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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一)前情提要************ (1)103年12月我從台北到台南遊玩遺失手機,被人撿到卻侵占不還。 (2)侵占人用手機玩拍照,全部自動上傳我的雲端, 我掌握他清楚樣貌,住家內裝景物,隨即於1月報案。 (3)2月初警察表達想調閱手機IMEI碼協助查案,卻被地檢署駁回, 我回覆警察沒關係我再想辦法,事後查證確實是荒謬法律的問題,  因此不怪警察。   (4)2月中我發現他的自拍照原來根本就有記錄GPS定位,幾乎確定住家位置, 就位在台南某街上,隨即通知警方,料想終於可馬上破案,想不到警方回應 無法偵查,要怎麼查? (5)我再親自繪製侵占人住家地圖,連同侵占人清析樣貌,住家特徵等照片 製作完整偵查建議,並訴請警察應該積極到現場觀察建築樣貌,尋訪住戶鄰居 已有這麼多照片當線索,必能快速破案,想不到員警仍然繼續表達無法偵查。 (6)百般無耐,我只好投訴蘋果日報,經過記者多次致電警局追查,警員終於 派人到現場堪查,查訪當地警衛里長,但表達皆無所獲,   記者告訴我,既然他們表達有去查,也不算吃案,可能就真的找不到吧。(3/19) (7)報案至今,警查已經查了兩個月,毫無消息。(3/22) (8)忍無可忍,我今天坐高鐵從台北到台南,奔波大半天親自到現場查,結果不到一小時 已經透過住家外牆辨識侵佔人是哪一戶了!!!!! 於是在晚上於本版po網跟大家商量下一步(3/23) *************3/24(二)發展************ (9)上午時離開旅館,再次前往當地查訪,現場警衛、阿姨等路人都很幫我,   聽說我要找尋手機而且知道侵佔人住哪,就告訴我社區主委住哪,要我找主委詢問。 (10)找到主委辦公室表明來意,他說前幾天警察來好多次還現場拍照   (看來(6)是真的不是唬爛)而且還找到他家在門口留下紙條,   只是他人一直不在,說著他就往五公尺外一棟建築的三樓指去   從不同角度看到同一戶,一眼又看到照片中的幾項特徵物品,真的就是這一戶! (11)主委說他已經沒回來好幾天,我說大樓住戶一定會登記資料,請主委幫我查他電話   主委說不行除非我請警察來,於是我就開始撥電話請警察過來。 (12)此時突然對面三樓有了動靜,那人出現了!!!!!!   蒙面著裝牽著腳踏車準備出門運動,我馬上請主委去攔人,我則打電話請警察過來   (也太巧了!!!!!!) (13)之後我在警察、主委的見證下,告訴他撿到我手機侵佔使用已經觸犯刑法,   我已經報案,請他立刻歸還我的手機並賠償合理的金額,   他表達三天前看到警察留的字條就已經把手機送到派出所了,   他有些慌張,不知道事情會那麼嚴重。 (14)協商後,我認為他只是貪點小便宜心態,沒有惡劣犯意也很誠懇跟我道歉, 感覺是個單純老實的人,也願意跟我和解,我就同意此事大事化小,撤銷告訴。 (15)當場跟員警討論,發現侵占罪無法撤告,仍必須走法院一遭,我告訴侵佔人   你手機已歸還,也願意賠償跟我合解,如果你保持同樣的態度,也有支付賠償金   未來上法院我也會保持願意撤告的立場,讓你損害的可能達到最小。 (16)最後我離開那裡,他又再一次跑來跟我握手道歉,此事至此順利告一段落。 *************心得建議*************** 此次我手機能找回,完全是靠手機和雲端連線,而且善用拍照資訊、 手機使用等的GPS定位,所以如果大家遺失手機, 建議要盡可能利用這些技巧去保留、蒐集豐富線索, 否則能找到的機會估計微乎其微, 報案是個證明你手機遺失,並要求警察提供協助的法律證明,但從我的例子看來 你完全不要指望警察會用最有效的方法幫你找尋手機,你一定要自己積極想辦法! 如果你判斷警察真的辦案效率不合理的低落,你也只能自己催促,再不然就投訴 ,再不然就找媒體。 此次警察堅持無法找,不知該怎麼找,如果不是我一直施壓, 投訴過警察局首長信箱、市長賴清德信箱、最後還找上蘋果日報, 最終迫使他們真的有去現場勘查,並如我說的輕易查到了侵佔人住處。 否則,我看也真的只有等我3/23(一)那天南下才能查出侵佔人住哪, 不過如果真的是這樣,警察這次真的會糗大了!! 我仍然感謝為我偵查的警察,但一個簡單的案子, 在民眾已經主動提供侵占人地圖、侵占人樣貌、 侵占人住家特徵、侵占人陽臺特徵等線索, 並且最後民眾還親自前往偵查,證明確實一小時內即可查緝的難度。 居然還近兩個月進度空轉,甚至不斷表達無法偵查, 最後動用民眾不斷的檢舉陳情才破案, 這真的是很不健康的現象, 反應了警界的教育訓練,真的有整體加強改進的空間。 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1.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27252938.A.1E4.html
