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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op840906,也可以叫我夜市肥宅 從高二開始上PTT,為的就是看手機版,因為當初的手機上很多問題,又是冷門機,結果 上了後不能發文QQ。 手機史:華為G525-M7-M8-Z5-IPHONE SE-XZ1C 基本資料: https://i.imgur.com/TwJnhR6.jpg
手邊目前沒電腦,先用App的基本資料,抱歉。 管版時間: 由於目前還是學生,會在課餘閒時管版,一個禮拜固定五天晚上有一小時管理檢舉版的 檢舉文,因為目前有在打工與家教,會盡力抽時間出來管理板務的。 參選政見: 目前兩個實習版主的修改的版規,我認為非常完整與深得民心了,但自己還是在這提出 一些拙見。 一、因為板上文章以及推文太多無法每一一查閱,因此以檢舉板之文章為主。 二、關於業配文,若經板友檢舉,文章風格太像業配文,需請發文者提出購買證明、發票 等證明文件,否則,一律以廣告文處分,退文+水桶1Y 三、禁止在推文謾罵某品牌使用者,但品牌本身不受限。經檢舉一律以版規3A斟酌處分 舉例:卓粉,果粉不受限,僅陳述事實 四、關於名店,若再網路上有明確價格者,不受限,例、向東、地標、二呆等 但若價格不公開之私人通訊行,不行在版上討論。 **新增 五、若要上版詢問該推薦什麼手機,標題請用[新機],初犯者,警告乙次,再犯水桶7day 當鄉民那麼久了,第一次參選版主,還有待大家給予我意見,如果沒選上的話,也是當作 一個參選經驗, 以上 op840906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76.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14105472.A.1FE.html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6:51:51
incident : 發錢12/24 16:52
我只有1000多P而已QQ
olmtw : 可是現在那些通訊行也很多「下殺」欸12/24 16:52
至少有些價格都有在網路上可以比出來
tornado1621 : 錢12/24 16:54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6:56:59
leechiungyi : 推12/24 17:04
kobelake : 錢12/24 17:10
joker00507 : 錢12/24 17:19
這裡不能發錢吧
shsh946 : 你的第三條估計一堆人會進桶12/24 17:19
品牌本身的話我認為沒差,像是oppo低規高賣等等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23:08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23:40
shi21 : 覺得第2條不錯 可是更多的是"假發問真推薦"的文12/24 17:26
shi21 : 例如會有人把某o跟其他牌旗鑑機放在一起選12/24 17:27
nk950357 : 發錢12/24 17:27
nk950357 : 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政見是加入問機分類啊 每次看了12/24 17:28
nk950357 : 都好累12/24 17:28
咦 不錯喔,biker版就是這樣,推薦新車一定要用新車這個標題,不過我現在可以再新增 政見嗎?
crc2121 : 哈哈哈,政見新添加被水桶後有悔過且有教化的都要清12/24 17:29
crc2121 : 唱「老司機」放上來才可以解桶。這清新脫俗的政見如12/24 17:29
crc2121 : 何?12/24 17:29
crc2121 : 連結 https://youtu.be/catt0U__CkY12/24 17:31
fonghai : Xz1c 好用嗎12/24 17:32
crc2121 : 好用啊12/24 17:32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34:36
nk950357 : 可以把 不知道 12/24 17:35
nk950357 : 最好加入問機不爬文水桶12/24 17:35
來想一下怎麼寫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39:05
FeRin : 推 12/24 17:40
Z727808260 : 用第三條桶下去的話,就沒人推、噓文了12/24 17:56
opengaydoor : 3立意很好 但是個會完全改變板風的爆炸性政策XD12/24 18:04
剛開始會從輕量刑,不過如果再犯的話就要從重了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07:44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5:24
opengaydoor : 然後覺得沒爬文被噓活該 但因此桶人有違比例原則 12/24 18:14
opengaydoor : 當然這只是個人意見啦 搞不好大家都覺得欠桶XD 12/24 18:14
桶人會跟其他兩個版主討論喔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5:41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6:29
hamasakino : 推 12/24 18:21
Jr0000 : 支持一下,嘿嘿 12/24 18:24
cliff2001 : 推 12/24 18:32
rinppi : 3的話應該會有些人完全不用出現在這了xd 12/24 18:42
dylanlee : 給推!! 希望你不要搞文字獄... 12/24 18:53
kill111ful : 推 12/24 19:20
ornv : 你還是專心唸書吧12/24 19:36
謙卑謙卑再謙卑
saokie : 3 推一個 12/24 19:43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9:43:59
chunyulai : 等一下 葉佩雯那個規定和民法精神完全相反欸12/24 20:08
chunyulai : 你要懷疑一個人是否做了什麼 是懷疑的那個人 12/24 20:08
chunyulai : 負擔舉證的責任啊! 12/24 20:08
說的也是,如果選上後會再投票與其他版主討論決定
kame0407 : 你的3會讓酸酸與反串有變本加厲的可能哦12/24 20:09
chunyulai : 你說的方式 是發文者被檢舉 還要舉證他不是葉配12/24 20:09
chunyulai : 簡直是mobile01板再現12/24 20:09
不過舉證購買證明會很困難嗎?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1:17
chunyulai : 德國納粹時代 被檢舉是猶太人 被檢舉的人12/24 20:10
chunyulai : 要舉證自己的血統證明 檢舉人完全沒有責任12/24 20:10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1:47
chunyulai : 拿不出純血證明的就被送到集中營 12/24 20:11
手機購買證明與血統證明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吧....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2:51
chunyulai : 所以說這不是困不困難的問題 應該是懷疑人去舉證 12/24 20:12
chunyulai : 本來法律和規定都應該是站在人性良善的出發點的 12/24 20:13
chunyulai : 我話還沒說完 所以國外論壇 如果有亂搞的板主管理員 12/24 20:13
chunyulai : 底下留言就會開始酸板主/管理員是納粹 12/24 20:14
chunyulai : 集中營就是水桶的概念12/24 20:14
suifong : 第三條定義模糊不清,到最後只會變成管理者自己定義 12/24 21:10
suifong : 掌握生殺大權。12/24 21:10
suifong : EX:卓粉、果粉不受限,僅陳述事實。"事實"誰認定? 12/24 21:15
suifong : EX:有人說"果粉正常發揮" 要處理還不處理? 12/24 21:15
所以我說啦,到時會投票或與其他版主討論阿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1:16:52
Z727808260 : 果粉正常發揮屬於陳述事實=PASS 12/24 21:54
saokie : 酸板主...kb不是安全下莊? 12/24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