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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4796971 離譜!2名上尉軍官留守營區竟偷溜 跑去夜店狂歡到清晨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某營區的劉姓、高姓上尉軍官,因輪值擔任戰備指揮官、假日留守主官,依規定得24 小時在營內不得外出,2人卻深夜11點多偷溜,還跑去中壢1間夜店作樂,玩到隔天凌晨4 、5點才回營,曝光後遭憲兵隊移送,法院考量2人無前科,各依長官擅離部署罪判1年4月 、1年,均緩刑3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在去年8月9日下午4點至16日下午4點期間,依輪值擔任北基地區戰備部隊 指揮官,有指揮部隊完成支援作戰準備,並與上級完成通信責任;高男則在8月10日凌晨0 點至11日晚上11點59分,擔任該連的假日留守主官,有執行部隊完成支援作戰準備之責。 而且依據部隊相關規定,劉、高當時在排定的執勤時間內,必須24小時都在營內,以便隨 時掌握營區動態,確保單位全般安全,並處置突發重大事件、督導內部人員,不得擅離部 署,如果因公需離營,也得呈請長官核定、填寫表單,最後到軍團核備。 未料劉、高非但沒依照程序,竟在8月10日晚上11點多相約偷溜,一起跑到中壢某間夜店 ,一直遲到隔天凌晨4、5點才相繼回營區,因此擅離部署,後來被發現經憲兵隊移送。 審理時,2人均坦承不諱,與在憲兵隊詢問、偵訊時情節相符,並有軍方部隊輪值表、監 視器畫面等佐證。法院審酌,劉、高為職業軍人,擔任重要幹部,對於指揮官、劉守主官 所應負之責知之甚詳,竟仍擅離職守,可見其等輕忽法紀。 但法院考量,劉、高無前科,犯後坦承,認為經過這次教訓應知警惕,依犯長官擅離部屬 罪,各判劉、高有期徒刑1年4月、1年,均緩刑3年,另各得向公庫支付6萬元、4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3.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597914737.A.201.html
jealous0953: 這麼會玩XD 101.10.111.150 08/20 18:42
MoDerF: 懂玩懂玩 101.14.201.150 08/20 18:57
CNseven: 酒店吧 49.214.225.222 08/20 19:29
peterlee97: 怎麼發現的比較神 111.71.133.166 08/20 20:59
js52666: 菸酒味很重吧? 又要發小卡了 42.76.23.223 08/20 22:20
kobe8bryant: 一定在連上很78被舉報182.233.232.185 08/20 22:54
st210113: 這一定是被舉報啦XD 搞不好還站哨的 124.199.89.174 08/21 09:20
yobdc3692581: 一定沒外帶夜點 140.113.144.77 08/21 09:25
running9977: 八成對屬下太苛刻 111.71.46.140 08/21 10:57
violetstar: 應該是太雞擺才會被衝康 27.247.71.54 08/21 19:02
FlynnZhang: 國家有綱常 原曲 預備 唱 101.11.1.173 08/22 14:33
yochi: 我當預官時,有個職業軍官超愛摸魚。很難理 202.39.60.128 08/23 05:42
yochi: 解他的想法,一個月就輪個兩次,也要翹班。 202.39.60.128 08/23 05:42
yochi: 整天被隊長罵,完全是我就爛的精神。 202.39.60.128 08/23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