flypower : 請允許我稱你為PTT福爾摩斯03/25 11:11
NPITGOD : 老實說 警察也有難處啦 線再個資法保法這些看起來03/25 11:12
doom3 : 現在警察局收到手機也不能打開來看是誰的吧 個資法03/25 11:12
NPITGOD : 好像"保障"民眾權益的法律再這種時候就反變成兩面刃03/25 11:13
Twater : 因為你沒震怒丸03/25 11:13
NPITGOD : 沒錯 很多事情都不是只有表面上看來那麼簡單 遇到了03/25 11:13
Gunslinger : 遠遠超越鍵盤的行動力 只能推了03/25 11:13
NPITGOD : 你會被那些東西氣到XX彈出來XD03/25 11:13
iuseptt : 真厲害03/25 11:14
jeff101234 : 辛苦了 但警察真的很多難處....只能說法律永遠跟不03/25 11:15
jeff101234 : 上實務 警察的大部分權限又只能請司法給予...唉03/25 11:15
NPITGOD : 小小的問題 你3/24去的時候 他說手機再三天前就接03/25 11:16
NPITGOD : 到警方的紙條交回去了 警方還是有再做事情啊(笑XD03/25 11:16
pianoboy : NPITGOD:是啊,經過我不斷的檢舉,他們再不做事03/25 11:17
pianoboy : 就準備上報啦!03/25 11:17
NPITGOD : 真的 你不應該怪警方 警方應該是被個資法壓的死死的03/25 11:18
Luos : 佩服您的行動力03/25 11:19
pianoboy : NPITGOD:警方說個資法不准調通聯記錄我完全沒怪03/25 11:19
pianoboy : NPITGOD:是後來我主動提供地圖、住家特徵等線索03/25 11:20
NPITGOD : 偷偷問一下手機型號(真有毅力XD03/25 11:20
NPITGOD : 恩 不過也真的多虧那些上傳的圖片(我平常都預設關閉 03/25 11:20
pianoboy : NPITGOD:他們還消極推托不願意到現場查,我才抓狂03/25 11:21
NPITGOD : 不然每次都在那上傳照片會影響到網路使用速度 看來03/25 11:21
NPITGOD : 該打開此項功能了XD03/25 11:21
Greentale : 好像是哀鳳03/25 11:23
IvanLord : 非常厲害,值得稱讚,但是為什麼要這麼輕易就寬容他03/25 11:23
IvanLord : 人?又不是小孩子,這種人不給他教訓永遠不會學乖03/25 11:23
daniel0922 : 推03/25 11:25
wern05 : 推,原po神毅力!03/25 11:25
pianoboy : IvanLord:有要求支付賠償金,雖然不多!03/25 11:25
Cicce : 你的行動力絕對是鍵盤鄉民需要大大學習的楷模!03/25 11:26
TFsonG : 推恭喜你,天助自助者的典範 條子真的很弱03/25 11:27
NPITGOD : 不過還是佩服 過去關起來的照片上傳和記錄像片GPS03/25 11:27
ysmsy : 不應該輕饒03/25 11:27
NPITGOD : 功能都默默的打開(笑03/25 11:27
TFsonG : 原PO社會歷練+10等03/25 11:28
ayasesayuki : 運氣真好 遇到會用手機的一定先給你最底層還原03/25 11:29
a0913 : 記者還不來 抄唷?03/25 11:30
baozi : 單純老實的人?你到底在說啥?標準鄉愿的台灣人03/25 11:31
ayasesayuki : android手機一個運氣不好 幾乎就是沒救了 對方會直03/25 11:32
ayasesayuki : 接給你還原原廠 警方也只會說無法透過imei找人03/25 11:32
westwood0402: 單純老實的話撿到手機就送派出所了啦03/25 11:32
pianoboy : baozi:我確實不是個追殺報復的人,說鄉愿也對 03/25 11:33
westwood0402: 或是趕快找手機通訊錄試圖聯絡失主03/25 11:34
