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ncident : 發錢12/24 16:52
我只有1000多P而已QQ
推 olmtw : 可是現在那些通訊行也很多「下殺」欸12/24 16:52
至少有些價格都有在網路上可以比出來
推 tornado1621 : 錢12/24 16:54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6:56:59
推 leechiungyi : 推12/24 17:04
推 kobelake : 錢12/24 17:10
推 joker00507 : 錢12/24 17:19
這裡不能發錢吧
推 shsh946 : 你的第三條估計一堆人會進桶12/24 17:19
品牌本身的話我認為沒差,像是oppo低規高賣等等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23:08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23:40
推 shi21 : 覺得第2條不錯 可是更多的是"假發問真推薦"的文12/24 17:26
→ shi21 : 例如會有人把某o跟其他牌旗鑑機放在一起選12/24 17:27
推 nk950357 : 發錢12/24 17:27
→ nk950357 : 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政見是加入問機分類啊 每次看了12/24 17:28
→ nk950357 : 都好累12/24 17:28
咦 不錯喔,biker版就是這樣,推薦新車一定要用新車這個標題,不過我現在可以再新增
政見嗎?
推 crc2121 : 哈哈哈,政見新添加被水桶後有悔過且有教化的都要清12/24 17:29
→ crc2121 : 唱「老司機」放上來才可以解桶。這清新脫俗的政見如12/24 17:29
→ crc2121 : 何?12/24 17:29
推 fonghai : Xz1c 好用嗎12/24 17:32
→ crc2121 : 好用啊12/24 17:32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34:36
推 nk950357 : 可以把 不知道 12/24 17:35
→ nk950357 : 最好加入問機不爬文水桶12/24 17:35
來想一下怎麼寫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7:39:05
推 FeRin : 推 12/24 17:40
推 Z727808260 : 用第三條桶下去的話,就沒人推、噓文了12/24 17:56
→ opengaydoor : 3立意很好 但是個會完全改變板風的爆炸性政策XD12/24 18:04
剛開始會從輕量刑,不過如果再犯的話就要從重了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07:44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5:24
推 opengaydoor : 然後覺得沒爬文被噓活該 但因此桶人有違比例原則 12/24 18:14
→ opengaydoor : 當然這只是個人意見啦 搞不好大家都覺得欠桶XD 12/24 18:14
桶人會跟其他兩個版主討論喔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5:41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8:16:29
推 hamasakino : 推 12/24 18:21
推 Jr0000 : 支持一下,嘿嘿 12/24 18:24
推 cliff2001 : 推 12/24 18:32
推 rinppi : 3的話應該會有些人完全不用出現在這了xd 12/24 18:42
推 dylanlee : 給推!! 希望你不要搞文字獄... 12/24 18:53
推 kill111ful : 推 12/24 19:20
→ ornv : 你還是專心唸書吧12/24 19:36
謙卑謙卑再謙卑
推 saokie : 3 推一個 12/24 19:43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19:43:59
→ chunyulai : 等一下 葉佩雯那個規定和民法精神完全相反欸12/24 20:08
→ chunyulai : 你要懷疑一個人是否做了什麼 是懷疑的那個人 12/24 20:08
→ chunyulai : 負擔舉證的責任啊! 12/24 20:08
說的也是,如果選上後會再投票與其他版主討論決定
推 kame0407 : 你的3會讓酸酸與反串有變本加厲的可能哦12/24 20:09
→ chunyulai : 你說的方式 是發文者被檢舉 還要舉證他不是葉配12/24 20:09
→ chunyulai : 簡直是mobile01板再現12/24 20:09
不過舉證購買證明會很困難嗎?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1:17
→ chunyulai : 德國納粹時代 被檢舉是猶太人 被檢舉的人12/24 20:10
→ chunyulai : 要舉證自己的血統證明 檢舉人完全沒有責任12/24 20:10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1:47
→ chunyulai : 拿不出純血證明的就被送到集中營 12/24 20:11
手機購買證明與血統證明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吧....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0:12:51
→ chunyulai : 所以說這不是困不困難的問題 應該是懷疑人去舉證 12/24 20:12
→ chunyulai : 本來法律和規定都應該是站在人性良善的出發點的 12/24 20:13
→ chunyulai : 我話還沒說完 所以國外論壇 如果有亂搞的板主管理員 12/24 20:13
→ chunyulai : 底下留言就會開始酸板主/管理員是納粹 12/24 20:14
→ chunyulai : 集中營就是水桶的概念12/24 20:14
→ suifong : 第三條定義模糊不清,到最後只會變成管理者自己定義 12/24 21:10
→ suifong : 掌握生殺大權。12/24 21:10
→ suifong : EX:卓粉、果粉不受限,僅陳述事實。"事實"誰認定? 12/24 21:15
→ suifong : EX:有人說"果粉正常發揮" 要處理還不處理? 12/24 21:15
所以我說啦,到時會投票或與其他版主討論阿
※ 編輯: op840906 (115.82.176.67), 12/24/2017 21:16:52
推 Z727808260 : 果粉正常發揮屬於陳述事實=PASS 12/24 21:54
推 saokie : 酸板主...kb不是安全下莊? 12/24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