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阿光)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新聞] 空軍士兵棍打上士、拳毆士官長遭起訴
時間Wed Jul 12 13:35:24 201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9168
自由時報2017年7月12日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曾在空軍司令部勤務中隊服役的志願役廖姓士兵,去年11月在營區與林姓同袍因細故起口
角,被叫到辦公室質問,廖男不滿謝姓上士問話口氣,竟拿警棍攻擊謝某,當晚即被長官
檢討;未料,他竟又朝戴姓士官長揮拳而被法辦;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依涉犯陸海
空軍刑法之對長官施暴脅迫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調查,廖男自103年8月13日至今年1月,服役於空軍司令部勤務中隊(北市中山區北
安路營區),去年11月30日,他因細故與林姓同袍起爭執,營區長官為此通知他的家人到
營區了解事發經過。
廖男疑似不滿長官的處置方式,當天先到辦公室找陳姓班長理論未果,反而與另名長官謝
姓上士起口角,他竟一時衝動跑到辦公室外的安全士官桌,拿警棍返回辦公室攻擊謝姓上
士,所幸謝姓上士身手矯健,成功從他的手上奪下警棍,這才躲過一劫。
該單位當晚針對廖男涉嫌攻擊長官一事進行檢討,未料,廖男竟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另
朝比謝姓上士官階更高一級的戴姓士官長揮拳,所幸再次被其他同袍擋下;事發後,他即
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之對長官施暴脅迫罪法辦。
廖男應訊時承認攻擊謝姓上士及戴姓士官長,兩人也出庭證述被攻擊的經過,檢方另勘查
軍方函覆的調查卷證後,認定廖男涉嫌攻擊長官的罪證明確。依檢方所起訴的陸海空軍刑
法第49條第1項之對長官施暴脅迫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其於戰爭期間涉犯
該罪,最重可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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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gyhum: 這就是當兵當不完的典範 07/12 14:19
→ dreeee: 高司單位還這麼不珍惜 活該 07/12 14:50
推 akito7039: 要攻擊人身體也練ㄧ下 兩次不是揮空就是被擋住 07/12 15:14
→ staff23: 這時候 軍法又活過來了 07/12 17:10
推 xvited945: 軍法一直都是活的沒被廢過啊 07/12 18:32
→ Freeven: 狂 07/12 20:09
→ wulaki: 軍法、軍審,傻傻分不清楚 07/12 20:09
推 jianglun: 不意外,志願役都8+9前科招募進來了,以後還有的打 07/13 00:30
推 x02e0444x: 這背景應該很硬哦 07/13 03:12
推 rockkung: 之前還有人說戰時才會用陸海空軍刑法,造謠嗎? 07/15 20:33
推 foldcat4116: 看來該調他去防砲跳砲操 07/20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