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obile-gam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目前的投票不算QQ
Matung: 蠻意外這麼多人願意接受業配分類 連假結束來辦投票吧10/11 14:17
有鑑於本版業配文章存留與否以及判斷標準已引起爭議 不如先將業配文章開放與否 這件事情拿出來由大家一起投票決定吧 之後會再公告一次 預計10/21開放投票 1.完全開放 不去抓業配 大家自己看推文判斷 其實也OK 沒有人被傷害 就回到過去 2.半開放 開放業配分類 假裝成心得文的業配照抓 但判斷標準可能要再思考 由版主單獨判斷 依舊會有爭議出現 3.不開放 保持原樣 投票為期7天,改為1人1票,票高者獲勝 7日內暫不針對業配文章做任何處分 也一併附上業配優缺點的討論 業配存在的好處 i. 版面文章內容比較豐富 ii. 比較能知道有什麼遊戲推出 iii. 避免版主過於獨裁 業配存在的壞處 i. 板上有業配文 請特別注意 本次投票為記名投票,您的帳號與投票選項將同時被記錄並公開 本次投票將 會 記錄並公開您的 帳號 (ID) 本次投票將 會 記錄並公開您的 IP 位址 本次投票將 會 記錄並公開您的 投票的時間 本次投票將 會 記錄並公開您的 投下的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0.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game/M.1634047809.A.5EC.html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2/2021 22:11:01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2/2021 22:14:28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2/2021 22:16:27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2/2021 22:16:55
smart0eddie: 三個選項需要開到兩票嗎@@ 10/12 22:28
Matung: 哈哈 也可以只投1票啊 10/12 22:29
miniUU: 開放業配分類,但是內文要高規格,例如需附上基本字數,圖 10/12 22:34
miniUU: 片,介紹,遊玩心得,同類型比較,自我評分之類 10/12 22:34
Risha5566: 不參與投票 這些選項都沒辦法解決問題 10/12 22:36
Risha5566: 選項1就是把問題丟給這場選舉,你們自己選不處理的 10/12 22:39
Risha5566: 選項2跟3實際上根本一樣,都是板主覺得是業配就是業配 10/12 22:39
Risha5566: ,會錯殺還是會錯殺。 10/12 22:39
Risha5566: 所以自由心證佔選項2/3 10/12 22:39
phykevin: 2跟3會一樣???? 10/12 22:42
Risha5566: 2跟3不一樣? 10/12 22:44
Risha5566: 3是不開放業配,請問業配標準誰說了算?這跟2有什麼不 10/12 22:44
Risha5566: 一樣嗎XD 10/12 22:44
GBO5: 2是開放葉配標籤不受業配刪文限制...大概不然我也想不到其他 10/12 22:47
jokerming847: 我也感覺2/3一樣== 10/12 22:48
miniUU: 2我猜是標題【業配】xxxx遊戲,版主不刪文 10/12 22:50
miniUU: 大家自由選擇看或不看,其他分類,版主判斷 10/12 22:50
Risha5566: 不過業配會乖乖用業配分類ㄇQQ 10/12 22:50
Risha5566: 假設不會乖乖用[業配],那其實還是回到一般使用者被錯 10/12 22:51
Risha5566: 殺的可能 10/12 22:51
GBO5: 2的狀態下不用葉配標籤就變成版主裁定(標準不知) 10/12 22:52
其實回到最關鍵的問題 在沒有金流證據的狀況下 不管怎樣版主下判斷都會有爭議出現 設的標準再多再好都有誤殺或誤放的可能 但這個可以之後再討論 判斷標準之後都可以再改 現在我的標準常引起爭議一定是有問題在 與其讓大家一直浪費時間在這個問題上面爭論 不如一步一步處理囉 先看大家要不要開放業配分類嘛 眾望所歸要開放的話就可以少掉很多問題了 如果要變成半開放業配/保持原樣 下一步會再開放讓大家討論 到底抓目前抓的文章,大家覺得不妥的原因 跟抓假心得文該用什麼標準 請大家用發文方式一次講完自己的意見不要再在推文裡互相引戰了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2/2021 22:59:16