xvid : 不是他太老實 是你太老實....03/25 11:35
junorn : 讓我想到之前我出車禍的時候我一個同事說要他的話先03/25 11:36
pianoboy : xvid:我承認我很老實。。。 03/25 11:36
junorn : 跟對方要個50萬再說的事..03/25 11:36
jyunwei : 你好強03/25 11:43
frank543 : 推阿~03/25 11:45
sh112301 : 至少要賠你高鐵+旅館費+浪費時間的費用...03/25 11:49
hahaluck : 恭喜 警察也是有做事 要澄清一下。03/25 11:49
ianself : 這ID...行動力很強不意外!03/25 11:49
sh112301 : 不過,有時候警察真的會"技術性"延遲.找媒體才能恢復03/25 11:50
westfour : 某N不是政黑大將嗎 果然論點與眾不同03/25 11:52
epsonc45 : 真的不能怪警察....03/25 11:52
A3Ay : 您好,可否請教後來對方賠償金額大約是多少呢?03/25 11:54
pianoboy : A3Ay:就如sh112301板友說的那樣03/25 11:56
ctotw : 你不當律師或柯P有點可惜03/25 11:57
hank12332 : 犯人只要裝一下老實人騙騙受害者就好了03/25 12:10
Hua0722 : 推原PO從鍵盤柯南轉職成功。另外都這這種情況下,侵03/25 12:17
jensol : 手機廠商應該要加一個擁有者密碼,第一次開機時設定,03/25 12:17
Hua0722 : 佔人難道還要死皮賴臉的裝死嗎,正常人應該都會尋求03/25 12:18
Hua0722 : 和解吧?03/25 12:18
jensol : 如果刷機就卡在密碼詢問,讓這些壞蛋不能刷 XD 03/25 12:18
jensol : 應該會大受歡迎吧~03/25 12:19
SwFrAI : 猛欸 推個03/25 12:23
moto000 : 現代柯南03/25 12:26
kobevin : 其實你算好運,如果他把你雲端帳號刪掉或者轉賣掉你03/25 12:30
kobevin : 應該就找不回來了!現在有經驗的都直接關機...我自己03/25 12:30
kobevin : 載的app如果有人三次解鎖錯誤就會利用前鏡頭拍照+GP03/25 12:30
kobevin : S定位傳到我信箱,關機也會!另外也可以藉由別台手03/25 12:30
kobevin : 機或電腦找出失蹤手機GPS...還曾經抓過前女友偷吃@@03/25 12:30
kobevin : "03/25 12:30
jumbotest : 有點厲害03/25 12:32
hahaluck : 樓上可以寫一篇分享嗎?我說手機部份不是前女友。03/25 12:33
stupidfox : 我也想學kobevin大大的技巧!!03/25 12:38
pingmau2004 : 太強了03/25 12:39
chunyulai : 樓上可以寫一篇分享嗎?我說前女友部分不是手機。03/25 12:40
qq353535qq : 感謝分享03/25 12:41
nrezw : 之前新聞好像有報過 專門抓小三的app XDD03/25 12:42
frank543 : 遇到懂手機的人 手機到手立刻關機再HR 什麼都無用03/25 12:44
frank543 : 之前女同事的手機被幹走後 從這世上絕跡03/25 12:46
frank543 : 我猜大概就是遇到類似的手法03/25 12:46
rudyych : 不得不稱讚你高度的行動力。但為何要輕饒過那侵占人03/25 12:47
rudyych : ? 03/25 12:47
ayasesayuki : 只有iphone 有設定find my i03/25 12:52
ayasesayuki : phone真的無解 android喔 隨便一個hard reset就gg03/25 12:52
tdtb12 : 如果是安卓怎麼辦 感覺丟掉就回不來惹03/25 12:57
orange6541 : 蘋果記者是關鍵吧,記者不關心可能就放旁邊了03/25 12:59
BEICHI5566 : 完勝鍵盤柯南,你是真。柯南!03/25 12:59
npustccw : 水03/25 13:00
cat2 : 實際警方就是要由你確定侵佔的人長相身份並且提告才03/25 13:03
cat2 : 能最快破案03/25 13:03
