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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將違規赴中 政院:砍俸、罰鍰都納討論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退將及政治人物在中國參與政治性活動以及各種不當言行事件 ,引發朝野憤怒,政院正積極研商各種罰則,希望遏止這種不當行為,行政院昨指出,行 政罰鍰及停俸、減俸納入罰則,都是討論的方案之一。 近年來頻頻出現退將赴中參與中國統戰活動的情況,引發各界批評,立委已對此提出六個 修法版本,對於退離職的文武官員若有類似行為時,擬取消其退休俸。行政院長林全也指 示政務委員林美珠邀集相關部會研議,如違反相關規範,應視情節停止其退休俸等。 對於外傳退將赴中不砍終身俸,政院研議罰鍰最高二百萬元,而傷害我國家尊嚴,將由主 管機關陸委會認定一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澄清表示,本案尚在研議階段,行政罰鍰及 停俸、減俸納入罰則,都是討論的方案之一。 徐國勇表示,未來針對退役將領或涉密退休官員赴中國大陸從事所謂的「政治性活動」, 將明確規範在條文中,又「損及國家尊嚴之情節輕重」及「罰則內容」,將由(原)服務 機關來認定,而非陸委會。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73591 (自由時報 106/01/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60.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85276316.A.8CA.html
Freeven: 真的有種就這條辦下去:刑法第一百零四條 (通謀喪失領 01/25 11:05
Freeven: 域罪):醻q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 01/25 11:05
Freeven: 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01/25 11:05
Freeven: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01/25 11:05
Freeven: 刑。 01/25 11:05
Freeven: 不然都是作秀 01/25 11:05
a7610783: 直接判通敵罪才對吧?我記得唯一死刑 01/25 12:39
dajia: 很難訂吧,都是政治作為。去中國就是通敵,那立委去,縣市 01/25 15:09
dajia: 首長去是什麼? 01/25 15:09
dajia: 說經手機密,機密是有時效吧。訂永久不得去中國,這訂的下 01/25 15:10
dajia: 去嗎?訂下去,不被人笑話嗎 01/25 15:10
dajia: 損及國家尊嚴?這太空洞了吧 01/25 15:12
signum1453: 不然他們放棄終身俸搬去中國,沒人會講話,事實上中 01/26 10:09
signum1453: 國就是我們的敵國 01/26 10:09
jimmy5670: 推刑法104 01/28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