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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basohigh (左中彈、右中彈 反覆中彈)》之銘言: : 台南有殺警奪槍的案件 : 我哥就跟我說過 : 他當年因為彈藥庫被民眾要求遷移 : 一堆人會在門口鬧事 : 裡面還有拿精障手冊的 : 後來真的出事了 : 小門本來兩個人一起的哨點 : 因為裁軍的關係 : 變成一個人站 : 結果就被拿手冊的民人靠近, : 用五公分水果刀桶下去 : 當時也是不敢開槍 : 怕在營區黑掉 : 那以前其他地方有民人鬧事 : 靠近大門的 : 大家以前都會怎麼處理呢? : 我們那邊好像也只有安官大力吹哨 : 把其他人一起找來這樣 : 外島感覺硬一點 會直接對空開槍? 還是講一下。凡事都是權衡利弊(但權衡的思維要是真懂,不是狗屁長官的一知半解 胡說八道的那種,不然長官隨口一個屁話,你信了結果衛哨失職被送軍法審判,長官又 推說是你誤解他的意思,你衛哨失職致使衛哨區域被歹徒侵入是你自己應負軍法責任)。 衛哨兵有守衛衛哨區域的軍法責任。因此,萬一很幹看到有混混多人開始聚集在哨點前 20公尺,「依我的勤前教育原則」啦--衛哨兵就要(用哨亭電話、或無線電)通知安官, 叫營區內大夥(就算不帶槍,警棍要帶著,伙房兵把菜刀帶著)趕到門口防止對方攻入。 而身為衛哨兵的自己,依照用槍時機,如果對方不聽制止硬要衝入營區,則對空鳴槍繼而 開槍射擊他(可以不瞄準其軀幹)--至少我那個時候的連長說本來就是這麼處置!板友若 在其他憋屈單位不敢這麼做,那只能說陸軍太大,每個連長觀念不同。 而且,「連對方要『集體前進到距離哨兵10公尺左右都不准』(道理大家都懂,相距太近 你被對方前衝,你的步槍有個屁用)!需喝令站住!」。(對方若不站住,本單位慣例就 採用下一段作法,可不會不知所措,也沒在怕東怕西怕惹混混不高興被他找民意代表的) 至於我另外對麾下大夥勤教的--雖然實際殺傷效果不明顯,但威嚇性十足--遇到狀況,刺 刀上上去又沒有禁止你上刺刀啊(這並不違反既有法規)!65K2的長度加上刺刀,就算你 不敢開槍,但混混拿水果刀往前衝的時候,你比他的水果刀還長N倍、他水果刀還刺不到你 ,你刺刀尖已先往他臉上招呼,筆直往他眼睛戳去(你可以邊怒吼幹你娘級掰),包準那 個裝兇但其實是癟三的混混嚇到摔倒在地你信不信! 就是看到國軍(某些單位)軟趴趴,欺軟怕硬的混混才騎到某些單位頭上,侵入營區內逞 兇。如果你們單位連長說了「就是不要開槍」、「一切後果他承擔、不開槍、任由歹徒肆 虐營區的衛哨兵因為是服從連長(或營長)命令所以不負軍法責任」,那我也尊重貴單位 做的決定。至於到了更後期(我都退伍N年了),聽說國防部(?)直接頒布命令全陸軍衛 哨兵不配槍不配彈(是聽說,詳情不知)?那就又是另一個時代了,衛哨兵也沒槍可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0.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661372205.A.8BA.html
st210113: 記得有一段時期是槍彈分離,現在還是嗎 124.199.89.174 08/25 09:13
mavs07: 當兵那時剛好金門那件事,連長是有特地召 101.9.201.3 08/25 10:07
mavs07: 集大家示範,總之先拉拉餅送槍機,反正先 101.9.201.3 08/25 10:07
mavs07: 不要動保險 正常人看到你動作家聲音基 101.9.201.3 08/25 10:07
mavs07: 本上是會怕辣 101.9.201.3 08/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