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co0960 : 二聯三聯電子都可以啊,阿不就發票10/16 13:37
好的
推 williamsf1 : 發票上最好有品名而非「通訊器材」10/16 13:52
還真的欸…米可跟我說只會開立通訊器材…為什麼要這樣啊?
推 rockest : 因為開發票就要營業稅 毛利就降低 當然會臉臭10/16 13:59
→ rockest : 營業稅是趴數計算 以note10+售價來說10/16 13:59
→ rockest : 他起碼不見一千多元10/16 14:00
推 flosser : 向東有開發票10/16 14:04
是寫通訊器材嗎?
推 p4585424 : 發票上要有品名和IMEI10/16 14:04
他說他寫通訊器材,品名我可以自己備註…
推 double5915 : 發票上要確實寫手機的品牌型號10/16 14:12
→ double5915 : 寫通訊器材之類的原廠不會理10/16 14:12
米可跟我說只寫通訊器材,但我可以自己標注是note10+...
推 bhis : ok啦,我買幾隻都是這種,登錄三星都接受了10/16 14:13
→ bhis : 不過要請他備註買的那支的型號10/16 14:13
推 joe851102 : 南部名店?10/16 14:43
米可
→ ctes940008 : 米可是開品名沒錯,我今年幫家人買過iPhone10/16 14:57
真假?可是他怎麼跟我說是寫通訊器材,然後品名自己可以寫?
※ 編輯: tony1052953 (1.200.35.151 臺灣), 10/16/2019 15: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