neomaster : 手機是3天前交給警察了嗎?????03/25 13:04
YanYain : 有神快拜03/25 13:17
prudence : 幹得好!03/25 13:20
Djuda : 這玩全就是你自己破的案嗎 警察等你破完案03/25 13:23
Djuda : 再賺業機 躺著賺03/25 13:23
Oo5566 : 真的遇到老實人,還不會換帳號傻傻上傳XD03/25 13:24
kil1ua : 對方不懂手機吧 = = 遇到會的 就無影無蹤了03/25 13:25
scottnet : 如果手機三天前就送到警察局,為何警察卻不通知你??03/25 13:28
ACGB : http://goo.gl/Dox0sY 看來還是這個有裝 保平安03/25 13:29
Andosinjo : Android可以開Google相簿的備份同步啊!然後再把內03/25 13:31
Andosinjo : 建相機的GPS打開…03/25 13:31
star1416 : 恭喜!!!03/25 13:31
b18902040 : 警察就是這樣,小案子麻煩的案子都吃案破案率才高03/25 13:33
helwl : 說不能怪警察的人,一定沒有看過原PO之前那幾篇~ 03/25 13:42
lionpierrot : 對呀 警察三天前拿到怎麼沒通知你?03/25 13:42
lovedls : 如果被恢復原廠了還有辦法可以找手機嗎?03/25 13:51
DongFeng : 稅金小偷無誤03/25 13:51
k800i13090 : 起碼工作請假車馬費要討 03/25 13:57
k800i13090 : 老實說我撿過手機沒送警局, 直到發生一件事,才了 03/25 13:58
k800i13090 : 結 03/25 13:58
k800i13090 : 從那次事情後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 03/25 13:59
k800i13090 : 那位失主的態度與反應對我往後的人生起了莫大的鼓舞 03/25 14:00
k800i13090 : 原來自己...現在想到還真覺得溫暖 03/25 14:17
gyman7788 : 警察幾乎九成全是●○,剩下基層操到死 03/25 14:18
supermars : 恭喜失而復得!+柯南精神! 推 03/25 14:23
sindy520 : 你好厲害!其實再買一支就好,但就是要出那口氣吧! 03/25 14:26
sindy520 : 超有毅力的例子。不過他早就把手機給警察,為啥沒人 03/25 14:26
sindy520 : 通知你?手機只能默默躺在警局招領嗎? 03/25 14:26
xewxsfum : 不懂為什麼要輕饒,我以前在路上撿過錢包,直接送警 03/25 14:29
lovedls : 他也許是說撿到的,而現在警察不能去看手機的內容 03/25 14:30
lovedls : 來找失主,所以… 03/25 14:30
xewxsfum : 局,這種私人物品又對於失主極為重要,至少要讓對方 03/25 14:30
xewxsfum : 有個懲戒性的處罰吧 03/25 14:31
lovedls : 推樓上好心,我錢包掉過三次,有一次完整的送到警 03/25 14:33
lovedls : 局真的超開心感動的!另外人間蒸發一次,錢不見一 03/25 14:33
lovedls : 次… 03/25 14:33
colaer : 也想知道為什麼他把手機送到警局警察為什麼不通知你 03/25 14:35
colaer : ?而且當天警察好像完全不知道這事一樣 03/25 14:35
xewxsfum : 不過我當時沒做好一點就是送去警局前沒跟警察確認裡 03/25 14:35
mmmbop : 混吃等死 領公家薪水的都一樣 03/25 14:36
xewxsfum : 面有多少錢,哪些東西就直接丟給警察去處理了。 03/25 14:36
seopen : 求原po偷吃教學 喔不是~是分享如何避免被偷吃心得 03/25 14:36
seopen : 說錯是 kobevin大大 03/25 14:37
gp03dan : 超級耐心王 03/25 15:04
silverair : 小偷我絕不妥協,輕縱他只會增加下一個受害者 03/25 15:17
iuanz : 推啊,真的是一個很好的案例分享。也恭喜原po手機找 03/25 15:32
iuanz : 回,還好雲端備份的照片不是外國的景物。 03/25 15:32
