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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3.部分類別分類說明與規範 3-5 [問卷] 分類說明 C.發文前請先站內寄群組信板主群,經所有板主一致認可後方可發文 未經所有板主允許發表/重發均不得自行發文,違者處水桶半年違規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130009 8/16 k5545332 □ [問卷] 智慧零售體驗對消費者反饋的影響 違規事由 未經所有板主一致認可即自行發文 裁決 水桶180日 ─────────────────────────────────────── 條文內容 3.部分類別分類說明與規範 3-1 [購機] 分類說明 [購機] 若需板友推薦行動通訊產品(手機、平板等),請使用購機分類。 E.有違 [購機]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違規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130016 6 8/16 sunny9256 □ [購機] 尋不到佳人~A52s 256G~ 違規事由 有違購機格式與規範 裁決 水桶7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27.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60659468.A.16F.html
dxzy: 小事重判 大事輕罰 有人要幫他求個饒嗎 08/16 22:21
wtfconk: 真的是很重,有可惡到半年? 08/16 22:36
RieX: 我覺得最莫名其妙的是1-1-N,好像全站只有這板有這條,根本 08/16 23:13
RieX: 是為桶而桶設立的陷阱。會犯的幾乎都是不小心,桶個三天警 08/16 23:13
RieX: 告一下就算了,30天是怎樣,弄到板上死氣沉沉人都跑光,偉 08/16 23:13
RieX: 哉 08/16 23:13
dxzy: 1-1-n 雖然很爛但很類似我之前的一個玩笑 每天換一個禁語 08/16 23:15
dxzy: 強迫別人看板規 講白了根本沒多少人會觸犯 每次都是IA之戰 08/16 23:16
dxzy: 才有人要回文 好像再也沒什麼東西值得討論似的 08/16 23:17
qwert65732: 自己選的版主自己承擔 08/17 01:22
qwert65732: ios板也不是只有一個人譙過了 08/17 01:22
ayuhb: 不看版規怪誰 08/17 08:34
abc0922001: 1-1-N 我倒覺得還好 08/17 09:08
Kimmidt: 也覺得有些真的判太重了,罰個一兩個拜ok,30天、90天, 08/17 15:27
Kimmidt: 甚至180天的,這些人除了有些真的來亂的,其他多半只是 08/17 15:27
Kimmidt: 反個小錯,台灣應該是情理法,沒必要這樣我覺得。 08/17 15:27