折XDDD 08/26 14:18
推 sleepboys: 其實就是很部隊的處理方式,能壓先壓,壓不住在看能止 08/26 14:21
→ sleepboys: 多少血 08/26 14:21
推 loveyilin: 推 08/26 14:27
推 Comebuy: 厲害 真有趣 08/26 14:29
推 g1232622: 推 08/26 14:39
推 tim0259: 推一個 08/26 14:48
噓 zzz71084482: 拿武器拜訪那段可以說是恐嚇了吧 08/26 15:07
那段是我為了戲劇效果加的,已改不好意思。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15:09:54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15:11:08
推 soslow: 有看有推 08/26 15:44
推 a8205222002: 推 期待下個故事 王伯真的很棒 08/26 15:45
推 MakinoSora: 推!期待接下來的文章! 08/26 16:12
推 hsinhanchu: 先推再看 08/26 16:39
推 ToTaiwan: 推 08/26 17:01
推 iversonya: 讚 08/26 17:05
推 radiocanary: 好看 08/26 17:09
推 lwecloud: 原來那年代摩托車就要這麼貴阿 08/26 17:38
推 snake0308: 推 08/26 18:57
推 jknm0510a: 推,太精采了,可以考慮出書了 08/26 18:58
推 joh: 逃兵不是兵!? 要是我我就往上報整死他們... 08/26 19:10
推 hsiao335: 久久逛一次軍旅版就剛好看到這系列更新 超精彩的 08/26 19:27
→ karty116678: 期待 08/26 19:54
推 happytea331: 推 精彩 08/26 20:18
噓 lingray: 這爛貨的老爸早就講明不要給他碰錢,出事也不會負責了, 08/26 20:22
→ lingray: 連長明知故犯,營輔導長為了收尾還去恐嚇訛詐人家,職業 08/26 20:22
→ lingray: 軍人都沒有是非對錯的判斷能力可言? 08/26 20:22
我將樓上的推文轉達給王伯,王伯回應如下:
首先王伯向各位讀者道歉,他承認這段話是有不妥,給各位一個負面教材他很對不起。
但他還是想解釋一下為何會說出這句話,整段的前因後果正文中沒有說得很清楚。事情是
這樣的,當王伯和連POA到連上調查的時候,掉最多錢兩位老班長也找上了王伯。兩位老
班長不誇張,真是氣到哭了。咬牙切齒地說著這錢要是拿不回來,咱們要找他們家拼命之
類的話。王伯當下當然是安撫他們,但這句話也是聽在心裡了。另外營長和這兩位老班長
也算是舊識了,特別指示王伯要盡一切可能把錢討回來。到了現場由於雙方真的僵持不下
,王伯這句話就這麼說了出來。
我問了王伯,如果當初一抓到林隆偉就直接送憲兵會如何?王伯說,已當時軍方如此強勢
氛圍,大概有兩種可能。第一,雙方再度僵持,對方仍然一毛不付,林隆偉重判但老班長
的畢生積蓄還是化為泡影。第二,林家全額給付,但真正出包連長沒事,官官相護又不是
什麼新聞了,連長打死否認,除了記他個過你又能如何?但這些都只是可能,並沒有發生
。因此,在當下情境下,王伯的決定不知道是不是最好。但千金難買早知道,總之他是這
麼說了,也請各位將此當作一個負面教材。而他也相當相當地抱歉。
推 xd4gsd4r: 旅長英明 08/26 20:24
推 Freeven: 靠北那年代機車一台這麼貴哦? 一碗牛肉麵才幾塊錢 08/26 20:54
推 gundam0079: 偉士牌吧 潮到飛天 08/26 21:05
推 Dukeandy1989: 加油! 08/26 21:23
※ 編輯: askooen (101.13.225.79), 08/26/2016 22:57:21
推 godmanntut: 也沒什麼好噓的吧,當時的時空背景還有事件實況我們 08/26 23:09
→ godmanntut: 身歷其境,有時候不是在當下是無法體會的... 08/26 23:10
推 godmanntut: 說錯,都沒有身歷其境 08/26 23:17
→ lingray: 老班長沒念書智識低下又是被害人,營輔導長也一樣嗎?什 08/26 23:18
→ lingray: 麼都用『那個年代』去一語帶過真的很可笑 08/26 23:18
推 allen73420: 好看 08/26 23:20
推 godmanntut: 王伯的作法不能說是正確,但是當下王伯承受了營長跟 08/26 23:26
→ godmanntut: 老班長所帶來的壓力,有時候就算你有正確的價值觀也 08/26 23:26
→ godmanntut: 不見得能夠完全實踐,王伯選擇了這樣的作法,所有後果 08/26 23:27
→ godmanntut: 他也需要去承擔;這就是一個故事,讓後人有所得到收 08/26 23:28
→ godmanntut: 獲跟警惕就好,也不用太認真了 08/26 23:29
推 lingray: 可能當下王伯沒多少選擇我也能理解,只是覺得該負責的爛 08/26 23:30
→ lingray: 貨跟白痴連長都不用扛責很荒謬而已。這件事如同他老爸說 08/26 23:30
→ lingray: 的,你們也是幫兇,大部分的錢卻是早提出警告的老爸出 08/26 23:30
→ godmanntut: 國軍就是一個有時候你走正派入憲也不見得有人喜歡的地 08/26 23:30
→ godmanntut: 方,不然幹嘛叫陰間呢... 08/26 23:31
推 blur13: 連長不是負責35000 只是在現在真的能說不負責就不負責嗎? 08/26 23:37
推 blur13: 現在的新聞不是常常看到討債的 通常都不是借錢的還 都是親 08/26 23:42