dodonpachi : 希望那個小偷真的能學到教訓。 03/25 15:35
abc45229 : 推。神探 03/25 15:39
b0504 : 辛苦了 警察真的很愛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就是吃案) 03/25 15:40
jpevo101 : 運氣真的很好,撿到的人也算單純 03/25 15:53
hsinyeh : 如果我是撿走手機的人 被警察通知交回去 03/25 16:05
hsinyeh : 應該會裝沒事假裝自己撿到手機吧 不會說已經被警察 03/25 16:05
hsinyeh : 通知,所以當場值班的員警可能以為是另一件事情 03/25 16:05
hsinyeh : 畢竟案子這麼多,不會連在一起 03/25 16:06
kobevin : 為什麼有人把重點擺在我被劈腿@@"不過我是可以分享 03/25 16:52
kobevin : 我用的是lookout這個app他會需要在官網註冊登入綁 03/25 16:52
kobevin : 手機號碼,另外app可以設定當對方嘗試解鎖失敗時或S 03/25 16:52
kobevin : IM卡被拔或被關機的等會利用前鏡頭拍照並GPS定位寄 03/25 16:52
kobevin : 到你設定的信箱!http://i.imgur.com/hDIKO7b.jpg 03/25 16:52
kobevin : http://i.imgur.com/IBEpPu1.jpg 03/25 16:52
kobevin : http://i.imgur.com/BYdgLZM.jpg 03/25 16:52
kobevin : 另外也有類似find my phone的功能,可以利用可以上 03/25 16:52
kobevin : 網的設備登入官網,只要你沒被關機就能搜尋自己的 03/25 16:52
kobevin : 手機!至於我怎麼抓到,很簡單...因為我已經懷疑他 03/25 16:52
kobevin : 有劈腿所以利用find my phone的功能就... 03/25 16:52
ayasesayuki : 那樣等到沒電自動關機會算可疑行為嗎 然後被人hard 03/25 18:29
ayasesayuki : reset後還能找到人嗎 03/25 18:29
ayasesayuki : 那別人把鏡頭擋住炒作呢 03/25 18:31
stark5566 : 如果遇到你說那種當然是救不回來了 03/25 19:07
stark5566 : 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如果對手機不是全盤了解 03/25 19:08
stark5566 : 撿到手機最好還是拿去還吧 03/25 19:09
AirbusA350 : 樓上拍拍 所以 妳女友用妳手機唷@@ 03/25 20:12
AirbusA350 : 呃 我說k大 03/25 20:12
FJHS : 推原po。突然有個感慨,有時候有此種精神的人往往被 03/25 20:53
FJHS : 嫌澳客、鴨霸…真的要堅持到水落石出啊!實在是恭 03/25 20:54
FJHS : 喜原po討回你的公道。 03/25 20:54
newdreams : 讚! 03/25 20:57
destroyfire : 稱讚你的努力但不同意你小偷還說對方老實的心態 03/25 21:18
set21 : 如果你是正妹就完全不一樣了 03/25 21:47
lurba224 : 基本上會侵佔他人手機,老實這點我不贊同.... 03/25 22:46
tsming : 這根本不老實吧,被抓到會怕而已 03/26 04:22
iuirigi : 無法撤告 和無法偵查 好像不是空集合 警察根本瀆職 03/26 10:59
iuirigi : 若確定侵占 期待警察辦案的話 不如去地檢署直接提告 03/26 11:00
iuirigi : 司法警察或檢察官知悉刑事案件就該主動偵辦了 03/26 11:00
※ 編輯: pianoboy (36.231.22.3), 03/26/2015 12:14:49
takeshi911 : 推 03/26 23:21
fireguard119: 把你的手機拿走2個多用不主動交付警局,你說他老實 03/27 00:43
fireguard119: 有事嗎? 03/27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