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oma : 我彷彿看到原PO指著媽媽說你是神經病笨蛋 別人騙你 11/30 10:09
推 sthermit : 太直接,可是非常中肯 11/30 10:11
→ sthermit : 如果真的無法自行判斷,就去宣告無行為能力 11/30 10:12
推 abcd425heart: 丞相,這個風向已經變了 11/30 10:17
推 forgenius : 沒錯,如果原原po母親真的精神狀態不太好要去申請禁 11/30 10:18
→ forgenius : 置產,不然店家何其辜?今天解決了改天再來一次,遇 11/30 10:18
→ forgenius : 到當我倒楣?為了你好,也為了大家好。另外手機都用 11/30 10:18
→ forgenius : 了我也覺得就自己吃下去吧,畢竟嚴格來說過失的在你 11/30 10:18
→ forgenius : 這方,對方要講過失還真的沒有,人家都給解約了手機 11/30 10:18
→ forgenius : 還要店家吃下去就不合理了。 11/30 10:18
推 abcd425heart: 店員自己可能並不了解手機好壞,她也是配中資費0元 11/30 10:19
→ abcd425heart: 機 11/30 10:19
→ abcd425heart: 真正無良的是同費率配8GB機種,反正都是0元 11/30 10:20
推 Anyotw : 順便說,我國已將“禁治產”改成監護”了 11/30 10:21
→ Anyotw : 法律上都叫監護了 11/30 10:22
推 abcd425heart: 但如果她知道這台的問題那就缺德了 11/30 10:22
→ iemilk : 離題了...這內文覺得不需要再特地回一篇出來 11/30 10:41
推 sthermit : 手機的價格也還好,門市都是用定價來看的 11/3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