→ blur13: 人解決 老班長的畢生積蓄如果拿不回來 真的不知道會發生啥 08/26 23:42
推 blur13: 還好他爸還肯出個五萬 不然就不知道誰要吞下去了 08/26 23:49
推 bosswayclub: 王伯當下這樣處理已經很好了 08/27 02:14
推 wismath: 還不出來去找家人拼命可能比較好? 08/27 04:20
→ wismath: 千金難買早知道,最好的辦法永遠都是事後想到 08/27 04:21
推 wismath: 而且王伯還是搞政戰的…… 08/27 04:24
→ wismath: 事情的輕重緩急絕不是這幾句言詞可以代過 08/27 04:26
→ wismath: 這只是故事,我不會說王伯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08/27 04:28
→ wismath: 只能感謝他爹,還肯為不孝子負責 08/27 04:30
→ wismath: 說實話,以故事中他爹的勢力,不負責,也不會怎樣。頂 08/27 04:31
→ wismath: 多少一個了尾仔 08/27 04:31
→ wismath: 你會認為軍中應該負全責。我則認為,人追回,錢拿回, 08/27 04:36
→ wismath: 至少沒人死,就是一個good end了 08/27 04:36
→ wismath: 玩過gal game應該能了解,這劇本最少死三人 08/27 04:37
→ wismath: 我是指普通結局的話 08/27 04:38
推 Freeven: 如果我是老班長,畢生積蓄全沒了我一定拿這命跟你拼,拼 08/27 09:35
→ Freeven: 一個回本,拼兩個有賺 08/27 09:35
推 KEINO: 我也覺得這兩個老班長搞不好真的槍一拿就上門"理論"去了 08/27 10:28
推 master32: 所以上門找對方老爸"理論"?到底關他老爸什麼事? 08/27 14:06
→ master32: 不過對方應該也是有心幫忙,不然當地望族沒道理會怕非本 08/27 14:08
→ master32: 地的老班長 08/27 14:08
推 KEINO: 不要命的人最可怕啊 08/27 16:21
推 brian78313: 因為看了這篇文章我特別去查了一下那個年代的民法, 08/27 16:59
→ brian78313: 王伯他去找他父親請求他幫他兒子還錢,依據文中之闡述 08/27 17:00
→ brian78313: 假設畢業之後當兵是18歲,文中的二兵是嘉中沒畢業但有 08/27 17:01
→ brian78313: 延畢,以他當時還是二兵來說,應該還不到二十歲,那個 08/27 17:02
→ brian78313: 時候民法和現在民法關於歲數規定部分沒有不一樣,未滿 08/27 17:02
→ brian78313: 20只有限制行為能力,而當時之民法債篇之規定已經有 08/27 17:03
→ brian78313: 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與其法定代理 08/27 17:04
→ brian78313: 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08/27 17:05
→ brian78313: 但該規定那時就已經有已盡相當之監督,不負賠償責任之 08/27 17:06
→ brian78313: 但書,及得斟酌行為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為 08/27 17:06
→ brian78313: 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等等之規定。也就是說,到最後可 08/27 17:07
→ brian78313: 可能他老爸還是需要賠償一部分給那兩個士官長 08/27 17:07
→ brian78313: 我剛剛一直在查該條第三項的衡平規定那個時候到底有沒 08/27 17:40
→ brian78313: 有法定代理人之適用,但查不太到,我還是只能說「可能 08/27 17:41
→ brian78313: 」要他老爸賠一部分,實際我不太敢保證,不過我認為你 08/27 17:42
→ brian78313: 老爸這樣做是對的,畢竟這關係到兩個士官長的積蓄 08/27 17:42
推 VTsuyoshi: 推 08/27 18:07
推 jk01: 推 08/27 23:28
推 genius0107: 覺得關他爹P事,都警告過了還要被恐嚇... 08/28 00:15
推 easonking: 太好看了 08/28 07:13
推 turtleeggs: 連長應該要多賠一點的 08/28 18:10
推 cchch: 怕怕 08/28 23:27
推 snowday: 王伯處理得宜原po也如實敘述 能如此圓滿是需要應變能力的 08/28 23:41
→ snowday: 且是臨機應變力 08/28 23:42
推 snowday: 社會事就是醬需權宜之計 不然侵權求償 追討成否都是個問 08/28 23:44
→ snowday: 題 煩請原po代向王伯轉達欽佩之意! 08/28 23:46
推 L078123: 事急從權 08/29 12:46
推 oldeight2009: 一堆正義魔人不爽不要看 08/30 15:16
推 sam81411: 連長ㄧ個花錢消災 08/30 23:34
推 gw10313: 這樣叫處理的很好...換句話說都算去恐嚇民人了... 10/05 19:00
推 peterlee97: 奇怪 怎麼那麼久沒有新的故事了嗎? 怎麼了嗎? 10/10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