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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用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常備兵,係指依法徵集、召集入營服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 人員。 他要適用規則 要先符合適用對象 軍隊的解讀不一定是錯的 況且對公務員來說 最安全的方法當然是依法行政 但確實應該要考慮參照內政部的方式去修改請假規定(喪假可請但按比例給,婚假不可請) 畢竟喪假是不可預期 也沒人希望發生的 只希望他的個案能讓往後遇到同樣狀況的人能有個依據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之銘言: : 按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5條規定 : 喪假是"應"給 不是"得"給 : 也沒有服役前、服役後 就法規字面上 : 入伍前兩天親屬死亡 從常理與經驗判斷上 : 喪事尚未處理完畢(穆斯林、部分基督教也要3天) : 按規定應該就是要給....... : 這種爭議其實就是簽公文上去說明原因理由、法律依據 : 給長官批示問題結案 : 替代役的規定更明確 : https://www.nca.gov.tw/chaspx/Faq_Detail.aspx?web=85&id=6654 : 不過國防部處理這種例子早就行之有年 有些長官別耍白癡了好嗎 : 請打1985 解決問題 : ※ 引述《gary50740 (Gary_Lin)》之銘言: : : 10/7剛入伍,10/5爺爺過世,10/24出殯 : : 上次有來問過, : : 入伍隔天我就拿訃聞給輔導長, : : 17-21休假,輔導長說我能請22.23.24.25, : : 最後連長找我去,說入伍前過世只能請事假 : : 讓我請24,我一開始說請24.25比較不趕, : : 最後假單還是只有24號, : : 並且要扣假, : : 我是沒什麼意見但是要扣假也太不合理了, : : 然後我問輔導長,他只回我說連長想按照 : : 規定來,他只能幫我扣夭八當扣假, : : 我聽了也是滿臉問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5.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603073541.A.40C.html
staff23: 喪假這種事情 承平時期 非演習戰訓期間111.241.185.131 10/20 19:57
staff23: 本來該給就要給 何必讓役男退伍對國軍111.241.185.131 10/20 19:57
staff23: 心生怨懟111.241.185.131 10/20 19:58
staff23: 以後講到當兵 就是幹X娘 當年害我無法送111.241.185.131 10/20 19:58
staff23: 家人最後一程 苦求出來 還要扣假111.241.185.131 10/20 19:59
staff23: 而不是 當年長官體恤下屬 還特別安排連休111.241.185.131 10/20 20:00
staff23: 讓我能順利處理家人這一段111.241.185.131 10/2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