Risha5566: 我有提出方法了 板主 10/12 23:01
Matung: 有看到 下一步討論再繼續看是否要列入標準囉 (變警告? 10/12 23:02
Risha5566: 實際作法我想可能是提出後一天內改正之類的(? 10/12 23:09
Risha5566: 覺得太麻煩自刪就自刪,不刪擺爛就照你的標準桶 10/12 23:09
Risha5566: 反正標準都推文告知了,大家都知道這篇文章哪邊不符合 10/12 23:09
Risha5566: 你的標準 10/12 23:09
Risha5566: 太奇怪的應該很多人會提出意見,您再看看要不要修正吧 10/12 23:09
Risha5566: 基本上大部分判決我還是尊重您的標準 10/12 23:09
Risha5566: 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或許需要大家完善,或者有更 10/12 23:09
Risha5566: 好的處理辦法 10/12 23:09
xxUno: 等於給磨合期我覺得也不錯 但是得都尊重版主最後的決定這樣 10/12 23:12
Matung: 好啊好啊 大家有共識的話最好 不要繼續爭論了 10/12 23:13
Matung: 下班看到這麼多爭議也是心很累 10/12 23:13
Penny4321: 與其葉配由版主自由心證,不如讓版友來公評,噓十次以 10/12 23:22
Penny4321: 上葉配就水桶之類的 10/12 23:22
Risha5566: 我看到業配連噓都懶欸怎麼辦XDDD 10/12 23:23
xxUno: 樓樓上這樣不好 很容易被圍剿 10/12 23:23
Matung: 這個也可以啊 我還有想到一個是檢舉制 10/12 23:24
Matung: 基本上有人到檢舉區檢舉我再來看要不要刪 10/12 23:25
Matung: 但這些都下一步再來討論 10/12 23:25
Risha5566: 檢舉如果回到自由心證好像不太好 10/12 23:26
Risha5566: 我先解釋一下不是不相信板主,而是有時候判決上會有盲 10/12 23:26
Risha5566: 區,心情不好可能就不小心比較嚴格之類ㄉ 10/12 23:26
Risha5566: 如果2是之後討論機制的話,我來投票 10/12 23:26
Matung: 嘿啊嘿啊 反正投票結束還有7天 我們再來一起思考吧 10/12 23:27
Matung: 2/3之後會討論新標準 就不用現在這套了啦 10/12 23:27
Matung: 每天應付這些問題也是頭很大 很像還在上班 10/12 23:28
Penny4321: 檢舉我覺得會因為麻煩而打消念頭,要貼出文章代碼,手 10/12 23:28
Penny4321: 機不好操作。噓幾次以上應該是最簡單的方法,多數意見& 10/12 23:28
Penny4321: 方便&鬧板葉配各種狀況一次解決 10/12 23:28
Risha5566: 方便是真的方便,檢舉我也是覺得不太方便 10/12 23:28
Penny4321: 在這版會被圍剿嗎?又不是大版會筆戰結怨,如果真的因 10/12 23:30
Penny4321: 為恩怨被噓,可以申訴。另外重複惡意噓或分身噓當然不 10/12 23:30
Penny4321: 算,甚至要處罰 10/12 23:30
Risha5566: 我擔心的是,像我連噓都懶得噓哈哈哈 10/12 23:31
supermars: 很業的文章可從發文內容略知一二,但完全不影響 10/12 23:35
supermars: 也不是我選擇遊戲的來源! 也不會別去噓~ 10/12 23:35
Matung: 但噓文數之前的確也是有人提過 如果可以當標準我也可以 10/12 23:36
Matung: 接受 畢竟是數字在說話 10/12 23:36
Matung: 就怕大家不忍噓 10/12 23:37
SWORDKISS: 不好意思,根據規定#1Rp4edHh (BoardAnnouce) 10/12 23:55
zMidTwo5566: 阿 有人說了 這投票不合法喔 10/12 23:55
SWORDKISS: 開啟記名投票要提早5天宣布 10/12 23:55
Matung: 原來是這樣~ 10/12 23:57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3/2021 00:03:58 ※ 編輯: Matung (36.227.20.58 臺灣), 10/13/2021 00:22:14
win55135: 本身不排斥葉配,找新遊戲如果好玩何嘗不可? 10/13 12:03
takahashiyu: 都大人了,獨立思考不難,讓版上更多樣性也熱鬧,發 10/13 15:18
takahashiyu: 文限制嚴格一點,登入滿3000才能發葉配這樣 10/13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