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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手機門號賣詐團賺300元 男子要賠受害人74萬 2018-08-18 20:0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江姓男子為了貪300元,把手機號碼賣給 詐騙集團,詐騙集團用他的手機號碼聯絡成員,騙走游婦74萬餘元。 刑事部分,江被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刑3月,民事再被判處要賠償游 婦74萬餘元損失。 江姓男子前年1月間,把向遠傳電信申辦的手機門號與SIM卡,以新台 幣300元之代價,賣給綽號「小胖」的詐騙集團成員使用。 「小胖」詐騙集團成員兩度以境外電話冒稱為台北地檢署科員,向游 謊稱帳戶涉及洗錢案。游婦信以為真,前後共提領台幣57萬及英鎊 4200元交給旗下車手監管。 詐騙集團成員獲知車手得手詐騙金額後,以江的手機門號聯繫旗下車 手叫車離去,成功向游詐得57萬與英鎊4200元(約為新台幣17萬7156 元)。 刑事部分,江已被依幫助詐欺罪判處3個月確定;民事部分,法院認 為,江隨意將手機門號交給小胖,造成游婦損失74萬7156元財產損失 ,形式上,被認定為詐欺幫助犯,民事上,須與詐騙集團分子負連帶 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判江要賠償游婦74萬7156元損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3746 愛賣手機號碼的朋友注意了,把別人門號掛在自己名下的朋友也是 千萬別把自己的門號交給不認識不熟悉不值得信任的人,否則這樣連帶要賠償非常悲劇 七十幾萬可不是小錢啊 -- ◆投票名稱: 八卦板板主選舉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olmtw 2017/07/01-2018/02/28 19 票 1.52% 0.87% olmtw 2018/06/23結果揭曉 43 票 4.06% 2.69% 超越0.87%,感恩有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53.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34661351.A.D5D.html
m0556656 : 為啥連帶責任是全部負責啊@@ 08/19 15:00
valkytie : 因為沒抓到詐騙集團 所以總要有人扛 08/19 15:02
suika824 : 覺得法律這樣蠻怪的,跟三防詐騙的受害者可能要連帶 08/19 15:08
suika824 : 賠償一樣.. 08/19 15:08
bandongo : 傻鳥啊,不罰你罰誰 08/19 15:13
jolin831206 : 回樓上,對於受害者而言,我可以向任何一方加害者求 08/19 15:25
jolin831206 : 償全額,但對於加害者而言你可以向另外幾方求償他們 08/19 15:25
jolin831206 : 應支付的比例。這是保護受害者的做法,我覺得並無不 08/19 15:26
jolin831206 : 妥,只是記者不會告訴你因為它們也不知道 08/19 15:26
mmonochrome : 所以搶匪到全聯買菜刀去搶劫 這樣被搶的人可以叫 08/19 15:28
mmonochrome : 全聯賠償被搶損失? 08/19 15:28
mmonochrome : 有人買木炭自殺 那賣他木炭的店員也是幫助自殺? 08/19 15:30
WindSucker : 87 08/19 15:39
xiaoyao : 怎麼會拿賣木炭來類比XDD 08/19 15:45
xiaoyao : 賣門號 是自身營利,賣木炭也是老闆賺走…店員黑人 08/19 15:46
xiaoyao : 問號? 08/19 15:46
aabbc777 : 看到木炭我也笑了ww 08/19 15:47
xiaoyao : 看新聞推論 應該是私下賣掉門號SIM卡,所以門號所 08/19 15:49
xiaoyao : 有人還是掛江男名字…當然有責任吧XD 08/19 15:49
NCKU : 對啊 如果是過戶理應沒事 看起來是沒過戶 08/19 15:51
kl50365 : 他會有連帶責任,應該是因為他知道號碼是賣給詐騙集 08/19 15:53
kl50365 : 團 08/19 15:53
NCKU : 可是沒過戶隨便打通話費也超過300吧 08/19 15:53
tokeep : 腦子這東西很好用.可是有些人偏偏就沒有 08/19 16:34
tigerandme : 某些人邏真的是亂七八糟胡扯一通 08/19 16:39
simon978 : 人蠢沒藥醫 08/19 16:43
bailan : 賣門號才拿300???? 08/19 16:58
Anthonypapa : 重點是賣門號才賣300,該說佛心嗎XDDD 08/19 17:09
Vram : 婦人找江男賠,江男找詐騙集團賠,簡單說 08/19 17:12
chiaolin : 一個門號連300都賣的人 最好有錢賠 判一千萬也沒用 08/19 17:24
jaannddyy : 連帶責任就是找a沒錢就找你,並沒有多寡 08/19 17:57
WFSGT : 那詐騙集團使用公用電話是不是可以申請國賠? 08/19 20:13
WFSGT : 如果不行的話,是不是江姓男子在賣門號的時候 08/19 20:15
WFSGT : 加條件:必須隱藏號碼播出。這樣江男就不用賠償? 08/19 20:16
gm79227922 : 如果他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呢 08/19 20:41
hyghmax1202 : 為了300元... 08/19 20:58
abop65913 : 自己傻 08/19 21:51
linmonday : 其實樓上舉例真的很好,如果真的是用公用電話騙呢? 08/20 02:30
linmonday : 那這樣到底可不可以申請國賠,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奇 08/20 02:30
linmonday : 怪,源頭抓不到,就拿也算受害者的人開刀 08/20 02:30
sam352306 : 新聞跟推文好像都看過怎麼回事XDDD 08/20 11:29
RichHung : 有常識的都知道賣門號不可能是好事吧...這哪叫受害 08/20 13:17
RichHung : 者? 08/20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